基督教有一個說法,叫作“道成肉身”。這句話值得仔細思考:道如果是抽象而純粹的,怎麽會成為肉身?肉身如果是具體而雜染的,又怎麽能承納道?
其實,道的純粹不在於沒有細節現象,而在於一切現象都可以統一起來。肉身的雜染本身也不是問題,問題在於雜染遮斷了與整體的聯係。
在這個意義上,道必在肉身,隻是肉身非道。在基督教中,耶穌能夠以肉身而承載整一的道,就是道成肉身。
道在肉身,何以隻有很少的道成肉身(假如其他宗教中也有相同情況)?
這跟肉身的質量有關。
而肉身的質量不是指生物意義上的遺傳,而是思維與念頭的流動傾向。
一般以為是人有念頭。而事實是念頭成了人----一個念頭裏邊就有六種意識。根據念頭的不同的質地(比如堅毅還是柔軟,善良還是邪惡,聰明還是憨厚,急躁還是穩重,自私還是正義等等)形成六根的綜合體---肉身的性格體質相貌等等。
從幼及長,人的身體其實是念頭的形象堆積的結果。而堆積形成身體以後,又會對新產生的念頭產生選擇過慮的功能。比如,人的頭腦一秒內可能有幾十個念頭閃過,裏邊有清晰的有模糊的,有集中的有散漫的,有同向的有對的,最後成形的那個一般來說一定是最符合肉身已有的習慣的。我們觀察人與念頭的關係,一般以為是人選擇念頭,而其實則是念以類聚----此類念頭積聚而成的身體,必然接受同類念頭。表現上就是人的各種定式,習慣。
這樣說會產生一個問題,那最初的念頭是怎麽確定的。最初的念頭其實是最核心的念頭,它不具體到每個瞬間的形象,但是決定無量瞬間念頭的質地,塑造每個瞬間的念頭的形象。它象是一個念頭發動機,不斷地產生小念頭,讓人覺得我能思考,在思考,或者在糊塗。其實不是我“能”進行這樣的活動,而隻是我能對這樣的活動進行感知。如果我真的“能”,我就應該可以選擇不進行這樣的活動,比如暫停思維,暫停腦細胞活動;或者在無數種或者兩種不同的念頭之間選擇,保留那個與我的思維定式相反的念頭----然而一般情況下做不到,人其實隻能按照他被設定的那個樣子來選擇。看起來好像他有自由選擇,其實隻是被驅動。就如麵對木屑、水珠、火苗、石頭與鐵屑,磁鐵的選擇是吸鐵屑,看起來它有自由,而實際上,它注定如此,並沒有選擇的自由。
人的念頭也一樣。看起來我們每天有無數的選擇,每稱有無數個念頭,我們有豐富的世界。但是我們隻走我們注定要走的那一條路。無論路上有多少個十字路口,對每個個體來說,其實隻有一條路。如果沒有強大的外力或者毅力來幹擾,一個人從生到死,其實都已經被最初的那個無形的念頭發動機決定了。如果那個發動機轉動的動力就是自私與執著,那麽基本上,所有最終成形的念頭都會如此。
道德的作用是對這些念頭進行規範,而宗教則意在改變發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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