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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正義:未經許可強據他人財產違法。但曾家與旅館先有協商後起爭執,最多算有企圖,而沒有事實。瑞典警方也確認,曾家、警察與旅館皆未違法。
道德正義:曾家被驅離時不願離開,失分。警察不顧曾父健康狀況,強行驅離,失分。曾某仆地演戲,失分。警察把人放到某處,沒有采用更佳方案或提供必要幫助,失分。注意,此處隻談道德角度,失分不是違法。細節是否違法,有待調查。
輿論由此成兩個主要陣營:譴責曾家的(無賴),譴責警察的(冷血)。能就事論事,不把法律與道德混在一起的,其實兩方都有道理。
但這兩個陣營的觀點又發生衝突。主要矛盾是:批曾陣營認為批警陣營在支持曾家無賴行為。批警陣營認為批曾陣營沒有同情心。
這就引出了輿論中的第三種正義:風車正義,把本來不存在的東西當成目標,對這個目標發起猛烈抨擊。
是的,風車正義感主要存在於批曾陣營中。他們似乎分不清法律與道德的關係,也不分不清對事件中雙方的責任關係(說一方有(道德上的)錯,不等於說另一方對),也分不清事件本身與評論的關係。因此,凡是譴責警察的(不是譴責其違法,而是處理不妥),都被他們認為是支持曾家。於是,批曾陣營中出了一大堆對“挺曾”的冷嘲熱諷,好像隻有他們知道正義,而“批警派”隻是支持中國人耍無賴一樣。
遺憾的是,沒有人認為曾家的行為是正當的或者是正常的(頂多是可以理解的)。批曾派的正義是完全的風車正義。
風車正義是怎麽產生的呢?俺猜大概有幾個原因:一是有些朋友太急於當法官給人定罪以致於忽略了對事實的剖析的重要性。二是他們根本不了解與他們不同的觀點說的是什麽,隻是想當然地以為跟我不同必是錯。除此以外,還能有什麽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