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學期上課,花了四個禮拜講《論語》。一個研究生問,課程的參考資料為什麽裏沒有於丹的書。我老老實實地回答,因為那些書錯得太離譜。
《於丹心得》是她談《論語》的第一本書。全書的頭一句是:“宋代開國宰相趙普曾經標榜說,自己以半部《論語》治天下。”這真是一開口就錯。宋朝的開國宰相是範質、王溥和魏仁浦。趙普是建國4年以後才當上宰相的。
至於於丹對《論語》的解釋,那錯得更多。隨便舉個例子。《於丹感悟》寫道:“孔子說,忠恕之道,一以貫之。對己對人,都應該是這樣。我們想,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心都不能寬容的話,那何談寬容別人呢?”按於丹的講法,孔子是個大大咧咧、散漫隨意的老頭,主張對別人寬,對自己也要寬。不過就在幾頁之前,於丹引用了孔子的兩句話,認為人們對別人要求要寬,但對自己要求要嚴,犯了錯誤要自責,不能寬容自己:“躬自厚而薄責於人”,“見其過而內自訟”。於丹的話跟孔子的主張勢不兩立。這是怎麽回事? 孔子的確提倡“恕”,不過他明確說,“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勿施於人”四個字清清楚楚地表明,“恕”是對別人的態度,而不是寬容自己。要是孔子主張寬容自己,他老人家就會說“勿施於己”了。 朱熹在解釋孔子的忠恕思想時說:“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那就是說,“忠”是絕不原諒自己,做事竭盡自己的全部力量;“恕”是把自己的願望推及別人,不讓別人經受自己不願經受的事情。忠是嚴格地要求自己,恕是寬厚地對待別人。孔子是個嚴肅認真的人。於丹的書引用了朱熹的講法,而且明確說:“朱熹對‘忠恕’兩個字解釋得非常好”。既然如此,她幹嘛還講出完全違反孔子意見的話? 有人說因為於丹缺少知識。我不讚成。孔子曾經自稱“不知老之將至”。於丹把這句話譯為“不知道我的生命已經垂垂老矣。”但是,“老之將至”怎麽會是“已經垂垂老矣”呢?連小孩子都知道“將”和“已經”的意思很不相同。“媽咪將會給我一個芭比娃娃”肯定不是“媽咪已經給了我一個芭比娃娃。”於丹無論如何不至於連這樣的知識都沒有。問題應該出在別的地方。 好長時間以來,我總覺得有一種玩弄權威的風氣。有些人講話寫文章,動輒就說儒家思想認為如何如何,或者某某理論認為如何如何。但你翻遍了儒家或某某理論的經典,卻根本找不到他們說的如何如何。實際上,那些如何如何是他們自己的主意,所謂儒家思想之類不過是他們鼓吹自己想法的工具。廣州話裏有“扮鬼嚇人”的講法,大概就是指這類把戲。玩弄權威的人對權威當然不會虔誠。於丹不斷地對讀者說,孔子多麽神聖。但她自己卻瀟灑得很,高興說啥就說啥,對孔子的原話毫不在意。 這樣玩弄孔子自然惹來好多不滿。於丹回應說:“一些學者站在純學理的角度,認為我這樣解讀不通,我完全能理解。 ......
我覺得,那些嚴謹治學的學者不一定是教傳媒的,他們的角度是一種研究的角度,而我的角度是一種普及的角度。”這是一種挺古怪的講法。有可能一個意見從“研究的角度”看是錯誤的,從“普及的角度”看卻是正確的嗎?所謂“普及”,是指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把專業研究的結果傳播給普通民眾。普及不是不顧“嚴謹治學”另搞一套。要是一個主張從研究的角度看是胡鬧,那麽用通俗的辦法傳播,它還是胡鬧。如果科學家的研究發現某種食物有害,傳媒卻說它延年益壽,這算哪門子的科學普及? 於丹又解釋說,她講的是自己個人的“心得”、個人的“感悟”:“解讀《論語》的角度可以不同”,“千顆心有千種所得,萬顆心有萬種所得,而我隻不過是其中的一心之得。”的確,對於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感覺。但不是每一種感覺都正確。例如一個人說他覺得蘇東坡的詞比柳永的好,另一個人說她覺得柳永的比蘇東坡的好。由於藝術愛好和飲食口味純粹是個人的主觀感覺,那兩個人的講法都隻是說有這樣一個事實:說話的人有某種感覺。要是咱們能證明這個事實,證明他們確實有那樣的感覺,那麽,盡管兩種講法針鋒相對,它們都是正確的。 不過好多關於感覺的講法不是那麽簡單。如果於丹說她覺得趙普是宋朝的開國宰相,這個講法就牽涉兩個事實:首先,她是不是真的有那樣的感覺。另外,更要緊的是,趙普是否宋朝的開國宰相。即使她說的感覺確有其事,那句話還是不符合第二個事實,所以是錯的。 對於一個事物,符合事實的認識是真理,不符合事實的講法是謬誤。千個人有千種感覺,可能有些感覺準確,有些感覺離譜。萬顆心有萬種所得,可能有些感悟高明,有些感悟荒唐。孔子不讚成寬容自己,這是曆史事實。不管於丹有什麽心得,有什麽感悟,不管她是做研究還是搞傳媒,她的講法違反了這個事實,所以是一定是錯誤的。 我絕不反對於丹推崇孔子。但推崇孔子就該真心尊重孔子。要是孔子主張男女平等,隨便說他輕視婦女是不尊重孔子。要是孔子輕視婦女,硬說孔子為男女平等奮鬥也是不尊重孔子。不管咱們讚成不讚成,孔子的主張就是孔子的主張,隨意篡改就是蔑視古人。如果有人把孔子做成一個木偶,威風凜凜,又麵帶偉人謙虛的微笑;那人躲在幕後,自己愛講什麽就講什麽,卻讓偶像的嘴巴一張一合,叫別人相信那些高論都是聖人之言,那麽,凡是知道底細的,都會說這是大不敬。 毫無疑問,在現代文明國家,大不敬屬於法律保護的言論自由。於丹可以繼續隨心所欲地講《論語》。當然,其他公民也有權利跟她抬杠。至於我自己,當教師多少得照顧教學質量,所以沒敢把於丹的書列進參考文獻。
【作者為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