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於丹對《論語》的解釋,那錯得更多。隨便舉個例子。《於丹感悟》寫道:“孔子說,忠恕之道,一以貫之。對己對人,都應該是這樣。我們想,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心都不能寬容的話,那何談寬容別人呢?”按於丹的講法,孔子是個大大咧咧、散漫隨意的老頭,主張對別人寬,對自己也要寬。不過就在幾頁之前,於丹引用了孔子的兩句話,認為人們對別人要求要寬,但對自己要求要嚴,犯了錯誤要自責,不能寬容自己:“躬自厚而薄責於人”,“見其過而內自訟”。於丹的話跟孔子的主張勢不兩立。這是怎麽回事?
[米意見]:孔子是一個醒悟的人。醒悟的人是無對立之人,在醒悟的人眼裏其實真的沒有什麽一定的“對”和一定的“錯”。在他的著作中確實有可能有時說要寬恕自己,有時說要嚴格對待自己。我本人就是這樣的。當我在靜思觀察自己的時候,看到自己的思想錯誤是常態,人的品行和心的純淨,就是要靠自我觀察自我審判來校正的。但這些審判不等於不寬恕自己。我觀察到我的錯誤,知道它們的誤區,但並不譴責自己,罵自己。在觀心的時候,觀察到自己的錯誤思想就是一種自我純淨,你不需要譴責,因為觀察自我本身就已經在默默中把自己的心純淨了。 這種錯誤的思想會常常看到,最後他們就不升起了。嚴格在於對自己的思想一個不放過地觀察。寬恕在於歡迎它們的升起,不壓抑它們。 嚴格和寬恕是不對立的。
孔子的確提倡“恕”,不過他明確說,“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勿施於人”四個字清清楚楚地表明,“恕”是對別人的態度,而不是寬容自己。要是孔子主張寬容自己,他老人家就會說“勿施於己”了。
[米意見]: 我認為孔子對己對人是一致的。對己是嚴格和寬恕共存,對他人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