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分析趙連海的辯護詞中有混攪事實的一麵。比如:

回答: 趙連海的辯護詞黑墨水2010-11-09 21:13:43

他說的“如果報案及揭示犯罪有罪”這話,當然有關政府部門有失職和瀆職一麵是肯定的,但法律也是在逐步完善中。他說的這話顯然不是針對對他的指控。換句話說,他是因為“報案及揭示犯罪”而被抓的嗎?

答案:不是。

所以說,辯護詞真的很好?嗬嗬,不見得。

所有跟帖: 

你需要提出證據說明他不是因為“報案及揭示犯罪”而被抓的。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7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1:35:00

你需要提出證據說明他是因為“報案及揭示犯罪”而被抓的。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7:25:59

那麽請問,抓他的原因是什麽?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7:36:28

你知道抓他的原因?講講看,別自己編造。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7:44:31

我不自己編造,所以在問你。請務必告知真相。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7:52:37

你不知道真相怎麽“這樣的社會,令人心寒、心痛! -不明則問”?別推托了,顯得一問你就賴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7:54:01

我是根據主貼的內容作的評論。如果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66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20:34

“順我者真理,逆我者妄語”?還是多動動腦子吧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22:44

首先,這句話是我說的嗎?其次,請你說真相你怎麽不講呢?你躲什麽呀?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29:14

我不知道到底怎麽樣,所以不評論。你既然評論,應該知道才對。是我先請你出證據的,看清楚了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33:34

我的證據就在主貼裏---這不是很明白麽?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45:21

我什麽時候說我有證據說主貼裏講的都是事實?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265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56:13

沒見過趙維權的實際情況,你就下結論了?你知道他到底有沒有違法呢?你還為非法製藥的博士辯護,你知道啥是法嗎?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00:58

我早說過了:我想請你說說趙維權的實際情況。你怎麽就是不肯說呢?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2449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07:19

沒見過趙維權的實際情況,你就下結論了?你不知道真相怎麽發的議論?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153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11:33

嗬嗬,你不斷的挑戰我這個。可是你卻不肯講事實。你在躲什麽?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174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22:04

你的所有帖子都在提供證據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35:05

既然如此,就請舉出例子吧。。。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40:08

我先問你“你需要提出證據說明他是因為“報案及揭示犯罪”而被抓的。”,你先答吧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15:24

是-金筆-挑戰他的說法,我才問他要證據支持他的挑戰。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147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27:08

我不相信你,才問你要證據。你怎麽就不提供呢?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33:44

我已經告訴你我所知的就是主貼的。你應該挑戰LZ或者趙去。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37:54

“順你的就是真理”,再一次證明了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39:37

難道相信一件事情就是“順我的就是真理”?難道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99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41:58

你沒有有證據說主貼裏講的都是事實就跟著起哄,那算什麽?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104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04:39

我看了這個主貼,我相信它,我就跟帖。這叫起哄?什麽道理?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125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09:54

所以說“順你的就是真理”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213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13:58

這怎麽說是“順你的就是真理”?什麽東西順了我?真是亂扯。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61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24:16

你也不知道,怎麽就厚著臉皮下結論?你看我下什麽結論了?你下結論要別人提供真相,要臉嗎?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37:04

我相信主貼所講的,為什麽不能下結論?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521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44:11

這個問題應該你自己回答了。你自己覺得滿意就可以了,但也應該允許別人有不同觀點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265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0:24:46

當然允許別人有不同觀點。我隻是指出:提出不同觀點需要有證據。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7:36:47

你提出不同觀點需要有證據嗎?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10:03:29

當然。但我在主貼所說的問題上有提出與主貼不同的觀點嗎?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11:15:09

謝謝安華兄鼎立相助!:)))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0:26:24

他基本上是在混淆視聽和胡亂攻擊。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184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7:40:09

你算了吧,就許你問金筆要證據,別人為什麽不能問你要?你說什麽也掩蓋不了你對人對己要求不一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10:02:45

我什麽時候說別人不能問我要? 看看我在另一處的回帖。。。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53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11:16:48

你能不能也仔細分析分析那判決書呢?也許會發現更混淆事實的內容呢。 -為人父- 給 為人父 發送悄悄話 為人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08:20

有可能的。趙先生的辯護詞更像是革命家的演說,好的辯護應該是專業的,而不是泛泛的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22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22:00:18

退一萬步說,假如這個案子判的沒有任何毛病,這個法律也是惡法。 -為人父- 給 為人父 發送悄悄話 為人父 的博客首頁 (507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5: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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