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連海的辯護詞

趙連海的孩子在三鹿事件中身患重病,他與多名因使用三鹿奶粉而患有結石的孩子父母一起狀告三鹿奶粉。如今,被警方以“利用社會熱點事件擾亂社會治安”的名義強行逮捕。

趙連海的無罪辯護(陳述)詞,前往聲援趙連海的北京網友說,今天的庭審,趙連海做了長篇自我辯護。趙的辯護律師李方平說,律師們根本寫不出如此震撼的辯護詞。彭劍說,他多次想起立鼓掌。這個戴著腳鐐的中年人的講演,讓法官席上死一般沉寂。以下轉自滕彪先生博客(原文已經被天使強行刪除 tengbiao.blog.sohu.com/147289729.html)

趙連海辯護詞。。。

今天的我,由於錯誤的指控被強行關押失去了自由,我所能期待的也隻有祈盼法律應有的公平公正來為我主持正義還我於清白。在此也真誠期望我們的政府相關部門能正視已犯下的錯誤,不要一錯再錯。

我堅信,正義與真理的光芒必將照耀我們這個國度的每個角落,而我所能做的也隻能是倔強的堅持,不為別的,僅僅為了我自己良心與靈魂的安穩,以及為了我們的後代們能生活在一個具有優良品質的社會裏,更為了我們這個民族,我們這個國度能以健康的體魄繼續存在於世界。

我堅信我所做的一切都沒有犯罪,也期望擁有權力的人能擁有高尚的人格與美德,想想所有被三聚氰胺毒奶殘害的孩子們,秉持懲惡揚善的準則,做出無愧於這個國度、無愧於良知與靈魂及無愧於子孫後代的決定。這樣,我們才無愧於我們做為一個生命在這個世界、在這個國度的意義。

以上是我就起訴書指控的內容做的必要說明。

我身為一名結石寶寶的父親及社會的一員,我堅信我自三聚氰胺事件以來所做的事情沒有犯罪,我反而要自豪驕傲於我所做的所有努力,我在盡力盡職我應肩負的責任,我也期望自己曾經的所有努力與付出能對我們社會的進步有所推動,並且我堅信我所做的一切無愧於我自己的良心、無愧於我們身處的這個時代,我認為我所做的都是正確的,反而我倒認為如果我不去做這些事情,我將認為是一個罪人有愧於自己的良知與靈魂,也有愧有罪於我身處的時代及我們的後代,我們努力讓我們的思想與行為更加高尚,堅定我們正確的做人信念,並期待能對社會進步有積極有益的作用。我們身處這個時代,有責任堅持正確的事情並讓人為的錯誤盡量減少。我們作為社會的一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甚至使命為我們的後代努力營造一個更有道德、更公正、更公平、更美好的社會環境。

我因為維權及協助別人報案被冠以莫須有的罪名而失去自由,在此我期忘這樣的傷害與委屈盡快結束,並期望是非被顛倒的事情不要再發生。

在此,我要說:如果維權有罪,那勢必會助長利欲熏心的奸商繼續喪盡天良、肆無忌憚的將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殘害他人的基礎上,我們本已日漸淪喪的社會將會變成何等扭曲的樣子。

在此,我更要說:如果報案及揭示犯罪有罪,將會就此扼殺正直的行為,將會縱容更多的罪犯肆無忌憚的為所欲為,如果這樣,我們每個人都將處於危險的社會之中,正義與勇敢將逐漸不複存在,想必這是每個具有良知善德的人都不想看到的。

最後,我要再重申,我沒有進行起訴書內指控的犯罪行為,我堅信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身為一名公民應擔當的一份責任,我堅信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文明且沒有錯誤的,我也祈盼自己的努力能讓社會有所進步。

為了將正直、良知的品德保留在我們的生命及靈魂中,我們隻能堅定正確的信念和準則,否則將動搖我們正直的心靈並錯誤的影響我們的後代,那樣,我們才將是罪人。

綜上所述及事實,我堅信我無罪!

辯護陳述人:趙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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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3日,趙連海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被告人趙連海於二○○八年九月至二○○九年九月間,利用社會熱點問題,煽動糾集多人先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及北京市大興區、豐台區等地公共場所,采用呼喊口號、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鬧事,嚴重擾亂上述地區的社會秩序。

  根據起訴書,2009年8月4日,趙連海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豐台區聚源賓館被強奸一案,以報案為名惡意炒作,糾集煽動不明真相群眾及多家境外媒體記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門東側非法聚集,嚴重擾亂該地區的社會秩序。2010年05月15日安徽籍上訪女子李蕊蕊於聚源賓館被強奸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終審宣判,強奸犯徐建終審獲刑8年

  2010年3月30日北京市大興法院曾采取不公開的方式開庭審理此案,當時法庭方麵未允許趙連海的妻子李雪梅和兒子在法庭旁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本案最遲應當於2010年4月中下旬宣判,趙連海的代理律師李方平認為本案至今才重新開庭,雖然期間曾有過三次延期,但本案審理已經遠遠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期限,存在嚴重超期羈押問題。

  趙連海,1972年生,北京市民,住大興區團和農場。曾在電視台,國家工商總局的廣告公司,國家質檢總局的《中國質量報》等多家媒體工作過多年

  李方平律師表示:此判決量刑過重,將會上訴。一般尋釁滋事最多判3年,而趙連海和警察並沒有發生肢體衝突。趙連海在庭審中也脫下囚衣,表達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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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輩子 我不做中國人zt

   下一輩子,顧誌堅不做中國人,我想,做美國的一條狗,也是不錯的選擇
   2007年,中國出口美國的狗飼料裏發現了三聚痙氨,輿論大嘩,美國人為了狗的身體健康,向中國提出抗議,成為外交事件,雖然被中國的質量技術監督總局局長李長春看作是國際反華勢力利用狗飼料反華,攻擊中國食品安全,美國人對狗的生命安全的重視是可見的,在美國做一條狗,生命安全是得到保證的
  在中國,狗的地位是很低下的,那些主人隻有放狗咬人的時候,對狗是溫和的,平時,對狗很凶狠,他們想吃狗肉了,隨時可以宰殺,替死狗,野狗,紅燒狗肉,走狗 展示了狗的不同的命運,終其一生,狗是被利用的一生,被踐踏的一生,被看不起的一生,被榨取的一生,狗的食品,除了肉骨頭,還有大便,中國的狗,打死我,我也不願意做
  據說,世界上最自豪的是中國人,身體倍兒棒,吃飯倍兒香,每天一斤奶,服毒不要緊,美國的狗吃了就要倒地身亡的三聚竟氨,在中國,成了補品,廣泛添加在食品,農藥裏,農藥滋補食品,食品添加毒品,中國人天天服毒,卻也能創造世界上最好的製度,舉辦第一流的奧運會,房價和飛船一起飛到太空,中國人,真厲害,有最好的政府,看到中國人,美國的狗隻能繞道走,不吃三聚竟氨,美國狗有種
   這一輩子,我成為美國狗的可能性沒有了,做為一個中國人,我還要按照要求繼續製造高潮,揮舞紅旗喊萬歲,可是,下輩子,我我寧願做美國的一條狗,也不願意成為一個天天喊雄起的中國人,如果有幸變成人,一定要到中國來,我希望我變成一個外籍人士,隨便美國人,日本人都行,2008年11月,美國總統選舉,我看誰順眼,我就選誰做總統,做美國人,夠大爺吧,哪個狗養的想騙我們,沒有那麽容易,
,   不談做世界第一強國美國人了,就談做曾經被中國打敗的日本人吧 做了日本人,我就可以在中國享受很多特權,我要趕飛機,火車可以為我特別停車,中國官方可以用警車送我到機場,做了中國人,可就慘了,那個農民曹大和,,在火車上發病了,被列車長捆綁致死,誰叫他是中國人的呢?

所有跟帖: 

謝謝墨水轉來文章,看到這些心裏就難受. -杏林香雪- 給 杏林香雪 發送悄悄話 杏林香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9/2010 postreply 23:26:09

院士大人何祚麻說:誰叫你不幸生在中國?^^... 離開吧,為了下一代。 -xingfu^- 給 xingfu^ 發送悄悄話 xingf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9/2010 postreply 23:29:44

院士大人何祚麻說:誰叫你不幸生在中國?^^ -xingfu^- 給 xingfu^ 發送悄悄話 xingf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9/2010 postreply 23:34:01

想做不一定做得成,排華法還沒有正式取消 -husky- 給 husky 發送悄悄話 husk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06:59:27

這樣的社會,令人心寒、心痛!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87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07:28:20

仔細分析趙連海的辯護詞中有混攪事實的一麵。比如: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281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09:55:20

你需要提出證據說明他不是因為“報案及揭示犯罪”而被抓的。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7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1:35:00

你需要提出證據說明他是因為“報案及揭示犯罪”而被抓的。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7:25:59

那麽請問,抓他的原因是什麽?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7:36:28

你知道抓他的原因?講講看,別自己編造。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7:44:31

我不自己編造,所以在問你。請務必告知真相。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7:52:37

你不知道真相怎麽“這樣的社會,令人心寒、心痛! -不明則問”?別推托了,顯得一問你就賴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7:54:01

我是根據主貼的內容作的評論。如果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66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20:34

“順我者真理,逆我者妄語”?還是多動動腦子吧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22:44

首先,這句話是我說的嗎?其次,請你說真相你怎麽不講呢?你躲什麽呀?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29:14

我不知道到底怎麽樣,所以不評論。你既然評論,應該知道才對。是我先請你出證據的,看清楚了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33:34

我的證據就在主貼裏---這不是很明白麽?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45:21

我什麽時候說我有證據說主貼裏講的都是事實?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265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56:13

沒見過趙維權的實際情況,你就下結論了?你知道他到底有沒有違法呢?你還為非法製藥的博士辯護,你知道啥是法嗎?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00:58

我早說過了:我想請你說說趙維權的實際情況。你怎麽就是不肯說呢?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2449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07:19

沒見過趙維權的實際情況,你就下結論了?你不知道真相怎麽發的議論?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153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11:33

嗬嗬,你不斷的挑戰我這個。可是你卻不肯講事實。你在躲什麽?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174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22:04

你的所有帖子都在提供證據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35:05

既然如此,就請舉出例子吧。。。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40:08

我先問你“你需要提出證據說明他是因為“報案及揭示犯罪”而被抓的。”,你先答吧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15:24

是-金筆-挑戰他的說法,我才問他要證據支持他的挑戰。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147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27:08

我不相信你,才問你要證據。你怎麽就不提供呢?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33:44

我已經告訴你我所知的就是主貼的。你應該挑戰LZ或者趙去。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37:54

“順你的就是真理”,再一次證明了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39:37

難道相信一件事情就是“順我的就是真理”?難道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99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41:58

你沒有有證據說主貼裏講的都是事實就跟著起哄,那算什麽?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104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04:39

我看了這個主貼,我相信它,我就跟帖。這叫起哄?什麽道理?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125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09:54

所以說“順你的就是真理”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213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13:58

這怎麽說是“順你的就是真理”?什麽東西順了我?真是亂扯。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61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24:16

你也不知道,怎麽就厚著臉皮下結論?你看我下什麽結論了?你下結論要別人提供真相,要臉嗎?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37:04

我相信主貼所講的,為什麽不能下結論?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521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9:44:11

這個問題應該你自己回答了。你自己覺得滿意就可以了,但也應該允許別人有不同觀點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265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0:24:46

當然允許別人有不同觀點。我隻是指出:提出不同觀點需要有證據。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7:36:47

你提出不同觀點需要有證據嗎?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10:03:29

當然。但我在主貼所說的問題上有提出與主貼不同的觀點嗎?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11:15:09

謝謝安華兄鼎立相助!:)))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0:26:24

他基本上是在混淆視聽和胡亂攻擊。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184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7:40:09

你算了吧,就許你問金筆要證據,別人為什麽不能問你要?你說什麽也掩蓋不了你對人對己要求不一 --華安-- 給 -華安- 發送悄悄話 -華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10:02:45

我什麽時候說別人不能問我要? 看看我在另一處的回帖。。。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53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11:16:48

你能不能也仔細分析分析那判決書呢?也許會發現更混淆事實的內容呢。 -為人父- 給 為人父 發送悄悄話 為人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18:08:20

有可能的。趙先生的辯護詞更像是革命家的演說,好的辯護應該是專業的,而不是泛泛的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220 bytes) () 11/10/2010 postreply 22:00:18

退一萬步說,假如這個案子判的沒有任何毛病,這個法律也是惡法。 -為人父- 給 為人父 發送悄悄話 為人父 的博客首頁 (507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5:51:57

反正,國家領導人的子孫後代都不做中國人了。 -醜女的天空- 給 醜女的天空 發送悄悄話 醜女的天空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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