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種寄生,仰仗於奴役權力體係,且可以隨時取消或給予的契約成分無法成為體係,其本身就可視為奴役體係的部分。所以二者對比已經很鮮明。
把個人與群體與契約威權相聯係太間接(因契約方也可是群體),羅馬時期契約體係特征已經再鮮明不過:法律。而中國沒契約體係,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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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器是用,非本質。漢文化尊等級,媚權威,舍我吃苦的審美,反映的是個人與群體的天平上,砝碼的設置。相比之下,西方文化
-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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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23 postreply
1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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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契約是器, 但契約所處理的則是本質得不能再本質,人人皆有的心理屬性,自主性。對稱地,奴役同樣也是處理自主性的器。不同
-絕對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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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23 postreply
12: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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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人性哲學看,人性之本的惡化自私貪婪就決定了契約不會產生真正平等公正,隻能有限。而人性論又能決定契約的平等公正更多一些。
-dudu-p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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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23 postreply
1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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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同意。契約在當今通過法律可以做到基本平等,但契約的真正生命力體現在對人人都能保障自由,才有和大自然打交道時今天一切。
-絕對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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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23 postreply
12: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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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和平等有啥關係,要保證不平等倒是有用的,資本拿著契約,真正的功能是對付監管,
-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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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23 postreply
21: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