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非常感謝大家。 說一下自己的情況,我在加拿大。我知道在這個論壇裏麵大部分的人都在美國。不過關於邏輯和common sense我覺得還是很有必要請教一下大家的。希望大家幫我理清頭緒。我盡量寫中文是因為不想寫英文太多被搜索到。
我在聯邦政府工作。這件事情工會已經介入,但是工會有時也會向著雇主。我們自己的部門很多人都在家遠程工作telecommute,工作性質上是完全可行的。另外,還有一個人是在墨西哥工作,還有一個人是在新西蘭。我們還有專門的telework outside of Canada的policy。我的先生去加州做臨時工作3年。 我原以為我很快就能批準也來加州遠程工作。 我自己的manager也是全力支持外加我的performance review也都不錯。 沒想到, 這個部門的director (就是我manager的上司)故意拖了5個月,之後對我答複, 你隻能自動申請on Leave without Pay(停薪留職的一種), 因為operational requirements還有我不能到IT地區辦公室。她還說,這種遠程工作可以給這種relocation of spouse, 但是他們都得在加拿大境內。這個director從來都很歧視中國人,對白人不到一周就都批準各種各樣的要求。 我回複,我要生小孩,且我從流產後(單位人事鬥爭太厲害了。第一次懷孕兩年前因為被人欺負結果被氣流產了;這事兒已經超過起訴期了)就一直接受on-going fertility treatment(有醫療記錄). 所以希望這個遠程工作的申請能夠作為一種accomondation。結果又等了兩個月,結果Director回信了說,因為是我先生自己想去加州的,所以你的情況我的單位不負責accomondate,你必須申請停薪留職。我很氣憤,本來流產後兩年多了還要吃藥都生不出來小孩就夠憋屈的了。現在,我被欺負的有major depression且還有Tachycardia(就是想這件事的時候心跳特別快,得吃藥Propranolol來控製) 。我無奈隻能請3個月無薪離職來到加州陪我老公,小孩子在這種時間和各種的壓力下就更生不出來了。
加拿大有一個Canadian Human Rights Act. 其中關於生小孩和做fertility treatment是算作Sex下麵。 我非常非常喜歡我的自己的工作。而且,我不想就這麽被欺負。 每當我想到我流產的小孩,我就覺得自己不應該這麽的懦弱。大家有什麽邏輯上的建議能夠反駁這位director拒絕提供accomondation的理由呢(她說是我先生自願去那裏的)。 我想到的是:1. 我申請accomondation是根據現在的情況,和當時的情況就是我先生願不願意去已經無關了。我先生現在不能隨便回來。2. 外加我先生的想法並不能代表我的個人想法。不知道還有什麽了。。。
在這裏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