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複,我要生小孩。。。所以希望這個遠程工作的申請能夠作為一種accomondation“ --- 私人的原因永遠不可以作為工作上的要求,和善的老板願意替你考慮,但硬碰硬的講規則,這不可以作為條件。
“我們自己的部門很多人都在家遠程工作telecommute”---,每個人有不同的原因,他們怎麽申請和被同意的,都不知道,不要去看別人怎樣,就以為自己也可以這樣。
最多去研究一下telework outside of Canada的policy,看看你是不是符合。我的經驗,如果老板覺得缺了你不行,一般說什麽都容易,如果沒有,他可以有任何理由不答應。這麽久回複,有可能他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了。
不過為什麽你要直接跟director 申請呢?讓你的manager為你說話多好,說你的工作怎麽出色,組裏沒有你是不可估量的損失,可能會影響項目進程,短期之內找不到替代,所以可以讓你先遠程工作一年半載再說。。。(這些才是真正可以說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