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朋友的敘述:
我到美國來隻有幾天。今天去BOA存現金並轉錢:
1.輪到我了,我來到窗口1,發現需要一些細節。本來我隻需要花半分鍾左右的時間確認我的支票信息,而這個窗口1的職員卻不耐煩的讓我去旁邊沒有窗口的地方先打完電話。而且這個時候交易已經開始,因為她讓我在機器上已經刷了卡,而且也拿了我的ID和Debit card。銀行沒有理由因為這個原因而暫停我們的交易。
2. 我隻好移到窗口1旁邊沒有窗口的地方打電話,這離該窗口1的距離也在半米左右,該銀行職員也沒有做到保護好其它客人的財產隱私。
3. 由於銀行職員才是最熟悉銀行業務和主導銀行業務的人,客人不得不按照她們的指示做。當我確認完信息後,原窗口的職員和後來的客人仍然沒有結束她們的交易。與此同時,右邊又開了個新窗口2讓我過去。我初來美國,東西比較多。那一大筆現金我裝在信封口袋裏。我隻能把我的東西分兩次搬- 從窗口1搬到窗口
2。 窗口2的銀行職員催我。我必須盡快交到她手裏。我把寫著支票信息的紙給了窗口2的職員還有我的ID和Debit card。當我要轉身去拿錢的信封時,該職員又讓我用debit card在機器上刷。這不到一分鍾左右的拖延也是導致我的錢被偷的一個原因。
4. 當我發現錢被偷的時候而求助的時候,沒有一個職員願意站出來幫助我。在事情顯而易見的時候都假裝自己不知道我的錢被偷了。
5. 當我和朋友很著急的找銀行的職員,並告訴她們情況發生的時候,她們推托責任的說:當時我已經離開窗口,所以此事她們不負責。而其實這件事情是在我在兩個窗口之間搬運東西的時候的時候發生的。我個頭比較小,隻好搬兩次。對方的人又不耐煩。
6. 當我們問當時有沒有注意到我後麵有什麽人時,窗口1的人說,我後麵隻有1個人在排隊而且是個老女人,經常來辦業務,不是她。(這個要在查明監控錄像之後才能下定論)
7. 當我們問及要看監控錄像時,2個窗口的職員卻拿著我的debit card和ID進了辦公室(辦公室裏有一位中年女人可能是經理),把門關了,10多分鍾後才出來。 這個時候她們不公開商量,而是要把門關上,是有什麽不可告人的事情還是商量如何把責任推托到一個剛回美國,對美國充滿希望的客人身上。對於銀行,隻要是客人,就應該一視同仁,拿著客人的ID商量,是帶有種族歧視,性別歧視,還是年齡歧視都未可知。
8. 接著告訴我們銀行沒有權利調查監控。我們是亞洲人,也許來美國不久,也許不知道哪個銀行是沒有權利看自己家的監控的。 出來後她們告訴我們說她們會聯係警察來調查監控,並且留了我的電話,說讓我等。我問要什麽時候有結果時,她們說要下周1、2。 我們的lease就要delay了,這麽大數目的錢一時間沒有辦法弄到。 這裏也有拖延時間推托責任的罪名,並且給客人帶來的不僅是金錢上的損失,還有精神上受到對原本期待的製度完善人人平等的美國巨大否認。於此同時,我還會因為此時,delay了交租金的時間而造成信用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