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述人的口氣十分讓人煩感。銀行做的沒什麽不對的。人家又沒說不配合調查。

當事人自己應該不離開銀行,原地報警。警察有權要求銀行出示錄像協助調查,從描述上來看,銀行並沒有推托拿出錄像協助調查的意思,同時銀行自己也會報警,處理的很好啊。

作者責備銀行沒幫忙出示錄像給他看,給你看了又怎麽樣?就是後麵那個女的又怎麽樣?銀行是不是還應該當場幫你製服罪犯?否則也沒付全責?

警察也不相信,恐怕隻能自己調查自己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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