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隻需在庭上陳述清楚,完全沒必要請律師。另外,千萬別提“種族歧視”!

工作6年多,看不出有啥理由拿不了失業金。有證據(手機聯係客戶的通話記錄,故障證人,多年來的表現評語)就收集,收集不了也沒啥,自會有人負責調查。

“種族歧視”是個大題目,不要掛嘴上,更不能在庭上提。恕俺低估,如果你沾上這張牌,反而必輸無疑(長期雇你的事實擺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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