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解雇緣由是前雇主說有客戶抱怨我不接聽電話還掛斷客戶電話,但事實真相是周五那天整個辦公樓的電子係統出現故障電腦電話傳真機等從上午8點就不工作,我們甚至需要用自己的手機與客戶聯絡。期間IT部門也來檢修過,雖然有幾通電話進來但一直都是噪音這邊怎樣說對方都沒有回應,我還強調問“您在嗎?能聽見嗎?抱歉可能是電話故障我聽不到您的聲音。”後來快到4點係統才恢複正常。這是周五發生的事情,期間沒有任何跡象和任何人來找我談此事,但周三早上剛上班突然我就被叫到人事部,就給了我一個termination,說我周五對待客戶的態度是不專業表現不好,所以就解雇我。當時我就說你們應該知道那天所有的係統都出了故障,明明是電話的問題,怎麽能說是我態度問題?而且你們在周三前沒有任何人與我核實調查此事,憑什麽隻聽客戶一麵之辭而不給我任何的解釋機會就解雇我?這對我是及其不公平的。但人事部就是強調客戶的利益是第一位。其實現在想來人事部就是要合並其他兩個部門,為了減少人員開支,就找這個借口解雇。我到IT部門要周五的係統故障證明,他們推托說現在沒有。我試圖找最高一層的ceo,但被告知出國了。所有跡象表明他們就是種族歧視,我真是比竇娥還冤。
這輩子沒上過法庭,對聽證會的流程沒有一點概念,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在前雇主那工作了六年半,認真做事老實做人,卻沒想到還是遭來此厄運。心情極度鬱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