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是職業綠卡485 pending,先生拿AP回國,入美國時被發現AP過期,拒絕入境。原來上次他用的時候,機場的移民官在上麵蓋章,寫著11-2011 過期,原來AP簽發時寫的是6-2011過期, 我老公以為意新的有效期11-2011為準,結果被拒絕入境,3小時候後就被迫搭飛機離開美國, 我們正在十分著急,這次的錯誤是否會影響我們的485 申請,他們在老公d的材料是寫的是自動撤銷入境申請,並不是遣返。這有什麽區別嗎?
今天周六,沒有找律師詢問,請教各位高人,我們有什麽辦法可以挽救?
在此先謝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