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先生作為綠卡配偶,也可以遞 I-130 家屬移民申請,目前綠卡配偶F2A的排期在2008年3月,好像也不是很遙遠,有時候隊伍跳躍式前進也很難講,但不知會不會與其他的簽證申請矛盾,譬如說H1B。
聽說 L 簽證也蠻牛的,就是國內的公司把他派過來工作什麽的。還有不知老公的公司是否願意重新申請H1B。或者讓他在國內找美國的工作,有些小公司可以辦H1B的。
朋友律師那邊多問問,有人有相似情況的,也許可以給出好的解答。
還可以讓你的先生申請加拿大綠卡,他可以用加拿大綠卡進美國,然後再激活以前的綠卡案子,我見過這樣並且成功拿到綠卡的例子。
總而言之,移民過程對任何人都是一個humbling experience,很多意向不到的事情,讓我們看到人的能力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