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麽給 SwiperTheFox 的“維護美國人民對民主的信心從辟謠開始”點了讚?因為他用的是"辟謠",而不是"禁謠"。
論起事情要有個誰比誰更重要的問題。有衝突的時候,相對不重要的要給相對重要的讓路。
在我的價值體係裏,按重要度從上往下排(排在前的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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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言論自由。
盜用這次去台灣訪問的 Pelosi (我不是她粉絲) 的話,美國民主體製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保證讓美國人子子孫孫都有信謠傳謠的權力。”
如果失去了這個權力,那麽美國民主體製也活該滅亡了。
我甚至要加上有“造謠”的權力。在 4 裏,會再提及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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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給1讓路的前提下)選舉失敗後,先讓位,再訴訟。
民主製度追求民主,就是選舉製。你不能以“檢票作弊!”為借口,破壞權力和平交接的製度。
如果做不到權力和平過渡,那這個民主體製就毀了。
2 不如 1 重要的唯一原因,在於如果不能保證 1(言論自由),那 2 根本沒有意義。除此之外,2 是最為重要的。
我做為右派,但是反感Trump, 這裏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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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給1和2讓路的前提下)如果法院實錘判定舞弊,懲罰需用重典,無論左右
現在左右分化,有越來越多人有 “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的態度,‘好心’幹壞事。
這個是最需要警惕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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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和3同等重要)在允許“造謠”的權力的基礎下,大幅提高造謠的代價
現在在互聯網上造謠,跟國內碰瓷一樣,基本是零代價的。Alex Jones 的判決是個好的先例。
需要大幅提高造謠的代價。但是不能像我黨一樣,說大眾沒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所以大家封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