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馬斯克緋聞,他不去告華爾街日報,就因為他是公共人物,告媒體誹謗很難贏,不是因為法律鼓勵誹謗,而是法律支持言論自由

來源: freemanli01 2022-08-06 12:38:4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71 bytes)

法律為了保護言論自由,給了媒體很多權利,比如不需要曝露信息來源。

如果馬斯克能以合法的方法告贏華爾街日報,他當然會去告。法官也絕不會說:媒體有造謠的自由。而隻能說我們體係保護言論自由,他們不需要披露信息來源。

馬斯克隻是個公眾人物,其他弱勢群體就相對獲得更多的法律保護。

當微小個人麵對國家時,在製定法律體係時就給個人更多的“言論自由的保護”。才不至於被國家壓迫。民眾才敢發聲。

我相信對於大選也一樣,民眾有權利說自己的懷疑,而不需要被人威脅說,你把所有的證據鏈都給我拿出來,否則就是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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