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這裏混淆了“信謠”與“合理懷疑”(reasonable doubt). 大部分正直的人不認為自己傳播謠言。

來源: freemanli01 2022-08-06 11:00:0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56 bytes)
回答: (政治貼)事情要分重要性木有文化2022-08-06 10:22:56

如果一個人(小S)對我說“你有傳播謠言的權利”,我覺得那是對我的侮辱。

因為我認為我做的是“正常推理、合理懷疑”,我沒有傳播謠言。事先就說我在傳播謠言,那是他自認、自封法官了。

我可以說他是在設立“言論私刑”。

我是一個普通人,有自己的判定,你憑什麽沒有開庭,就判定我就是在傳謠?

 

所有跟帖: 

我說的有信謠傳謠,就是這個意思 -木有文化- 給 木有文化 發送悄悄話 木有文化 的博客首頁 (67 bytes) () 08/06/2022 postreply 11:01:49

這就是問題所在。我覺得英美法律不會鼓勵人們傳謠,但是捍衛人合理懷疑的權利。事先就定人謠言,那是私刑。在找佩羅西的原話 -freemanli01- 給 freemanli01 發送悄悄話 freemanli01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6/2022 postreply 11:11:25

sorry 那是我沒寫清楚了。原話來自江上一郎前幾天發的一個帖子 -木有文化- 給 木有文化 發送悄悄話 木有文化 的博客首頁 (1842 bytes) () 08/06/2022 postreply 11:24:30

所以我覺得法律思想不會容忍鼓勵“造謠”,但是法律程序嚴密,所以不輕易斷定人造謠、誹謗。法律思想一定是維護正義的。 -freemanli01- 給 freemanli01 發送悄悄話 freemanli01 的博客首頁 (235 bytes) () 08/06/2022 postreply 12:02:04

這個的本質是大部分人認為自己相信的是對的。這個現象本身沒有任何問題。問題是要做到讓大部分人有權利把自己的觀點表達出來 -donau- 給 donau 發送悄悄話 donau 的博客首頁 (221 bytes) () 08/06/2022 postreply 12:00:49

前幾天馬斯克緋聞,他不去告華爾街日報,就因為他是公共人物,告媒體誹謗很難贏,不是因為法律鼓勵誹謗,而是法律支持言論自由 -freemanli01- 給 freemanli01 發送悄悄話 freemanli01 的博客首頁 (871 bytes) () 08/06/2022 postreply 12: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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