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苦難,如果最後你克服了苦難,就可能對加害人原諒甚至感謝,把他的迫害視為磨煉。如韓信不但不加害,還加封了曾侮辱過他的流氓,因為流氓成就了他“屈於市井伸於千軍“之名。但如果你最後沒有克服苦難,可能會一直歸罪於把你陷於苦難的人。
分配如果不能完全歸罪於隊幹部,隻能怪自己了,但我認為他們要負責任的,因為這不是公開公平競爭的,完全是幹部們暗箱操作決定的,如果你沒有更上層的人來支持你,那麽他的一念之差就決定了你的命遠。如果你分得好,真的需要感謝他,他是你的再生父母。如果你分得不好,以後也一直不好,當然有理由怪罪他,雖然他有很多理由,如他必須得完成支邊指標啦。但他把機會給了別人,可能是他拿了別人的錢,也可能他認為別人比你好。感謝是別人的事,但你有理由怨恨,因為這一決定毀了你的生活!
馮小剛電影“唐山地震”中媽媽無奈中把唯一生的希望給了雙胞胎中的兒子,結果活下來的女兒就怪罪媽媽。媽媽可能有理由推脫,但女兒更有理由怨恨,最後還是媽媽跪下來道歉,她是更理虧的一方。
對你來說,你克服了苦難取得了成功,還樂善好施幫助了很多人,並能把以前的迫害當作一種磨練,而且你的個性也很能適應體製,這很好,應該說讓我崇敬和羨慕。
我的個性不適合體製,覺得摧眉折腰是一種恥辱。隊幹部和我本來是貓和老鼠的關係,有幸在分配時逃脫了,死裏逃生的老鼠也覺得沒有必要去感謝貓了。
我覺的可以原諒,但不需要感謝加害者。人類的天性裏有一種對暴力屈服甚至愛戀的特征,叫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吧。對暴君的迷戀,“男人不壞女人不愛”等都是例子。我們要設法擺脫這個陷阱,這樣壞人才會越來越少。反正我是這樣的,隻感謝值得感謝的人,隻在乎在乎我的人。我不是什麽大人物有資格去展現自己的仁厚,隻要愛憎分明就行了。
毛主席說過什麽階級說什麽話,每個人的觀點與他的境遇,經曆,個性密切相關。我們都是很好的朋友,一起扛過槍的。我們都無法改變對方的思想,改變別人的思想比把他的錢掏出來都困難。但能夠互相交流是很好的,隻要不人身攻擊(我倆的關係,攻擊下非要害部位也可以),都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談不攏,就談談女人吧,我們都愛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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