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政策,管理人員,不可以靈活解釋和應用?

一些政策,管理人員,不可以靈活解釋和應用?再有了,聯邦政府的“overtime"是要付錢的,但政府財政是有計劃的,就那麽些錢,”overtime"多了怎麽辦?
其實,無憂在這裏說的,還不是這個意思,無憂跟朋友們講的是。在聯邦政府,以及各個政府,乃至私人企業,是要遵守法製,執行政策,但實際操作起來,現實工作之中,任何一個上司,一個老板都是非常忌諱動不動就什麽的“overtime”,甚至不喜歡這些動不動就“overtime",想方設法都掙錢”overtime"的員工。一有風吹草動,這些員工,是會有麻煩的,比如機關改組,必須要一些員工走,那這些員工首當其衝。
再有了,上司心裏有數,嘴上不說,但心裏不喜歡,甚至反感,那些非常計較“overtime”的員工。一般地說來,這些員工年終講評不會太好,更不要說什麽的提升晉級了。
再有,不論是機關,還是私人企業,級別越高,工資也越高,加班加點的時候越多,你要是一天到晚的報“overtime",這還了得?
所以,即使是聯邦政府,也不是人人都可以領取”overtime"的錢的,到了一定的級別,地位是沒有加班費的,你在報什麽的”overtime",你的同事,不要說你的上司了,會覺得你怪怪的,不適合你的工作,同時不但沒有什麽的“overtime"的錢,你要不按時準確的完成任務,調職,降級,甚至解雇,也不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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