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不在網上抬杠:無主席真的覺得不願意分享,藏著掖著

就足以解雇一個員工,或者你有權利在政府機構以此理由解雇人?

你解雇人應該比我解雇人難很多,我不喜歡這樣的員工,這樣的人沒有成長空間。但如果僅此而已,我完全做不到可以說服HR,Legal 等等程序上麵天衣無縫。如果low performance memo 上麵寫:unwilling to share knowledge ,not a team player 這類詞,僅僅起到添把柴火作用,趕不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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