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如果幾次麵試通過後,HR的程序一般是先要推薦信,進行背景調查,最後才給offer嗎?有沒有可能先給了offer,然後才去聯係reference, 做background check呢?
我不是在美國拿的學位,到目前為止在美國也隻在2個地方工作過,認識的人非常有限,如果不讓現任老板做推薦人,很難湊齊3個reference。而且現在的職位,工作時間長,老板也了解我,上一任老板說不定都不記得我是誰了。我希望現任老板能做reference 。如果我請他做reference,最後又沒拿到offer,那豈不是走又走不成,留下也尷尬?
如果HR能先給offer,再去找現任老板了解我的情況,感覺穩妥些。我不了解HR的工作,請問一般雇主是怎麽個程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