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是消弱了At Will。這些公司規定, 以及實踐形成了你事實上的Employment condition。現在雇主要改變Employment condition。
相當於改變了隱含的雇用合同。這個要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比如給你們加錢,你們同意改變。如協商不通隻好解除雇用,然後你可以再協商一個解除雇用的payout.
如果最終達不成雙方滿意的方案,隻好靠法律程序了
At Will 條件下雇主可以不違法的情況下想幹啥就幹啥,但是公司手冊規定
本帖於 2014-10-01 13:51:0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CheGuevara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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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情況適用於這些州,
-CheGuev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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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014 postreply
05: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