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你離開的理由是 "fire",最好找一個律師,和公司談判成 "lay off", 這樣你以後找工作不會有影響,而且一時找不到工作可以拿失業救濟金。
至於要公司改變決定,讓你回去工作,99.99% 是不可能的。職場中大老板雇二老板,二老板雇三老板。。。目的是讓下麵的人替他做事,改變下麵人的決定對上麵的人沒好處。
說幾句題外的話,希望你不介意,這件事處理的有點不夠冷靜,失去了幾個轉弊為利的機會。
1. 不同的頭兒對做事的人有不同的期待,“薪水漲幅和紅利都給的很少,是預期的一半”,說明你的預期和頭兒的預期有出入。其實是個溝通的好機會,趁機問明白頭兒對你的期待。
2. “工作量分配不公,同事做不出的項目分給你,又很逼迫趕著要結果。” 說明頭兒看好你的能力,這是一個討價還價的好機會。和頭兒商量著做,要做出來了,等於救了頭兒的急,他欠你一個情。拒絕接受工作萬萬不可取。
3. 越級告狀,尤其是涉及到歧視二字,非常犯忌諱。詳情可參看《告?還是不告?》一文。
人在職場混,哪能沒矛盾,能解決的解決,解決不了的也不必糾結。人的一生時間有限,要做的事太多,打官司的過程中,不如意的事情更多,有那功夫,不如找個新工作,高高興興的從頭開始。
祝你好運。
找誰也不會改變。而且,就是讓你回去,以後的小鞋就不是一雙兩雙的穿了。
所有跟帖:
•
寫得真好。樓主早看到就好了。
-Kamioka-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06:16:38
•
可以留著以後用。謝謝果醬。
-廢話多多-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06:58:52
•
廢話君所言從來不是廢話,然也!
-俗世癡-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06:27:16
•
惺惺相惜一下,老俗不俗也不癡。
-廢話多多-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07:00:17
•
頂廢君。
-Slowguy-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06:43:28
•
謝頂。
-廢話多多-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07:00:46
•
非常中肯,有條理。
-臭臭媽媽-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09:12:19
•
是啊。她自己意氣用事,處理多有不妥,應該吸取教訓,否則職場和人生都會多艱難。
-DoraDora2008-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14:06:52
•
說的好。工作就是工作,不用投入太多感情。
-mapesbel-
♀
(112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14:28:04
•
說得非常在理
-P.R.I-
♀
(97 bytes)
()
06/23/2013 postreply
01: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