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自己高興而做事不是100%,也是接近100%。沒有想到一千零六夜會反對這一點。
"為了讓自己高興"是你做事的動機,隻是因為太普遍你可能都沒意識到。尤其對於那些"下意識去做的事",那都是讓你高興的事。人不可能下意識地去做讓自己難受的事。原因是這樣:一件事,第一次無意識地嚐試去做,覺得高興,第二次呢就有意識地高興地去做,以後多了,想都不想,下意識的就去做了,因為你已經習慣了,你知道那樣做肯定讓你高興。
這點在人建立價值觀後尤其明顯。人都肯定是按照自己的價值觀在做事,為什麽呢,因為按價值觀做,你覺得做得對,從而感到高興/滿足。說到底還是為了自己的精神需求。
我以前去為別人捐款,去幫助別人,我覺得是在付出,在施恩,後來仔細想想,還真不是這樣,我那樣做就是因為自己覺得對,滿足,覺得自己有價值,所以就做了。況且了,長遠來看,總有別人幫助我的時候,即使要計較物質利益都不一定虧。
拿你舉的扶老人的事,你覺得你根本沒想"是不是為自己",下意識就去做了,所以你說:高興不是動機,是結果。但是你知道,你早有意識:認為幫助老人是高尚的事(符合你的價值觀,會讓你感覺良好),所以你不用想就直接出手助人了(從這裏能看出你是個好人,價值觀正確)。"符合你的價值觀,讓你感覺良好"就是你出手的動機,你沒察覺而已。反麵想一想,你有可能在老人跌到後又下意識地去踩一腳嗎?沒有可能的,因為你不可能下意識地去做讓你難受的事。
你再多想想其他事,沒有一件不是圍繞"為自己"來的,最終目的就是要獲得自己精神上的滿足的(不管是"掙錢","助人","婚姻","兒女","家庭","朋友",無一例外)。
在這裏千萬不要把"為自己"和"自私"聯係起來。"自私"本身是貶義詞,不能用在這裏。正確的詞是"自我"。
"自我"這個詞太重要了,無數重要概念都是圍繞"自我"來建立的,比如"獨立","人格","自由","民主"等等等等。廣而言之,整個文化,道德體係都應該建立在"自我"這個基礎之上。
"崇尚自我"是一個人的發動機,也是一個社會的發動機。
一個人,他即是付出努力的個體,又是接受利益的載體 (即他努力了,他就收獲了)。這個雙重性造就了一個封閉的正循環,就象發動機一樣推動著每個人努力,也推動著整個社會進步。
其它的概念/思潮,比如"無私","利他","為公","忘我"都有一個致命的缺陷,付出努力的人和受惠人不一致,從而導致發展動力不足,根本是低效的和不可持續的。這個已經被曆史一次次地證明,不用再綴述了。所以我想對那些認為無私是高尚的人說一句:忘掉那些美麗的謊言吧,做一個真誠的我,為了自己而拚搏。
"自我"是中國文化中長期被忽視和否定的概念,造成了文化和道德體係的重大缺陷,自相矛盾,非常混亂。從漫長的封建社會到社會主義社會,由"自我"帶來的能動性從來沒被釋放過。近幾十年改革開放的成就,我個人把絕大部分功勞歸於解放"自我"所帶來的能動性。人人都為自己拚搏,社會沒有不高速發展的理由,特別是經曆了幾百/幾千年的壓抑後。
許多人認為現在的社會人人為己太惡劣,但沒想到正是這樣"惡劣"的社會才真正實現了高速發展。我期待這是中國道德體係重新建立的開始。
"自我"這個概念對於職場的朋友也是異常重要!想想自己是不是有獨立的人格?想想自己是不是能清晰地區分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這些都是成功的必要因素。我相信你們會為了自己去奮鬥,會努力掌握自己的命運,沒有人會消極地為了XXX就折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