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照相寫實畫家張歌在文學城裏發作品兩幅,是兩幅靜物水果,繪畫技巧令觀者歎為觀止。但是,正如所料,網友就有這樣的問題來了:為什麽花那麽長時間畫跟照片一樣的東西呢? 畫畫是不是應該更主觀一些, 更突出色彩和線條的表現力呢?
我當然不以為藝術一定要表現出大紅大紫、大鳴大放才是有創意和表現力的,但是可以就照相寫實繪畫和照片本身的區別說一說:
首先從繪畫和照片的物理區別上:
繪畫有筆觸(即使抹到不著痕跡)和厚薄,繪畫有更多的物理性,包括油色和局部的層次,這些是照片沒有的,有一種壓印肌理的畫布攝影,還是不能符合油畫表麵的隨機效果,更不可能根據光影調解厚薄。
所以,“看到”攝影和油畫一樣的,是經過再攝影出來的image而已,絕對不是原作可以相提並論的。
其次,從繪畫的過程上:
繪畫的過程當然比攝影長得多,這是一個窮盡物理的禪修過程,裏麵植入了畫家的忍耐和覺悟,既有技巧的一麵(不要輕視技巧,運用技巧在不著痕跡,就是藝術),也有很強的控製力,就好象一躍而起不太難,要保持在那個高度不落下來,就幾乎不可能了,攝影是前者,繪畫是後者。
很多人把寫實繪畫等同攝影,是看不出這些具體的質的區別的緣故,更可能是用功能的角度來說的,就是同樣的表麵結果,後者有什麽用?豈不知,藝術本來就不是為了實際是功用,它是一種意識形態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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