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Day or One Life

唯讀書與寫字不可辜負
正文

2017年7月閱讀觀影筆記

(2017-08-02 05:13:32) 下一個

這個月看的書不多。我實在太需要時間了,工作家務用去90%的時間,留給自己的太少,希望再過兩三年,孩子們大點,家裏經濟再好點後,我的時間能多些。

上次網友采石磯說等到不再懶惰時發現沒時間了,我回答說:還有時間,不晚的。我真不是矯情或灌心靈雞湯。我是這樣想的:以我們現在四十歲算,我們至少可以活到75歲,也許還不止,但75歲之後,也許老糊塗了。從40到75,有35年的時間,如果有心做點自己喜歡的事,難道會沒有時間嗎?隻要不是想著出名,想著成名趁早,現在開始並不晚。我就是這樣想,也在這樣做。

先接著上月的菲茨傑拉德閱讀再囉嗦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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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哈羅德·布羅姆的《短篇小說家與短篇小說 》,他談到菲茨傑拉德時,特意拿他和海明威作比較。他將海明威比作拜倫,菲茨傑拉德比作濟慈。有趣的比較。他說:

“如果說歐內斯特·海明威是我們這個年代的拜倫,那斯科特·菲茨傑拉德便是我們時代的濟慈的幾個主要候選人之一。但是與拜倫和濟慈不同的是,海明威和菲茨傑拉德是好朋友。盡管《太陽照常升起》和《了不起的蓋茨比》有相似之處,但是這兩位作家的短篇小說無論從寫作套路、觀點及風格上來看,差別還是很大,除了主題上偶有相似。海明威和菲茨傑拉德兩人在小說步驟上多少受約瑟夫·康拉德的影響,而他們各自又有自己的模仿對象。海明威承認自己受馬克·吐溫的《哈克伯利·芬》的影響很大,不過他的詩意行文風格卻是來自於沃爾特·惠特曼,也許連他自己都未意識到這一點。菲茨傑拉德學的卻是亨利·詹姆斯和伊迪斯·華頓,他們的社會背景更符合菲茨傑拉德對財富的夢想及對曾經的聲色犬馬濟慈般的懷舊。

《夜色溫柔》(書名來自於濟慈的《夜鶯頌》)開頭很美。菲茨傑拉德的兩本名著參差不齊,都有自我放縱的意味,而未完成的《最後的大亨》則略為混亂。從菲氏的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裏都能找到濟慈的頌歌和史詩片段的影子,有些寓言的味道,有的頗具想像力,有的則完全沒有。《五一節》以戈頓斯·特裏特自殺結尾,一位懷才不遇的藝術家在24歲時給自己下了最後的判決。《像裏茲飯店一樣大的鑽石》,奇思妙想,以接受“幻滅那寒磣的禮物”而結束,主人公竭力灌醉情婦:“讓我們相愛一會兒,一年或兩年吧,就你和我”,然而,並沒有學到濟慈那“心靈情感的神聖”,還差得遠。

在藝術性上,菲氏的《重訪巴比倫》甚至超越了《了不起的蓋茨比》,與海明威的短篇小說相比,也有過之而無不及。巴比倫並不是什麽巴黎(在格魯德·斯坦因和海明威的時代裏)反而更像A.E.豪斯曼的“失樂園”。查利·威爾斯,菲茨傑拉德的代表人物,更像是受到懲罰,而非犯些小罪罪有應得。喪妻,又失去了女兒 ,威爾斯深感悲愴、痛苦、懷舊及悔恨。失落的一代的挽歌,《重訪巴比倫》像濟慈的頌歌和海明威的短篇小說一樣風格老道。受兩者的影響,卻又保持了一段精準的美學距離。

菲茨傑拉德的最後階段,是他在好萊塢的那幾年,以短篇小說集《瘋狂星期日》為典型,是他走下坡路的那幾年中最完整的故事 。濟慈的創造與毀滅的辯證充斥了《瘋狂星期日》,書中,邁爾斯·卡爾曼以命中注定的渴望為其藝術買單;喬爾·科爾斯向自我迷失漂去。最具戲劇化的要數斯黛拉·沃克·卡爾曼,她是菲氏筆下的致命的繆斯,不但融合《了不起的蓋茨比》裏的黛茜,《夜色溫柔》中的尼可,甚至不能提及的澤爾達·菲茨傑拉德,最後的南方女郞,也化身其中。

(以上是我的簡單翻譯,沒有潤色,有些地方也許錯了)

加繆的持續閱讀 ——《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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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淡漠。厭倦。麻木。

這個評價很中肯:即使放到近七十年後的今天,《局外人》仍然是一部很酷的小說。主人公那冷冷的語調,那不動聲色的表情,那懶洋洋的姿態,那優雅的無聊,至今依然能讓我們著迷不已。《局外人》就像一個經典文學版的硬漢偵探,不過,他追捕的不是罪犯,而是人生的荒誕與虛無。

人在異己的世界中的孤獨、世界的荒誕,卻並不絕望和頹喪,他總在提醒人們他的主人公是幸福的。

默爾索以局外人的身份活在世上,對一切淡然處之,最常說的話是“怎麽樣都行”,他明白“出路是沒有的”,故而懶得費力琢磨什麽,活著吧。交友、戀愛、工作、生活,什麽都是“怎麽樣都行”。

小說從母喪開始。被他送到養老院的母親死了,他沒有哭。然後卷入萊蒙的感情糾紛中,殺了人。其實在萊蒙這樁事情中,他本是局外人,陰差陽錯他卻殺了人。若分析小說結構,奔喪隻是鋪墊,與萊蒙的交往是敘述,殺人算是高潮,然而故事的重點則在後麵審判部分。

法庭審判,像一場荒謬的鬧劇,所有的人都很忙,預審法官、律師、法官、檢察官、證人。大家忙於討論他這個人,分析他的靈魂,而他,作為被討論分析的主題,卻禁止參與,隻有在旁看著的份,他不能為自己說點什麽。

最後,他這個殺人犯因為道德原因,因為在母親的葬禮上沒有流淚而被判砍頭死刑,跟他殺沒殺那個阿拉伯人沒有關係。檢察官說:“我控告這個人懷著一顆殺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親。”荒謬的世界裏,默爾索是個局外人,是個看客。當然,以俗人的眼光看,他自己放棄了生命。

小說的開頭很棒: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昨天,我不知道。

在小說第一部分裏,加繆便借用護士代表之口說出了小說主旨:進退兩難,出路是沒有的。

“她對我說:‘走得慢,會中暑;走得太快,又要出汗,到了教堂就會著涼。’她說得對。進退兩難,出路是沒有的。”

我比較八卦,來幾句與文章無關的閑話:

加繆說過:在我看來,沒什麽比死在路上更蠢了。結果他自己死在了路上。這像是命運跟他開的玩笑,是命運的捉弄。荒誕、荒誕!然而對這個以研究和表現荒誕成名的存在主義作家來說,倒是死得其所。

 

《人間失格》 日本太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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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旅行帶上了這本薄薄的書。日文中“人間”就是人的意思,所謂人間失格,就是喪失了做人的資格。

這本書讀完後,我並沒有找到認同感。書中的主人公像是個尷尬的存在。他怕人類,為了掩飾自己,總是在人前插科打諢搞笑,又害怕被揭穿。從青少年到中年,酗酒、沉溺女色、參加“非法”左翼團體、企圖自殺。我不懂他為什麽會這樣,為什麽要這樣。他自己的解釋是家中兄弟們多,為了吸引爸爸等長輩的愛?不明白,看來沒有擊中我。但似乎很多人理解他,甚至認為寫出了自己的心聲。

這本書的銷量居然超過夏目漱石的《心》,《心》是我從中學時代就看起的書,時不時翻翻,每每看它,讓我心靈平靜。我已不在乎書中的故事,而是它帶給我的感覺及回憶。也許我在十七八歲的年紀看這本《人間失格》,會有不同感受,甚至找到共鳴?即使有,也是為賦新詞強說愁吧。

上豆瓣看了一下評論,看來有人跟我的感覺差不多。這種所謂的頹廢、黑暗情緒是他自己的選擇,有人說他“膽小鬼連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都會受傷。”作者一生自殺五次,在寫完這本書後的當年便跳水成功自殺了。

生而為人,對不起。

 

弗蘭納裏·奧康納的短篇小說《好人難尋》和《上升的一切必將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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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的閱讀目標是弗蘭納裏·奧康納的短篇小說。我打算用七、八兩個月的時間看完她所有的作品,好在她去世得早,作品不多。兩部長篇,32部短篇,一些書信集。決定徹底了解這位作家及其作品。

奧康納美國佐治亞州人,生於斯長於逝於斯,信奉天主教。終生未婚,也未聽說有什麽男朋友或未婚夫,她主要和母親生活在佐治亞州的鄉村農場裏。這成了她的故事背景。她的主題便是美國南部鄉村,每篇小說都有天文教的痕跡,但她反對用小說來宣揚宗教。39歲因紅斑狼瘡去世。

奧康納的小說被歸類於南方哥特式小說,這類作家有十九世紀的愛倫·坡、霍桑,二十世紀的田納西·威廉姆斯、杜魯門·卡波特、卡森·麥卡勒斯(這又是一位女作家,看了她的一部長篇,也很喜歡)。“南方哥特式小說”常常彌漫著恐怖、荒涼、神秘、腐朽的氣息,情節中也不乏暴力、邪惡、陰暗、離奇的成分。出場的人物往往外形古怪、性格反常、行為乖張;故事的發生地往往破落、封閉、充滿不祥之兆;故事情節往往荒誕、離奇,甚至充滿暴力。對於評論家將她歸為此類,她說:“anything that comes out of the South is going to be called grotesque by the northern reader, unless it is grotesque, in which case it is going to be called realistic.”

這個月看的兩部短篇小說集《好人難尋》和《上升的一切必將匯合》就鮮明地體現了上述特點。對此,奧康納自己的解釋是:“對於耳背的人,你得大聲喊叫他才能聽見;對於接近失明的人,你得把人物畫得大而驚人他才能看清。”這些美國南部鄉下人,他們都是些性格上有些瑕疵的人,故事的背景也常能看到宗教或種族問題。

《好人難尋》一共10 個故事,我很喜歡其中的《A Good Man Is Hard To Find》(好人難尋)、《The Life You Save May be Your Own》(救人就是救自己)、《The Artificial Nigger》(人造黑人)、《Good Country People》(善良鄉下人)。這四篇是我會再度重讀仔細分析並努力模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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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的一切必將匯合》一共8個故事 。我喜歡其中的A View of The Woods》、《Revelation》和《Parker’s Back》。

《好人難尋》出版於1955年,《上升的一切必將匯合》出版於1965年。前後相差10年,按理說後者應該更成熟,但我似乎更喜歡《好人難尋》這本書。許多作家都是成名書寫得最好。

當然,《上升的一切必將匯合》中的A View of The Woods》就寫得很不錯。哈羅德·布魯姆評價奧康納時並未仔細分析她的早期作品,倒是將《A View of The Woods》分析了一下,說這個短篇是“the ugliest of O’Connor’s stories, yet one of the strongest.”故事裏的外公和9歲的外孫女兩個人物個性極其醜陋。因為兩人非常相像,所以很難分清誰更令人厭惡。

小提一筆《Parker’s Back》。派克的first name是Obadiah Elihue,但他從來隻讓人稱他為O.E.,也不告訴任何人這兩個字母代表什麽。最後他還是告訴了妻子,並為了妻子在後背紋上基督的肖像。可惜妻子根本不領情,在她心目中,基督是種精神,是spirit,沒有任何形象。而在一般南方人心中,基督的麵目讓人噤聲。派克後背上的紋身將永遠跟隨他了。小說結尾中,派克這個大漢在樹下哭得像個baby。

在此我要說說派克的名字,Obadiah 和Elihue是兩個聖經人物。Obadiah不是什麽英雄人物,也許跟堅挺不屈的Elihue比較起來,他並不怎樣討人喜歡,他以供養神的仆人來服事神。Obadiah 和Elihue之間,缺乏相互的同情,因為他們兩個人實在太不相同,很難了解對方的呼召;唯一的相同點是他們都敬畏神,從這個方麵來理解這篇小說就好懂了點。派克和他妻子就像Obadiah 和Elihue一樣。

題外話,Sinéad O'Connor有首歌曲就叫《Vampire》,唱的就是Obadiah。而演唱者又叫O'Connor。很好聽。真是謎一樣的巧合。

Image result for everything that rises must converge奧康納注重細節描寫。寫景狀物都很棒,令人置身其中。

作為延申閱讀,我讀的了她的講稿《小說的本質和目的》,她說:收集素材是小說作家的一項最基礎也最卑微的工作。她也說:或許沒有什麽全新的故事可講,但永遠有全新的講述方式……對我頗有啟發。

最後引用 她的一句話:

如果一個小說家不是出於賺錢的念頭而苦苦支撐,那一定是救贖的希望支持著他,不然他無法熬過寫作的苦行。

 

電影

本月看的電影也不多。

《愛情是狗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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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的事》 (Things to 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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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貝爾·於佩爾老了,走路的姿勢不太好看。中產階級的故事,文藝腔很重,整個故事沒有高潮。結尾讓人有點失望。貌似我看電影很注重結尾?

《立春》 導演顧長衛,主演蔣雯麗

我很久沒看中國電影 了。這一部挺好,至少在某些方麵能觸動你的心,一部電影能這樣便夠了。

“立春一過, 實際上城市裏還沒啥春天的跡象,但是風真的就不一樣了。風好像在一夜間就變得溫潤潮濕起來了,這樣的風一吹過來,我就可想哭了,我知道我是自己被自己給感動了。”

才華不足以支撐夢想,求而不得,自尋煩惱。渺茫卑微,心存希望,又自覺高人一等,掙紮。 如有執念,必然痛苦。

現實的苟且,心中有詩和遠方的一群人。那些不願平庸的人,寧吃仙桃一口,不要爛杏一筐的人。

“每年的春天一來,我心裏總是蠢蠢欲動,總覺得會有什麽事發生,但是等整個春天都過了,什麽事情也沒發生。我覺得有點兒失落,好像錯過了什麽。”

在一個渾渾噩噩的紅塵俗世,不甘平庸,得要有資本,才華不足的他們該有多麽的艱難。念普希金的周瑜,想成為梵高一樣的黃四寶開了婚介所,渴望去巴黎歌劇院一展歌喉的女主角賣羊肉去了,男芭蕾舞蹈家穿著監獄的布鞋在監獄裏踮起腳尖。

電影中有很多騎自行車的畫麵。我記得三次。第一次是周瑜騎車上班時聽到廣播裏王彩玲唱歌劇,整個故事由此開始。第二次,王彩玲騎車逆風而行,踩得那麽艱難,喻意很明顯。第三次,胡金泉求假結婚被王彩玲拒絕後,大雪夜裏騎車回家,淚流滿麵,雪一直下,他一邊流淚一邊騎車。那是徹底絕望的表現,無路可走,最終主動選擇監獄躲起來。

前幾天在三人圖說的某一期中看到一句話,大意是說一部電影至少要對得起的觀眾的智商。我們看電影並不需要太多複雜高深的推理或知識,隻要看後能引人思考,留點什麽,便行了,比如《立春》。

《看不見的客人》  (Contratiem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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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娛樂電影。不恐怖,不血腥,不色情,卻非常吸引人。完全被電影帶著走,故事抽絲剝繭,處處伏筆,層層反轉,大膽又縝密,人性的良知與惡,交織鬥爭,儼然將懸疑氛圍的渲染發揮到了極致。

七月末下載了好些據說是燒腦的電影,準備八月份看完,計有:《非常嫌疑犯》、《殺人遊戲》、《她》、《這個男人來自地球》、《大衛·蓋爾的一生》、《控方證人》、《黑洞頻率》。不少了,能不能看完還是個問題。時間太少了。

喜歡的句子:

人們寧願去關心一個蹩腳演員的吃喝拉撒和雞毛蒜皮,也不願意去了解身邊人波濤洶湧的內心。

海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來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劇中人。

七月發生了什麽事?

誠品書店創始人吳清友去世。7月18日晚,誠品集團確認,吳清友在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病逝,享年66歲。吳清友曾說:我們會麵對現實經營的壓力,但沒有商業,誠品不能活;可是沒有文化,誠品也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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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6)
評論
flyflower 回複 悄悄話 一個月就看這麽多,太厲害了。
cc_clair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Backcountry' 的評論 : 那我隻能說全憑個人感覺了。因為在我看來,Maugham與這兩人更不搭。無論Maugham的長篇還是短篇,與Fitzgerald相比,我感覺更不是一個路數啊。要說有什麽相同,就是兩人都是二流作家?
夕陽影裏一歸舟 回複 悄悄話 這兩人都以長篇著名,尤其海明威。倒想看看他們長篇的比較,Genius就把他們放一起了。

你讀的書都很燒腦:-)一個月讀了這麽多,服了。


“人們寧願去關心一個蹩腳演員的吃喝拉撒和雞毛蒜皮,也不願意去了解身邊人波濤洶湧的內心”,說得好,看看文學城首頁:-)
Backcountry 回複 悄悄話 I think it makes more sense to compare F. Scott Fitzgerald to Somerset Maugham, such as "The Great Gatsby" to "The Razor's Edge", same style same topics but different levels of deep thinking. I personally believe Fitzgerald is overrated.

Hamingway, is a different story.
cc_clair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Backcountry' 的評論 : 我怎麽覺得一點不奇怪呢。在文學史上,他倆都是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兩人年紀相仿,又是朋友,同是那個時代的出名作家,放在一起比較是多麽正常。
Backcountry 回複 悄悄話 Don't know why making comparison between Hemingway and Fitzgerald. I think their styles are so different and they focused on totally different societies. The Great Gatsby is good, but not that good in my 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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