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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一刺客曹沫 ——雨天再讀《史記》

(2017-04-20 11:51:03) 下一個

《刺客列傳》中司馬遷寫了五名刺客。雖是按時代順序依次寫之,但層層遞進,人物形象、故事情節一個比一個豐富,曹沫最簡潔成功,荊柯最詳盡慘烈。

古人重義輕利,士為知己者死,為報知遇之恩,寧死不懼!曹沫便是這樣。司馬遷對其筆墨最少,僅短短兩段,250個字。曹沫這個人物便躍然紙上。

“曹沫者,魯人也,以勇力事魯莊公。莊公好力。曹沫為魯將、與齊戰,三敗北。魯莊公懼,乃獻遂邑之地以和。猶複以為將。

齊桓公許與魯會於柯而盟。桓公與莊公既盟於壇上,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動,而問曰:“子將何欲?”曹沫曰:“齊強魯弱,而大國侵魯亦甚矣。今魯城壞即壓齊境,君其圖之。”桓公乃許盡歸魯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壇,北麵就群臣之位,顏色不變,辭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約。管仲曰:“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與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魯侵地,曹沫三戰所亡地盡複予魯。”

首先,曹沫是名武士,而魯莊公好力,喜歡有勇之人,曹沫得以勇力事奉莊公。英雄若是無人能識,會多麽寂寞。這是第一重知遇之恩。

魯國與齊國交戰,曹沫任將軍,卻連連戰敗,害得魯莊公割地求和。然而,魯莊公並不像其他君主一樣,輸了戰爭便處罰將領,而是 “猶複以為將”。這個“猶”字體現出莊公力排眾議,不計前嫌,並無怪罪曹沫。魯莊公在曆史上沒有齊桓公有名,但從這件事能看出這是位有肚量的領導。這應該是第二重知遇之恩。這第二重不計前嫌的知遇之恩,遠遠大於第一重。司馬遷並沒有任何筆墨描寫曹沫的心理狀態,如何感激等,但我想曹沫便是因莊公的“猶複用之”而決心做點什麽來報答。

其餘四位刺客皆是受恩主之請而去行刺,隻有曹沫這裏,魯莊公並未提出這樣的要求。相反 ,司馬遷提及魯莊公兵敗割地時僅說“魯莊公懼”。因為懼,所以割地;因為懼,所以後文劫持齊桓公時,司馬遷壓根沒提及魯莊公。據此推斷,曹沫的劫持是自己所為,與魯莊公無關。在曹沫劫持齊桓公時他是什麽態度無從得知。是曹沫感激魯莊公的知遇之恩,主動報答。

接下來便是真正的劫持故事。魯齊二國領導人會麵,曹沫作為將領也參加了。在會麵之時,他以匕首當眾劫持齊桓公。當齊桓公隨從問他想幹什麽時,他沒有直接索要失地,而是譴責齊國以大欺小,恃強淩弱,侵占了魯國大片土地,生動形象地比喻道:隻要魯國都城城牆倒塌便會壓著齊國邊境。然後隻說“君其圖之”,讓齊桓公自己想想該怎麽辦 。此時的齊桓公還能怎樣?他隻能順著台階下來,許諾“盡歸魯之侵地”,將侵占的魯國土地盡數歸還。達到目的的曹沫即時收手,放了齊桓公。而他走下去台去,仍舊站在臣子隊列裏,“顏色不變,辭令如故。”沒事人一般,真勇士也。

如果故事在齊桓公答應歸還土地時即告結束會更為簡潔,但司馬遷沒有立即結束,還添了一段桓公與管仲的對話。齊桓公憤怒於受脅迫想毀約,管仲勸諫說不能貪小利,背信棄義,無法收買人心,成就霸業。前齊桓公隻好從之。這一情節一方麵說明管仲、齊桓公這樣的胸襟與氣度,怪不得能稱霸春秋各國,成為春秋五霸之首!曹沫的成功還在於桓公與管仲的成全。另一方麵,更重要的是從側麵點出曹沫這一劫持的效果:他選擇兩國會盟時劫持桓公,讓天下人都知道這件事,那個時代風氣——各國領袖君主還是重諾守信的,事後齊桓公想不認賬都不行。這裏再次佩服曹沫,五名刺客中,隻有他一個達成目標且活了下來。可見曹沫有勇有謀、心思縝密、時機把握的恰到好處。

讀文章,想像故事中的曹沫,他知恩圖報,置生死於度外,事後談笑自若,有勇有謀,膽識過人。他不是個好的作戰將領,曆史上他的定位是刺客,一擊成名,成為中國第一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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