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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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寄居者的身份自居

(2019-02-12 19:16:20) 下一個

《創世紀》第23章講的是亞伯拉罕向當地人買地來安葬撒拉。這塊地改名為希伯倫,在以色列人的曆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成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位先祖和妻子們的同葬之地(49:29-33)。

事情的經過看似一次普通的土地交易,可是我們卻可以從當中體會亞伯拉罕的心誌。首先,亞伯拉罕向赫人說:“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裏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23:4)這顯明了亞伯拉罕知道自己在當地是客旅,是寄居的。接下來,經文兩次講到亞伯拉罕在赫人麵前下拜(23:7,12)。這兩次下拜並不意味著亞伯拉罕以他們為神,而是刻畫出亞伯拉罕作為寄居客,對當地主人的尊重。最後,亞伯拉罕婉言謝絕了以弗侖的饋送,用銀子買了這塊地。

我們可能覺得奇怪,亞伯拉罕明明知道神已經將這塊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什麽他還是寄居者自居,而不把自己當作這塊地的主人呢?難道是他並不相信神的應許,不敢伸手要這地嗎?不是的。當我們回顧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時就會明白。當時神如此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15:16)這也就是說,雖然神已經將這塊地賜給了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可是要等到第四代,也就是大約四百年之後,他們才可以真正得到這地;而在這之前,亞伯拉罕隻能以寄居者的身份住在這裏。亞伯拉罕明白神的話,也順服神的話。他以自己為寄居的,但同時也仰望神那將來要成就的應許,正如《希伯來書》寫到的:“他因著信,就在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篷,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來11:9-10)在應許之地作客,這看似矛盾,但卻是信心的彰顯和順服的體現。信心就在於知道神的話必定成就,順服就在於接受神現在的安排。

雖然將來是我的,但現在不是,那就以不是來接受。因著這樣的心誌,亞伯拉罕拒絕了以弗侖的饋送,因為他知道這地的真正主人是神,所以要得這地為業是在乎神的恩典,而不是出於這些人的饋送。他寧願花錢來買墳地,因為他知道自己的錢財是來自於神的恩典。這也就意味著亞伯拉罕是以神的恩典來得到這塊地,而不是接受這些人的賞賜和恩寵。

以寄居者的身份自居,這是亞伯拉罕信心的表現。我們在這個世界上也是寄居的,我們知道神應許的不但是在將來,更是在天上那更美的家鄉。我們在世作為客旅,雖然要好像保羅所說的,順服在上掌權的(羅13:1),正如亞伯拉罕尊重當地的赫人一樣;但同時我們也要知道,我們不屬於這個世界。我們不需要羨慕這個世界可以給我們提供的各樣好處,即便是免費的,即便是金錢的利益和物質的享受。雖然這些也有可能是神的恩典,藉著別人的手來賜福我們,可是我們的心裏要知道,我們真正的盼望是在天上,我們真正的賞賜者是神。我們不需要被這個世界所吸引,不需要被這個世界所轄製,不需要被這個世界所同化,不需要被這個世界所利誘。因我們確信,我們的好處不在神以外。

默想經文:“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麵前起來,對赫人說:‘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裏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23:4)

靜默思想:思想亞伯拉罕的話,思想他的處境,明白他的心境。他以寄居者自居,以及對赫人(尊敬,但有距離)的態度,能否成為我們今天與這個世界的關係的指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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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ing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分享! “以寄居者的身份自居,這是亞伯拉罕信心的表現。我們在這個世界上也是寄居的,我們知道神應許的不但是在將來,更是在天上那更美的家鄉。” 大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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