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燼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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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銀行保密法的前世今生

(2013-09-13 17:10:42) 下一個

“瑞士銀行”這個名字在很多人眼中都多多少少帶著一種神秘感。這一詞匯,既不同於匯豐銀行、渣打銀行等名稱,又不同於中國、美國等任一國的中央銀行,而是 成為了某種近似符號化的“安全”、“保密”的代名詞。事實上,很多人常聽到的廣義上的“瑞士銀行”並不是某一家銀行的名稱。而是對以瑞銀集團(UBS)和 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為代表的瑞士數百家銀行的一種通稱。當今世界各國海外財產的三分之一藏身於瑞士,三百年來,他們區別於其它銀行的一個最主要製度之一即為所 謂的“銀行保密法”。

    16世紀,基督教加爾文教派從日內瓦開始興起,由於受到迫害,大量新教徒陸續從法國和意大利逃到日內瓦,和他們一起到來的,是大量的財富和金錢。有需求就 有市場,於是最早的瑞士銀行家們開始在這裏出現。為了保護這些新教徒,避免泄露他們的情況,銀行家們建立起了一種行業內非正式的基礎保密製度。

    1713年的日內瓦議會製訂了一項規定,即銀行人員應登記客戶信息,但未經市議會批準,不得泄露給儲戶本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這就成為了瑞士銀行保密法最早的前身。

    18、19世紀,歐洲大陸諸國陸續爆發了革命,劇烈的社會變革使大量尋求避風港的財富和個人湧入擁有銀行保密法的瑞士。有意思的是,在上百年的歐洲社會變 革中,瑞士的銀行家們不僅是逃難者們首選的財產庇護所在,同時還長期成為歐洲大陸各位霸主們的理財首選。從路易十六,到拿破侖,甚至再到後來的納粹德國, 無不如此。

    上世紀30年代德國納粹上台後對猶太人的迫害造成大量猶太人的財富流向瑞士為主的其他地區。因此,1933年,德國政府頒布一係列法令要求德國公民必須如 實匯報海外資產,多人因此喪命。以此為契機,次年瑞士議會正式頒布1934銀行法案,以此將銀行家對用戶信息的保密義務列入刑法範疇。事實上這一法律也成 了瑞士銀行家們多年來麵對各種外部壓力時拒絕公布客戶信息的一道擋箭牌。

    在很多電影中,提到瑞士銀行時,一個常用到的詞是“匿名賬戶”。這一令人產生無限遐想的東東如今其實早已經不複存在了。曆史上瑞士銀行業確實曾允許代理人 在不透露真實財產擁有者身份的情況下開設賬戶並進行財產管理(業內稱為Form B)。而自1991年後,瑞士法律規定,允許使用號碼而不是真實姓名開設賬戶,但同時,在銀行內部小範圍中,該賬戶對應的客戶信息必須是存在記錄的,隻是 由於瑞士刑法的嚴格規定使銀行職員不得對外公開(保密協議在職員離職後仍終身有效)。僅有的可對外公開的條件是涉及瑞士法律相關的恐怖分子或洗錢等刑事指 控。灣灣的阿扁同學就是沾了後麵這一條,才被瑞士當局把家底捅出來的。

    直到幾年前,“逃稅”仍然是被排除在上述一係列公開賬戶信息的條件之外的。迫於經合組織(OECD)和歐美各國持續不斷的壓力,2009年3月,瑞士政府 終於宣布其外國客戶涉及逃稅問題時將與洗錢問題一視同仁,即當這一條件被觸發時,其賬戶信息將可以被提供給需要的第三方。同年,在和12個國家簽署了雙邊 稅收交換協議之後,瑞士得以被經合組織從其“避稅天堂”的灰名單中移除。

    然而此後至今的這三年多,簡直就是瑞士銀行業的噩夢,各種打擊不斷接踵而來。先是瑞銀集團在和美國政府長期拉鋸博弈後被迫妥協公布了美國財政部索要的 4000多名逃稅嫌疑人信息。隨後2011年瑞銀又因“魔鬼交易員”事件損失20多億美元。金融危機不斷加深,瑞士銀行業紛紛裁員,隨著保密體係的瓦解, 數以百億計的私人財產流向新加坡和加勒比海島國等其他避稅天堂。最近又爆出因操控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案(Libor)接受15億美元的罰款。

    為了挽救瀕臨破產的銀行保密法,避免全麵公開儲戶信息,瑞士銀行業設計出一種折中方案,並在2011和2012年通過與德國、英國、奧地利簽訂魯比克協議 (Rubik Agreement)的方式開始推行。即在歐盟各國儲戶的存款中,根據事先與各國約定的比例,預提出應繳稅款,由瑞士銀行業直接支付給該國政府,同時對過 去曆年的逃稅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償,以此換取不因逃稅原因而公開該國客戶在瑞士銀行的開戶信息。結果是屋漏偏逢連夜雨,2012年11月,魯比克協議率先在德國議會遭到否決,給這一解決方案的前景蒙上了一層陰影。

    當前對於瑞士銀行保密法和瑞士銀行業的未來,瑞士金融業內部有著各種不同意見。一部分人希望通過Rubik Agreement等方式盡可能維持銀行保密法體係。另一部分人則認為,當前國際銀行業發展的趨勢是最終實現全球銀行業信息共享,既然早晚要走到那一步, 不如順應時勢,也讓那些因協助逃稅而在各國通緝黑名單上停留已久的瑞士銀行家們早日得到解脫。與此同時,後一種觀點的人們還指出,瑞士銀行業吸引全球儲戶 的地方不光是其銀行保密法,同時還有其穩定的社會環境。不可否認,Stability和Privacy一直是瑞士銀行業聞名於世的兩大優勢,但一旦徹底失 去其中一臂後,靠僅存的另一臂,是否還能維持其曾經獨一無二的地位呢?麵對當前不斷變化的國際環境,第一項又是否能長久保持呢?

    對於瑞士這種小國,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麵對一個單極的世界時,其可以做的反抗是非常有限的。而隨著美國權勢可以預見的衰退、多極化世界格局的形成以及歐盟一體化的停滯不前,小國們在國際舞台上的博弈空間仍將長期存在。但麵對新興國家金融業的不斷挑戰,瑞士銀行業要想重返昔日的輝煌,恐怕仍任重而道遠。
毫無疑問的是,銀行業作為瑞士的經濟支柱之一,關於其前途的討論與博弈仍將長期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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