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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常務副省長王明義辭職

(2006-01-24 16:57:49) 下一個

根據《大河報》1月19日報道:昨日上午,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大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接受王明義、賈連朝、李新民三位同誌辭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決定草案,顧誌平辭去河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職務的決定草案,戴羌平辭去河南省十屆人大法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決定草案。(記者 李敬欣 餘勇)。 相關的報道說,王明義、賈連朝辭職後,當選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香港文匯報的評論說,王明義的辭職,屬於已到退休年限,因為省委黨委和政府副省級官員任職年限為60歲,而人大和政協副省級官員的任職年限一般為65歲。而1951年11月出生的李新民,之所以辭去河南副省長,是因不久前他已升為省委常委。

對這個王明義,我曾有一麵之交,因為我的一個朋友,是他的一個哥們。當時王明義還是河南省一個貧困地區的市委書記,做事雷厲風行,但用人唯親。據說他那個村子裏所有姓王的人,隻要是初中畢業以上的,不管能力大小,都給予提拔,並委以重職。沒聽說王明義有什麽後台,一級一級,腳踏實地從從最基層幹起,不成想才幾年的功夫,就羽翼豐滿,成為名副其實的河南王。

不過這王明義畢竟是地方武裝,不管你再能蹦噠,到卸磨殺驢的時候,就得走人。

資料圖: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 王明義

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綜合協調經濟、計劃、財政、
稅務、體製改革、金融證券、糧食、審計、統計、監察、勞
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麵的工作。

王明義,男,1945年7月生,漢族,河南鹿邑人,大學畢業,196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7月參加工作。

1963年9月~1968年7月,河南焦作礦業學校采掘機械化專業學生。1968年7月~1979年12月,先後在觀音堂礦務局曹窯煤礦勞動鍛煉、任觀音堂煤礦政工組、辦事組組長。1979年12月~1983年11月,河南省鹿邑縣委組織部幹事,駐隊四年。1983年11月~1986年9月,河南省周口地委組織部青年幹部科科長,河南省太康縣委副書記、縣長;河南省扶溝縣委書記,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1986年9月~1990年9月,河南省周口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河南省周口地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部長。1990年9月~1994年10月, 河南省周口地委書記、地區行署專員、軍分區黨委書記。1994年10月~1998年1月, 河南省公安廳廳長、黨組書記、武警河南總隊第一政委、黨組第一書記。1998年1月~2000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兼任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武警河南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2001年10月~至今,河南省省委常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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