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5月21日,法國巴黎上訴法院作出裁決,法國航空(法航)和空中客車(空客)兩家公司在2009年法航AF447航班空難中“過失殺人”罪名成立。該空難導致來自33個國家的228人全部遇難,是法國曆史上最嚴重的航空災難。【相關事故深度調查:https://youtu.be/rCYNeHswtQE?si=cC06qCEUB247-AoL】
法院認定,兩家公司對空難負有“全部責任”,各被判處22.5萬歐元(約合人民幣177.5萬元)的罰款,這是法律針對企業過失致人死亡所能判處的最高罰金。雖然罰款金額對兩家巨頭是“象征性”的,但被判有罪仍將對其企業形象和聲譽產生長期影響。
此前,2023年4月法院曾判決兩家公司無罪。但經過今年為期八周的上訴審判,巴黎上訴法院推翻原判,認定法航和空客未能及時解決皮托管(空速傳感器)結冰隱患,且飛行員高空失速應對培訓不足,導致悲劇發生。
據最新消息,法航和空客均表示將向法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稱這一裁決與2023年無罪判決存在矛盾。這意味著這場已持續17年的法律拉鋸戰可能仍將延續數年。
在去年11月的審判中,檢察官羅多爾夫強烈譴責了兩家公司的態度,“連一句真誠的安慰都沒有,簡直無恥。”他指責企業“滿口胡言、憑空捏造理由”,行為“不可接受”。
對這一裁定結果,法國遇難者家屬協會主席丹妮爾·拉米(其子在空難中遇難)在法院外激動表示:“正義終於得到了伸張!”她稱法院“終於考慮到了家屬所承受的痛苦”,並呼籲法航和空客停止“程序騷擾”,不要繼續上訴。
不過,也有部分遇難者家屬較為失望。巴西遇難者協會負責人納爾遜·法裏亞·馬裏尼奧(其子遇難)表示,雖然公司被判有罪,但“正義仍未完全實現”。他認為罰款金額過低,且未追究高管個人責任,“感覺兒子今天又死了一次”。
據新華社報道,2009年5月31日,法航AF447航班一架空客A330客機從巴西裏約熱內盧起飛前往巴黎,6月1日淩晨在靠近巴西的大西洋海域上空失事墜毀,機上216名乘客和12名機組人員全部遇難。
調查顯示,飛機遭遇惡劣風暴,皮托管被冰晶凍結,導致空速數據失效,自動駕駛係統關閉。三名飛行員中,正副機長當時正在休息,僅由副駕駛一人應對突發狀況,最終飛機失速墜海。
雖然空客和法航一直將事故歸因於飛行員操作,但遇難者家屬律師認為,兩家公司早已知曉皮托管存在缺陷,卻未采取足夠措施,也未對飛行員進行相應緊急情況培訓。此次空難也促使全球航空業修改了空速傳感器相關法規,並顯著加強了飛行員高空失速和異常情況應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