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影《我不是藥神》上映七年後,一個與影片情節相似卻性質截然不同的“仿製藥”案件被央視曝光。
據央視新聞近日報道,犯罪嫌疑人毛某勾結境外藥廠,將毫無有效成分、實為麵粉、澱粉等灌裝的假冒安羅替尼銷往全國。這款假藥在短短10個月內售出380餘盒,售價高達每盒1500元,涉案金額約28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安羅替尼是中國首個用於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三線治療的原創專利靶向藥,由正大天晴藥業曆經十餘年研發,目前僅在國內生產和銷售,上市後即被納入醫保。藥企從未授權海外任何機構生產。然而,經公安機關和藥企檢測,所謂的“進口平替版”未檢出任何安羅替尼成分,實為麵粉、澱粉等無效物質灌裝而成。
許多被騙患者原本以為是電影《我不是藥神》中“仿製藥救命”的故事重演,實則是一起徹頭徹尾的消費欺詐。受害者多為晚期肺癌患者及其家屬,他們在與死神賽跑的絕望中,抓住了這根救命稻草,卻不知服下的隻是毫無療效的麵粉。部分患者產生不良反應,部分因病情危重無法判斷藥效,還有部分已因癌症進展離世,家屬甚至無法追溯死亡是否與假藥相關。

麵粉冒充“國產抗癌之光”
安羅替尼作為中國首個用於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三線治療的原創專利靶向藥,由正大天晴藥業曆經十餘年研發而成,一定程度上也體現了中國製藥行業從仿製到創新的重大突破。
這款藥物不僅在技術上具有領先性,業績也同樣不俗。自2018年5月獲批上市以來,當年銷售額即突破12億元,2020年達到40億至45億元,創造了國產創新藥的銷售記錄。
毛某與國外某藥廠高級管理人員達成協議,由該廠負責生產假藥,毛某則作為總代理在中國發展下線銷售網絡。這些假藥通過“背包客”從境外攜帶入境,經廣州中轉後分銷至全國各地。
這種“人肉帶貨”模式刻意繞開了海關和藥監部門的正規監管渠道,使得假藥能夠順利進入國內市場,並最終到達患者手中。
假藥販子的營銷策略極具針對性。他們抓住部分患者對“進口藥品”的盲目信任心理,將產品包裝為“進口平替版”安羅替尼,聲稱“藥量是正版的3倍”。
這一定價策略造成了雙重傷害:表麵看來,每盒1500元的價格似乎比某些海外藥品“便宜”,但與正規醫保渠道相比,這一價格實際更為昂貴。
安羅替尼經醫保談判後,患者實際支付費用已大幅降低。假藥不僅價格更高,而且毫無療效,患者支付的1500元買到的隻是澱粉澱粉、糊精等無效物質壓製而成。
而最致命的是,這些假藥耽誤了癌症患者寶貴的治療窗口期,部分患者甚至因此錯過了有效治療的最佳時機。
公安機關和正大天晴藥業的檢測結果證實,這些所謂的“進口平替版”未檢出任何安羅替尼成分,實為麵粉、澱粉等無效物質灌裝而成。完全不具備任何治療功能,純粹是利用患者求生欲望實施的精準詐騙。
“海外平替”迷思下的消費者保護困局
這起假藥案的荒誕之處在於,受害者以高價購入的“海外平替”,不僅療效為零,實際支出反而遠超正規渠道的正版藥物。
從藥物本身看,安羅替尼是中國首個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抗腫瘤原研藥。此後,該藥陸續獲批用於小細胞肺癌、軟組織肉瘤、甲狀腺髓樣癌、分化型甲狀腺癌等多項適應症,成為覆蓋瘤種最廣的國產靶向藥之一。更重要的是,5項獲批適應症目前均已納入國家醫保目錄,患者通過正規醫院開具處方後,單粒藥品自付費用可低至數十元,遠低於假藥販子開出的每盒1500元“平替價”。
然而,消費者為何寧願相信社交媒體上的陌生賣家,也不走進正規醫院的藥房?這背後既有部分患者對“進口即高端”的認知慣性,也有對醫保政策覆蓋範圍的信息隔膜。部分患者及家屬對國產創新藥的療效心存疑慮,對醫保報銷流程缺乏了解,加之病急亂投醫的焦慮心態,最終落入假藥陷阱。
從消費者權益保護角度審視,海淘藥品維權麵臨兩個核心難點:主體身份不明和因果關係難以證明。在代購交易中,消費者很難在購買前核實賣家真實身份,起訴時往往連被告是誰都無法明確。
而在侵權類案件中,如何證明所服藥物確為代購藥品、如何證明健康損害與服用該藥存在因果關係、如何證明該藥確為假藥或劣藥,舉證困難往往使消費者對維權望而卻步。本案中,部分受害者在服用假藥後因病情危重無法判斷效果,還有患者已因癌症進展去世,家屬甚至無法追溯死亡是否與假藥相關。
跨境藥品代購的法律風險是多維度的。藥品管理層麵,代購未經批準的藥品可能構成妨害藥品管理罪;海關監管層麵,申報不實或逃避監管可能涉嫌走私犯罪;而消費者權益層麵,跨境維權的複雜性和高成本往往讓受害者求助無門。從消費者自我保護角度,購藥過程中應注意留存溝通記錄、藥品信息、物流憑證等證據,更應優先選擇正規醫療機構和藥房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