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張柏芝因合同糾紛被前經紀人餘毓興及其公司告上法庭。原告方指出,張柏芝收取了逾4000萬港幣的預支片酬,卻未履行對應的電影拍攝及經紀合約責任,故而提出至少1276萬港幣的索賠,同時要求其對相關賬目作出交代。
案件日前在高等法院開庭審議,張柏芝於12月8日一早再度出庭,在法院門口情緒失控大喊:“我兩天沒睡過覺,對我很不公平,後麵的媒體讓我有壓力,所有事情都是假的!”
另外,圍繞該合約爭議,張柏芝在法庭上多次作出強調,過去所有合約相關的具體事宜,均由她的私人助手兼經紀人周靜儀(Emily)來負責對接和處理。

張柏芝包緊緊抵達法院。(圖/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