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夥長期組織“槍手”跨十餘省市替考,涉案金額逾千萬元,案件經廣東省江門市人民法院審理後,百餘名作弊考生入職後被全部開除,全鏈條犯罪人員均受到法律嚴懲。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披露了詳情。
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張某潔、陸某強、李某共謀組織考試作弊,以自身及被告人王某、楊某伶等數十名高學曆人員為“槍手”組建替考“團隊”。
該替考“團隊”通過被告人張某等人介紹,或在互聯網投放廣告、設置關鍵詞等推廣引流,或通過QQ群、微信群等招攬參加國家考試的被告人馮某偉、王某等數十名考生,提供線上報名指導、製作虛假證件、線下替考等“一條龍”替考服務。
張某潔等人根據考生性別、麵容特征和報考考試種類,從“團隊”中選擇麵容相似、專業對口的“槍手”替考,再安排技術人員通過計算機合成兼具考生和“槍手”麵部特征的照片,用於線上報考和提供給被告人黃某水製作虛假身份證件。
由“槍手”持假準考證和身份證混入全國十餘省市的考場,利用考試組織部門身份驗證漏洞,代替考生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等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89次。
張某潔等人累計收取替考費用逾千萬元。百餘名考生通過作弊手段入職黨委、政府、公安、農村基層組織等部門。
案發後,人民法院通報以作弊手段獲取公職的王某等人所在單位,要求嚴肅處理,相關人員均被開除公職。
鶴山市人民法院一審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判處主犯張某潔、陸某強、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至七十萬元不等;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偽造、變造身份證件罪對其他被告人進行判處。
宣判後,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