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車出入、人脈通天!江蘇鎮江揚中“90後”
女子黃某以幼兒園園長、人力資源公司老板的光鮮身份,聲稱能包辦孩子轉學、體製內入編、保住公職等
“難辦之事”,四年間詐騙10名被害人共計1451萬餘元。
12月2日,記者從揚中市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黃某因詐騙罪、虛報注冊資本罪,已被法院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12萬元。其同夥毛某、征某也因詐騙罪分別獲刑。近日,揚中市檢察院結合該案開展反詐普法活動,警示公眾警惕
“花錢辦事” 類騙局。
偽裝 “能人”:轉學入編 “全能辦”,實則設局斂財
“認識教育係統領導,孩子轉學包辦好”“不用考試就能幫你落實事業編”—— 這是黃某對外宣稱的
“過人能力”。2023年7月,市民程某在一次飯局上結識黃某,當提及想為女兒辦理城區重點小學轉學時,黃某當即拍胸脯承諾
“運作沒問題”,並收取2萬元 “好處費”。隨後,黃某向程某推送了自稱 “秦主任”“張老師” 的微信,二人以 “讚助費”
為名陸續索要近14萬元。
轉學事宜遲遲未落實,麵對程某的質疑,黃某又拋出 “入編” 誘餌,聲稱能打通其所在單位關係,無需考試即可入編,並推送 “毛主任”
微信。“毛主任”
以補繳社保、公積金等名義先後收取程某32萬餘元,還發送了偽造的《江蘇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以 “補繳工齡工資”
為由繼續索財。直至2024年8月,陸續轉賬100萬餘元卻一事無成的程某,在朋友勸說下報警。
騙局揭秘:同夥扮演 “領導”,贓款揮霍無度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黃某於 2024 年8月被抓獲,同夥毛某、征某隨後落網。經查,黃某的 “能人”
身份完全是謊言編織的假象。
2019年,黃某盤下一家幼兒園,初期經營尚可,但後來沉迷奢侈生活,租賃豪車豪宅、頻繁高消費,導致幼兒園因生源萎縮倒閉,欠下200餘萬元債務。為維持
“體麵” 生活,她開辦人力資源公司,從利用 “信息差” 介紹工作,逐漸演變為編織 “有關係、能辦事” 的騙局。
騙局中頻繁出現的 “秦主任”“毛主任”“校長”
等角色,均由其同夥毛某、征某扮演。毛某被黃某的光鮮外表吸引,注冊三個微信號分工協作;從事豪車租賃中介的征某,為融入所謂
“高端圈層”,也注冊多個微信號配合行騙。2020年10月至2024年4月,黃某等人通過虛構辦事渠道、偽造文件等方式,騙取10名被害人錢財,所有贓款均被其用於租賃豪車豪宅、購買奢侈品、包養男模等揮霍。
典型案例:為保工作變賣資產,男子被騙804萬元
2021年9月,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陳某因違紀違法麵臨 “雙開”,經同事介紹結識黃某。黃某承諾
“禮送足就能保住工作”,陳某深信不疑,將籌集的23萬元現金交給黃某。然而,2022年5月陳某仍被 “雙開”。
麵對陳某的質問,黃某不僅拒絕退錢,反而拋出 “安排新單位入編” 的新誘餌,發送偽造的任職文件,並推送 “毛主任”
微信。“毛主任” 以 “補繳15年工齡工資及保險”
為由,每年索要15.3萬元,陳某變賣房產、汽車並四處舉債後如數轉賬。此後,黃某又以 “銷案底”“局長換人需重新打點”
等名義持續索財,最終陳某被騙金額高達804萬餘元。此外,郭某為女兒辦理教師編被騙235萬餘元,劉某為兒子安排體製內工作被騙32萬餘元。
司法嚴懲:追訴漏罪追贓挽損,三人獲刑
2024
年11月13日,該案移送揚中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在核實詐騙事實時發現,黃某還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經查,2020年12月,黃某通過會計服務公司蔡某(另案處理)虛假走賬,騙取驗資報告,違規獲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根據《公司法》規定,勞務派遣公司需實繳最低
200萬元注冊資本,黃某直至案發仍未補繳,其行為已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
審查起訴期間,檢察機關依法追加指控該罪名,並積極督促退贓,為被害人挽回損失 50
餘萬元。2025年4月23日,揚中市檢察院以詐騙罪、虛報注冊資本罪對黃某提起公訴,以詐騙罪對毛某、征某提起公訴。8月7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黃某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12萬元;毛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征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