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日,一則法院強製執行公告引爆網絡。演員周冬雨起訴網絡造謠者案迎來階段性結果。
被告需公開道歉並賠償一萬元,但因拒不履行被申請強製執行。這場始於不實緋聞的官司,撕開了網絡暴力的遮羞布。

2025年初,網絡平台突然湧現大量匿名帖子。內容直指周冬雨與香港演員曾誌偉存在“特殊關係”,並暗示其獲得影視資源與此有關。這些帖子配有模糊的拚接照片,用“知情人爆料”的口吻傳播。
其中轉發量最高的微博獲得3.2萬次點讚。評論區出現“娛樂圈潛規則”“表麵清純”等惡意標簽。雖然周冬雨工作室當天發布聲明駁斥,但謠言已像野火般蔓延。
關鍵點在於人物關係的錯位。曾誌偉是導演曾國祥的父親,而曾國祥隻是與周冬雨合作過《少年的你》的同事。這個簡單事實在傳播中被刻意模糊。

周冬雨團隊在收集三個月證據後,於2025年12月1日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訴狀中列出20個網絡賬號發布的47條侵權內容。包括“周冬雨靠曾誌偉牽線拿資源”等具體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索賠金額:1萬元精神損失費。這個數字遠低於明星常見的百萬級索賠。法律人士分析認為,此舉凸顯維權重點不在經濟補償。
被告是一名28歲的自由職業者。其賬號曾發布多條娛樂圈“黑料”,關注量僅1.3萬。但正是這類小賬號,成為謠言傳播的關鍵節點。
法庭上展示了謠言傳播的完整鏈條。最初爆料帖將曾國祥執導《少年的你》的成績,偷換概念為“靠父親資源捧紅周冬雨”。實際上該片選角時曾國祥已與父親事業分離。
更荒謬的轉折出現在二次創作中。有自媒體將曾誌偉2013年與周冬雨在某頒獎禮的握手畫麵,配文“兩人早有交集”。事實上當時台上站有十餘位嘉賓。

這些被截取的時間與空間碎片,組合成看似“實錘”的虛假敘事。法官當庭指出,即便傳播範圍有限,但虛構“潛規則”情節已構成人格貶損。
2025年11月15日,法院宣讀判決書。要求被告連續三天在微博置頂道歉聲明,並支付1萬元賠償。這個數額引發熱議。
判決書第26條明確指出:“名譽權損害認定不以傳播量為唯一標準”。重點在於言論的侮辱性程度。造謠內容將女性職業成就與性暗示綁定,屬於典型侵權。
被告在庭審中辯稱“隻是轉載娛樂八卦”。但法院認定其添加了“懂的都懂”等主觀引導詞,已超越單純轉述範疇。這種“擦邊球”話術未能逃脫法律審視。
判決生效後15天履行期內,被告支付了1萬元賠償,但拒絕發布道歉聲明。其私下向媒體表示“賠錢可以,道歉沒門”。

這種態度促使周冬雨方於12月1日申請強製執行。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可采取刊登判決書、罰款等措施替代履行。目前相關程序仍在進行中。
周冬雨經紀人向記者透露,團隊曾收到對方和解請求,但堅持“道歉不可替代”。這種態度在明星維權中較為罕見。通常當事人更關注經濟賠償。
無辜受牽連的曾誌偉方麵始終保持沉默。其助理在被媒體圍堵時僅表示“不回應無聊傳聞”。但謠言已造成實際困擾。
導演曾國祥的新片發布會,出現關於此事的突兀提問。這種將藝術創作與家庭背景捆綁的聯想,凸顯了網絡輿論的慣性思維。即便父子二人在事業上早已涇渭分明。
這已是曾誌偉近年第三次被卷入駐地明星謠言。前兩次涉及其他藝人,但傳播模式如出一轍。
周冬雨此前被稱為“最不像明星的影後”。其微博年更率不足10條,最近綜藝亮相已是三年前。這種低調反而成為造謠的溫床。
某娛樂論壇曾出現“她不炒作是因為有靠山”的論調。這種“受害者有罪”邏輯在此類謠言中屢見不鮮。似乎安靜從業者必然隱藏秘密。

此次打破沉默被視作重要轉折。其法律團隊聘用反網絡暴力專業律師,取證過程采用區塊鏈存證技術。展現出不同以往的強硬姿態。
此案最值得記錄的數字對比:造謠者獲取的流量收益不足200元,而維權方投入的公證費、律師費超5萬元。成本倒掛現象發人深省。
被告在庭審時自稱“隻是隨便發著玩”。這種輕率態度與判決將造成的征信影響形成尖銳對比。司法係統正在提高造謠的代價。
有媒體統計,2025年已有17起明星維權案選擇追究小型賬號責任。改變“法不責眾”思維成為新趨勢。維權重點從止損轉向確立規則。
當道歉成為比金錢更重要的訴求,當1萬元賠償折射出名譽的無價,這個看似普通的案子已然變成度量正義的砝碼。
法律可以強製執行道歉聲明,但能否真正校準那些敲擊鍵盤的惡意?或許下一個轉折點,就藏在每個圍觀者的沉默或發聲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