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真話得分人說。你要是刀郎說《西海情歌》是我寫的,誰敢不信?
但你要是降央卓瑪一邊翻唱一邊悄悄寫上自己名字,還真有人信了,直到打了十年官司、42場庭審,才把這事抻明白。
對,大夥別覺得誇張,真打了十年。不是網絡罵戰,是實打實上法庭、擺證據、講版權,一紙官司打到她人設塌、資源掉、形象崩。
你說她圖什麽?一首不是自己寫的歌,硬要扛出原創的牌子往自己身上貼,最後貼出一身債、貼沒了前程。
這不是翻車,這是高速路上自己把方向盤掰歪的那種翻車。
刀郎原本不打這官司
咱得把事說全了,別光罵人得罵在點上。
一開始刀郎其實沒打算計較,《西海情歌》是他2006年寫的,靈感來自青藏線上一對戀人守護藏羚羊的故事,一個犧牲了,一個繼續守著信仰,歌詞是真寫進人心那種。
他當年紅透的時候,多少人翻唱、改編,他從沒真去告誰。甚至聽到降央卓瑪那個版本,還誇她嗓子“像神山唱出來的”。
結果,誇歸誇,她這邊倒好,直接把歌曲署名寫成自己名字,連帶著刀郎原版還被平台下架過一陣——這可不是抄作業,這是把老師名字塗了把自己寫上去。
刀郎能不炸?不炸才有鬼。
她是真唱上頭了
很多人不知道,降央卓瑪翻紅那年,靠的不是自己原創作品,而就是這首翻唱版《西海情歌》。一首歌,帶她進央視、上舞台、走地方文旅,全是熱度加持。
而她唱得確實不差,女中音的細膩+草原的質感,聽著就像站在風裏。
可問題是,不是你的作品你就別裝是你生的娃。你再疼,它不是你親生的。
她後來演出全唱這歌,一年幾十場,唱一場幾萬塊。刀郎那邊呢?一分錢沒拿,還被下架。你說這算不算吃相難看?
法庭上她是怎麽說的?
2015年,刀郎忍無可忍,一紙訴狀把她告了。
這不是微博互噴,也不是公關發聲明,這是法院見真章。
你猜她怎麽說?
她說:“我是弘揚民族文化,是傳承。”
好家夥,傳承成了未取得授權進行商演及部分平台標注混亂的理由了?這要放到別的行業,這叫偷、叫冒名,怎麽到唱歌這兒就變成“文化傳播”了?
她還當庭表示,她唱火了歌,也是在幫刀郎提升影響力。
聽聽這話,多耳熟?這就跟網上抄別人文案的說“我幫他擴大傳播麵”一樣。
純嘴硬,但凡心裏有點數的人都不至於把“翻唱等於原創”這事說出口。
結果怎樣?
42場庭審。
不多不少,整整42場。哪怕你對法律沒感覺,也能聽出這兩個字眼後麵的代價。
2024年終審,判決下來了:
降央卓瑪構成侵權
需賠償刀郎公司(非個人)7.5萬元僅為單場演出的侵權賠償
限期公開道歉
賠償金額不高,甚至有人說刀郎虧了。但真懂行的知道,他圖的不是錢,是一個交代,是整個圈子對版權這事有個底線認知。
而她呢?身敗名裂。商演停了、合作取消、網友罵聲一片,“盜歌女王”成了她新標簽
這比錢更狠。娛樂圈不是慈善機構,一旦塌房,資源走得比感情還快。
她現在幹嘛呢?
今年,她去演紅色電影了。在一部紅軍題材片裏,演了一個藏族母親,戲不多,但鏡頭給得夠多。
為什麽?她還在努力“翻身”。
首映禮上她還唱了一段《唱支山歌給黨聽》,全場確實鼓掌了。
可你說,她是真的回歸,還是想靠主旋律洗掉之前那場“侵權風波”?這事兒不好說,但人都在鏡頭裏了,說明她還想回來。
問題是,這圈子記性很好,哪怕你沒倒下,觀眾早記住你摔跤的樣子了。
誰才是真正的受益者?
十年走下來,刀郎沒被這個事拖垮,反而更硬氣了。今年他的大連演唱會,全場合唱《西海情歌》,歌聲一響,粉絲喊的是他的名字,不是別人的。
而且他沒在網絡上撕過誰,也沒給自己貼金。他就做了兩件事:寫歌、維權。
這種人,你說不硬氣都難。
他不靠人設,也不玩CP,不搞“感動營銷”。他拿出作品,哪怕十年沒人聽,但真回來的那一刻,全場都站著聽他唱。
降央卓瑪的問題,不是唱了別人的歌,而是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還非要貼上“原創”的名牌。
這是明知故犯,不是誤操作。那代價呢?
不僅僅是錢,是真把自己從“草原女神”唱成了“法院常客”。
你可以說她沒惡意,也可以說她想用藝術換一條路,但有些事不是靠洗白就能翻篇的。
你可以跑偏,但別跑到別人地盤上插旗子。
否則你唱再多高音,觀眾聽的也不是你的歌,而是你的人設崩塌的回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