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幾天寫了一篇《養老金十問十答》,其中第二條就是反駁“養老金多繳多得,少繳少得,不繳不得”說法,但那篇文章寫得極其簡潔,未及展開。幾天下來,發現很多人對此完全缺乏認知,值得大書特書。
先說結論:這句話每一個字都是錯的,不是小錯,而是大錯,不誇張地說,中國養老製度之所以不公,就在於“多繳多得”這四個字。
此處需加一個限定條件:一旦涉及財政補貼,這句話就是完全錯誤的。如果你買商業養老保險,這句話就是正確的;如果是不涉及財政補貼的職工養老保險,這句話也沒啥問題;但是,中國的現實是,財政補貼無處不在,所以,在中國語境下這句話大謬特謬。
我之前在《中國養老製度的五個常識》談過收入和補貼的情況,統計2023年的數據:
01 收入情況
體製內平均退休金6000多元/月
企業職工平均退休金3000多元/月
城鄉居民(農民)養老金平均200多元/月
02 財政補貼
體製內0.22億人補貼8056億,人均3051元/月
企業職工1.2億人補貼7620億,人均529元/月
城鄉居民(農民)1.73億人補貼3681億,人均177元/月
如果用柱狀圖顯示,是這樣的:

但即便看到這些數據和這張圖,可能仍然有人不覺得這有什麽不對,“多繳多得、少繳少得、不繳不得”,這不挺正常的嗎?
分析其心理,大致有三個由來:1、“多勞多得”深入人心,計劃經濟大鍋飯留下的深重陰影,使得“平均主義”令人厭惡;2、“強者通吃”大行其道,培養了大量社達主義者,對強者無限崇拜,對弱者不屑一顧;3、一直被踐踏就會產生不配得感,農村老人對一個月一百多塊的養老金表示滿意,甚至感激,便源於此。
但請注意,社保製度是二次分配,二次分配的目的是縮小貧富差距,而非相反。再看一下上圖,最直觀的是養老收入和補貼金額懸殊,稍作思考,便知道財政補貼正是拉大收入差距的關鍵因素。
再來一道數學題:甲交10補200,乙交2000補3000,請問誰更劃算?
從比例看,甲的補貼是1:20,乙的補貼是1:1.5,當然是甲劃算。這就是網上很多人包括鄭秉文這樣的專家喜歡玩的數學和文字遊戲,意思是農民的補貼比例這麽高,農民不交社保就能領取養老金,國家對農民已經夠好了。
但是,如果甲乙的補貼封頂也分別是200和3000呢?很多人說農民補貼比例高,但是,農民可以不停“多繳多得”嗎?所以,請注意:公平與否不在於補貼比例,而在於絕對值。
下麵舉兩個例子,看看別的國家是怎麽做的,大家就明白是怎麽回事了。
先說加拿大的老年保障金(Old Age Security, OAS),隻要是加拿大居民/公民,年滿65歲就可以領取,居住滿40年可領全額(不滿40年遞減),一個月500多加幣,折合2700多人民幣,替代率15%左右,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所需。注意,老年保障金無需繳費,“不勞而獲”,完全由財政負擔(也就是納稅人承擔),人人有份,每個人都一樣多。
然後是加拿大的職業養老保險,他們叫“加拿大養老金計劃”(Canada Pension Plan,CPP),和中國目前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類似,由雇主和員工共同承擔,交由基金運作。這部分是按比例繳納,目前是雇主和員工各5.95%,繳得越多,時間越長,退休金越高,“多繳多得”,請注意,這部分沒有財政補貼。
加拿大的老年保障金不需要繳費,如果繳費與補貼共存,應該怎麽辦?可參考日本的基礎養老金(國民年金),居民/國民每個月交一筆錢給一個基金管理,然後政府再往這個基金補貼同樣的額度,可以理解為政府和個人各負擔50%共同維護養老基金的運作,至少需要交滿10年,交滿40年可領全額,年滿65歲開始領取。注意:由於財政要承擔一半,所以每個人繳納的金額都是一樣的(目前每個月約17000多日元,折合人民幣830元),領取的時候,不管你在日本哪個地區,從事何種身份,隻要繳納的月數相同,領取的金額都是一樣(目前全額約68000日元/月,折合3300元人民幣,和加拿大差不多,滿足基本生活所需)。
此外,日本還有厚生年金,由雇主和員工各承擔一半,類似中國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這部分“多繳多得”,但政府不予補貼。
總結日本和加拿大,共同點是:凡是有財政補貼的,都是“平均主義”;凡是“多繳多得”的,政府都沒有補貼。
再打個補丁,聰明的你可能已經意識到了,日本的國民年金每個月需要交折合人民幣800多元,如果交不起怎麽辦?如果交不起,你可以申請減免,完全減免就按半個月算,減免一半就按四分之三個月算,總之,政府補貼的部分不變,不會因為你窮,就把政府補貼的那部分也拿走。
再提供一個加拿大的補充信息:退休收入達到9萬多加幣/年,老年保障金就開始扣減,達到15萬多加幣/年扣減為零。也就是說,如果你屬於高收入群體,就沒有資格領取作為基本生活保障的社會福利。
再總結一下:日本的政策是收入低也不會減少你的政府補貼(少繳不少得),加拿大的政策是退休收入高政府補貼就少(多繳少得)。
話說到這裏,再看“多繳多得、少繳少得、不繳不得”這句話,每個字都是錯的:1、不能多繳,也不能多得;2、少繳,但政府補貼不能少得;3、不繳也得,且不少於其他人。
也就是說,隻要涉及財政補貼,花了納稅人的錢,就得數人頭,就得搞絕對的“平均主義”:人人有份,且每個人一樣多,不能多也不能少。而中國目前的問題,就在於“多繳多得”:繳得越多,補貼越多,退休金越高,差距越大。這一二十年就是這麽一路走過來的,還記得是怎麽按比例漲養老金的嗎?
關於“多繳”的問題,我之前寫過一篇《談一談中國社保的高存繳比例》,此處不贅述。而對於“多得”,必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把財政補貼剔除出去,即便你們可以“多繳”,也可以“多得”,但無論如何不可以再把納稅人的錢拿去讓你們“多多多多得”。
說到這裏,關於中國養老製度的問題已經非常清晰了,改革的思路也呼之欲出:1.取消現在所有可以“多繳多得”的補貼,不管養老保險的繳納對象是城鄉居民、企業職工還是體製內,這部分完全自給自足;2.納稅人承擔的財政補貼單列出來,不管是否還需要個人繳費,確保補貼人人有份且每個人一樣多。
考慮到與現有製度接軌,可以把所有財政養老補貼放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並把體製內和企業職工囊括進來,最終形成的製度與日本相似:第一根支柱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覆蓋所有國民,提供財政補貼,繳納一樣的保險費,領取一樣的養老金;第二根支柱是職工養老保險,單位與個人共同負擔,多繳多得,財政不補貼,同時作為國民享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拿雙份)。
有人可能覺得中國不能跟日本加拿大這樣的發達國家比,對,我們不比金額,我們“量力而行盡力而為”,2023年財政補貼1.9萬多億,退休人口3.1億,人均520元/月。農民的基礎養老金一下子就漲到520元,這事情很難嗎?這不過是最最基礎的公平,它沒有像加拿大那樣高收入扣減,沒有起到進一步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隻不過把農民應得的那部分拿回來了。
這是我上一篇文章中的投票結果:

當然,我知道,很多嚷嚷著“多繳多得少繳少得不繳不得”的人,他們並不覺得這是占了納稅人的便宜,他們說,這是國家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