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博主爆料稱,涉毒藝人蘇永康將於 10 月 6
日在溫州龍灣區奧體中心舉辦演唱會,各大平台已開啟購票服務。此消息一出,無疑是引起了熱議。博主隨即開啟了一場
“舉報大戰”,這過程堪稱跌宕起伏,結局卻讓人五味雜陳。
博主第一次舉報後,得到的工單回複猶如一盆冷水,直接澆滅了他心中的期望 ——
第一次舉報並未成功。但博主豈是輕易言敗之人?他迅速調整策略,發起了第二次舉報。
這次,博主的訴求十分明確且堅定:“對部門答複不認可,訴求立即停止該藝人在溫州的演唱會,望相關部門核實處理。
原工單內容:吳先生反映藝人蘇永康在 10 月 6
日將在溫州龍灣區奧體中心舉辦,各大平台已提供購票服務,該藝人有曆史吸毒記錄,根據中國演出協會《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事自律管理辦法》不得在大陸區域演出,要求禁止該藝人在溫州市的演出。”
從博主這有理有據的訴求中,不難看出他對抵製涉毒藝人演出的決心。
時間來到 9 月 11
號,溫州龍灣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給出了答複意見:“您好,您反映關於蘇永康演唱會的問題,經龍灣區文廣旅體局核實,現回複如下:經同省文旅廳、演藝公司進一步溝通對接,該演出活動經審核同意,材料齊全,程序符合要求,批準同意演出。”
這一答複,無疑讓博主的努力付諸東流,博主隻能無奈表示 “我盡力了”!
消息傳到評論區,網友們瞬間炸開了鍋。許多網友義憤填膺,直言必須舉報。大家紛紛在評論區留言,表達自己對涉毒藝人複出演出的不滿。
有人說:“涉毒藝人就應該被徹底封殺,怎麽還能堂而皇之地開演唱會呢?”
還有人表示:“不能讓有汙點的藝人輕易洗白,我們要守護健康的娛樂環境。”
網友們的情緒高漲,大家都希望能為淨化娛樂圈出一份力。
說到蘇永康,就不得不提他當年那場轟動一時的涉毒風波。2002 年 6 月 8 日淩晨,蘇永康與朋友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一家 Pub
內消遣時,警方的臨檢打破了這份愜意。在接受檢查時,蘇永康被發現涉嫌服食及隨身攜帶搖頭丸毒品。
盡管他一開始堅決否認,但事實勝於雄辯。6 月 12
日台北刑事局的尿檢結果顯示,蘇永康的尿液呈搖頭丸藥物陽性反應。這一結果猶如一記重錘,狠狠地砸在了他的事業上。
8 月 2 日,搖頭丸案在台北地方檢察署審訊,蘇永康主動提出接受觀察勒戒,並即時被判入勒戒所。在勒戒所裏,他還參加了反搖頭丸卡拉
OK 大賽,以自己的親身經曆呼籲 “拒絕毒品侵蝕”。
8 月 12 日,蘇永康在勒戒所度過 10
天後被提前釋放。然而,這次涉毒事件對他的影響卻極為深遠,不僅導致他與妻子馮麗清離婚,演藝事業也遭受重創。
多年過去了,本以為涉毒藝人會被娛樂圈徹底遺忘,沒想到蘇永康竟然有機會在內地開演唱會。此次博主的舉報雖然沒有成功,但卻引發了大眾對涉毒藝人複出問題的廣泛關注。在追求娛樂多元化的今天,我們是否應該對涉毒藝人網開一麵?歡迎網友們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