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一網友反映,浙江寧波多路公交車車身為杜蕾斯避孕套的大幅廣告,廣告詞是“頭盔戴戴牢,開車交關穩——杜蕾斯全球銷售第一。”該廣告詞是寧波方言,其不符合寧波儒雅的城市形象,令其感到不適,建議加強審核,多做公益廣告。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從7月開始,多名網友在社交平台分享了寧波公交車的該廣告,有人覺得有趣,有人覺得體現當地很開放,也有人認為不合適,可能不文明。此外,很多網友表示,上海、南京、廣州等地公交車也有類似廣告。
該網友通過當地民生平台,向寧波公交集團發出該條建議,平台顯示已受理該建議,但尚未回複。9月11日,記者致電寧波公交集團,工作人員表示,尚不清楚該建議,公交車上廣告由其他部門負責,會將情況反饋給專人處理。
此事中,該公交廣告是否合法合規,應如何看待?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姚誌鬥律師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在公共場合進行商業宣傳及廣告營銷要考慮社會公序良俗和公共道德,以及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價值觀影響等。以方言廣告營銷雖本身不違法,但內容若帶有隱性暗示、傳播淫穢及其他庸俗違反公序良俗則已涉嫌違法。
對於在公交車上的廣告,有無相關法律規範?姚誌鬥表示,比如我國《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以及《廣告法》規定:
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