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loading...
新聞頻道
  • 首頁
  • 新聞
  • 讀圖
  • 財經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時尚
  • 旅遊
  • 影視
  • 博客
  • 群吧
  • 論壇
  • 電台
  • 焦點新聞
  • 圖片新聞
  • 視頻新聞
  • 生活百態
  • 娛樂新聞
您的位置: 文學城 » 新聞 » 焦點新聞 » 山西“狗咬人”命案的30分鍾:兩位父親六次報警

山西“狗咬人”命案的30分鍾:兩位父親六次報警

文章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於 2025-11-28 20:28:09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一起命案,一場軒然大波,打破了山西小縣城的平靜。

時間撥回今年農曆大年初二,申家父親申某良揮刀刺傷了鄰居——郭家父親郭勇剛。郭勇剛後經搶救無效身亡。

衝突的起因是一條狗。申家兒子被郭家的狗咬到後將狗摔死,電話協商未果後,郭家數人踹開大門、砸破玻璃,闖入申家住宅,衝突持續升級,直到申某良在黑暗中捅刺郭勇剛,致後者失血性休克死亡。

檢方以申某良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辯護律師則為申某良作無罪辯護。辯護律師認為,申某良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11月13日,該案開庭審理。截至發稿時,案件尚未宣判。

人狗衝突、正當防衛與故意傷害之爭,使得這個案件掀起了一重又一重波瀾。

兩位父親

申家與郭家都久居長治潞城。

11月的潞城,體感溫度已經到了零下。到了晚上,夜色席卷留下一片漆黑與安靜。這樣的畫麵並不令人陌生,每一個山西小縣城都會上演。

確切地說,潞城已經不是一個縣。1994年4月,潞城撤縣設市,2018年9月,又變為長治市的一個區。

郭家在當地做全屋定製生意,申家則經營著一家塗料廠。兩家人比鄰而居。

申家的宅子顯露出歲月的痕跡,院外的白牆不再鮮亮,雨雪浸染出淡淡的灰痕,牆上大大小小、不同顏色的塗抹痕跡擠在一起,貼在深紅色大門上的兩張門神彩繪也已褪色。

緊鄰著申家大門,大約五六步的距離,是一座現代化的多層住宅:米白色的牆麵渾然一體,二層開闊的玻璃窗引人注目——這是郭家,在四周的老房子間更顯挺拔。

山西“狗咬人”命案的30分鍾:兩位父親六次報警

郭、申兩家的住宅,左側為郭家住宅,右側為申家住宅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楊煜 攝

站在路口,望向申家與郭家的新舊交界處,兩家人的生活似乎已經向你走來。

1月30日,約300天前的那個下午,申家兒子申某浩外出打水,被郭家拴在路邊的狗咬到,申某浩將狗摔死。隨後,申家與郭家電話協商未果。晚上7點多,郭勇剛的妻子趙某暉帶著親戚到申家砸門。

彼時,申某良與妻子申某芝、女兒申某倩三人正在廚房吃飯。申某倩對每經記者回憶,她聽到“巨大的砸玻璃聲、砸門聲,還有就是叫罵和恐嚇”。郭家破門而入,又拿鐵鍬砸廚房玻璃,飛濺而來的碎玻璃劃破了申某倩的臉。

雙方在院內發生爭吵。

郭家來的人越來越多。申某良把妻子和女兒護在身後。直到郭勇剛進入院內,局勢走入混亂。

在申某倩的第一視角裏,郭勇剛一邊喊著“弄死你們”一邊衝了上來。但據媒體報道,郭家人否認郭勇剛說過這句話。

北方的冬夜,又冷又黑。那天,申家院子裏隻有廚房亮著燈。

每經記者獲取的山西省長治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郭勇剛從家出來進入申某良家中,趙某暉緊跟郭勇剛,郭勇剛、趙某暉、韓某與申某良、申某芝、申某倩在院子客廳東麵窗台扭打,申某良拿起放在窗台上的刀胡亂揮刺,將郭勇剛等多人刺傷。

郭勇剛傷得最重,當晚經搶救無效死亡。



晚上7點50分左右的申家院落,右側亮燈處為廚房,左側為雙方扭打的東麵窗台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楊煜 11月19日

郭勇剛妻子趙某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她並未看清具體的打鬥過程。等她和女兒跑上前去扶人時,申某良又刺傷了她們。“我一下就嚇蒙了。”趙某暉說,“我就喊,你怎麽還拿刀?”

“最後那一下其實非常快,可能就兩三分鍾。”申某倩說。

那晚過後,郭家失去了一位丈夫和父親,申家的孩子們也再也沒有見過爸爸。

六次報警

申某倩從公安局做完筆錄出來,已經是大年初三的早上5點。

除了做筆錄的時候,她不願去刻意回憶當晚的經過。砸門的咚咚聲一次次傳來,申某倩能感覺到身體的“僵硬”,“第一反應是不知道該幹啥,腦子是空白的”。

當天下午,申某浩將狗摔死後,兩家人協商未果,申某芝曾電話報警。申某浩和妻子一起去了派出所。民警電話聯係趙某暉到派出所處理,但趙某暉未予配合。

民警曾讓申某浩妻子給家裏打電話,把門關好,避免矛盾升級。但申某倩反複強調,那時,她沒有想到郭家真的會打上門。

申、郭兩家已經做了快20年的鄰居。申某倩說,兩家此前並無矛盾,“我們其實不算很熟,隻是說做鄰居時間也太長了”。申某倩說,郭家那晚過來的大部分人,她都不認識,“這種層麵的話就談不上(關係)好與不好了”。

趙某暉對媒體表示,進入申家後,她“沒計劃打架”,“就是想砸幾塊玻璃泄泄憤”,並願意賠償損失。她稱,砸壞玻璃後自己就被鄰居拉出院子,其間她與申家沒有肢體接觸,妹夫和外甥也未與對方發生衝突。

郭家開始砸門後,申某倩隨即報了警。

申某倩展示的報警記錄顯示,她第一次報警是在晚上7點27分。隨著衝突愈演愈烈,7分鍾後,申某倩第二次報警。又過去兩分鍾,申某芝報警。晚上7點44分,申某倩第三次報警。4分鍾後,她第四次報警。

而後,黑暗中的揮刺結束了一切。當晚7點58分,申某倩打了120。

電話中和警察溝通的細節,申某倩已經記不太清,大概是“趕緊來,要打架了,在我們家”。晚上8點過後,警察和120先後到達現場。

事發當天是大年初二,正是萬家團圓的時刻。

距離兩家最近的是潞華派出所,當晚,申某浩和妻子就待在潞華派出所等待調解。

為求證案發當晚的諸多細節,記者多次致電趙某暉,並發送短信表明采訪意圖,但後者未給予任何答複。而郭家的大門,被另一隻狗守衛著,狗麵對生人放聲大叫,脖頸上係著一條牽引繩,記者未能靠近。

申某倩說,從事情發生到現在,盡管仍然會見到對方,但基本沒有接觸,一秒鍾後,她又修改了措辭:“不是‘基本’,是就沒有。”

周圍的鄰居對這起命案大都保持沉默。記者找到申、郭兩家所在社區的書記問及此事,對方隻是擺了擺手,說道:“你走吧,走吧。”接著,便匆匆離去。

“隻有一個被害人”

1月31日,申某良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長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刑事拘留。2月14日,經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檢察院批準,由長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執行逮捕。兩個月後,申某良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潞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4月份,北京至普律師事務所主任李聖接到了申家的電話。

李聖認為,本案的核心邏輯是:郭勇剛一方多次拒絕合法途徑,以暴力手段非法侵入申某良家住宅並糾集多人並與申某良一家三口發生衝突,申某良為保護自身及家人的人身、財產權利,被動實施防衛行為。

申某倩眼中的父親是一個標準的老實人,不愛說話,也沒有很大的欲望和想法。申某良的文化程度不高,起訴書顯示為小學學曆。申某倩說,若是讓父親幫自己做決策或者分析,他可能做不到,但在生活裏把子女照顧得很周到。

案件開庭前後,山海般的輿論呼嘯而來,申某倩說,她和家人的第一反應是恐懼。“我們本身都是很普通的人,從未預料到會遇到這樣的事情,隻是遇到了,也不得不麵對。”申某倩說,她深刻明白輿論不能幹預司法,也希望關注這件事的人能借此學到一些東西。

而郭家也同樣不得安寧。趙某暉對媒體稱,她認為申家在輿論造勢,原因之一是對方聘請了一位“網紅律師”。

摒去一切噪音,這起案件的核心仍是正當防衛之辯——這在司法實踐中一直是個難題。去年,張藝謀執導的電影《第二十條》正是探討的這一法律問題。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存在不法侵害”是前提條件,挑戰則在於對防衛限度的判斷。

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該條第三款又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案發當晚,郭勇剛是否在行凶?是否出現了嚴重危及申某良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周小羊律師坦言,法律難以就此提供一套可觸摸的、人人可判斷的明確標準,司法機關在具體案件中,需綜合考量案發時的具體情境、雙方力量對比、侵害人是否使用工具、衝突的緊急性與危險程度等多種因素。

周小羊圈出了幾個觀察重點:

其一,現場是否具備“嚴重、緊迫的危險”,盡管非法侵入住宅的事實明確,但侵害方是否持凶器或棍棒實施毆打,還是止於推搡等程度較輕的肢體衝突;雙方力量對比是否絕對懸殊;報警後等警方過來是否來得及等等。

筆錄時,申某良稱,郭勇剛手持紅色把手、尖尖頭的東西(注:疑似為剪刀)圍毆。但這一說法尚未出現更多佐證。周小羊強調,這一處很重要,手裏是否拿著剪刀給人造成的威懾力是不一樣的。

其二,被告持刀反擊,是目標明確地攻擊對方要害部位,還是在慌亂抵抗中偶然造成重傷,這需要結合傷情鑒定判斷。

從行為結果看,前述起訴書顯示,郭家當下共4人被刺傷;最終,經鑒定,郭勇剛係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多次捅刺致左股動脈離斷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李聖認為,這是防衛中偶然造成的致命傷,並非申某良“故意追求致命部位”。他同時提出一個疑問,郭勇剛與另一人韓某事實上都屬於重傷,郭勇剛不幸死亡,為何檢方認為申某良的防衛行為對韓某構成正當防衛,而對郭勇剛的行為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

周小羊認為,每一個人的受傷情況與防衛情況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來判斷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或達到防衛過度。

李聖表示,他曾正麵詢問控方,本案有幾個受害人,對方說,隻有郭勇剛一個。

  • 海外省錢快報,掌櫃推薦,實現買買買自由!
查看評論(5)
  • 文學城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係我們
  • 招聘信息
  • 注冊筆名
  • 申請版主
  • 收藏文學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5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時熱點排行

辭去美國弗吉尼亞大學終身教職,他回到清華
CIA局長承認了:華府槍擊案嫌犯是和我們有關…
在非洲遭綁架虐待的27歲中國網紅博主 腳被打斷
“哪位少爺吸了”?南通文旅6字評論一夜漲粉4百萬
日本女歌手大槻真希上海演出 唱到一半被斷電趕下台




24小時討論排行

美醫保談判“大風暴”:85%降幅背後 全球醫藥變局
成都民企造出高超音速導彈且已量產 成本僅同類一成
唱一半突然被叫停了!全部都要取消?
路透社:極為罕見 美國務卿擬缺席北約外長會
27歲海歸名校生拒絕美國白領,回到村裏賣葡萄
昆明某火車站11死2傷,官方通報有講究
特斯拉前高管:我們拆解中國電動汽車後...
香港火災已造成128人遇難 仍有約200人情況未明
烏克蘭二號人物住所被搜查 外媒暗示美國是幕後推手
印度用簽證對中國進行“服從性測試”?想多了吧
香港最大火災,一場跨越四十年的“清算”
衡水中學的神話崩塌,揭露了一個簡單的道理
衡水中學的神話崩塌,揭露了一個簡單的道理
賴清德清洗台軍“異己”,台海軍司令唐華被貶
香港火災親曆者:窗戶被發泡膠粘住 半小時警報才響
涉大埔火災 香港廉政公署一天拘8人 降半旗誌哀3天
文學城新聞
切換到網頁版

山西“狗咬人”命案的30分鍾:兩位父親六次報警

每日經濟新聞 2025-11-28 20:28:09

一起命案,一場軒然大波,打破了山西小縣城的平靜。

時間撥回今年農曆大年初二,申家父親申某良揮刀刺傷了鄰居——郭家父親郭勇剛。郭勇剛後經搶救無效身亡。

衝突的起因是一條狗。申家兒子被郭家的狗咬到後將狗摔死,電話協商未果後,郭家數人踹開大門、砸破玻璃,闖入申家住宅,衝突持續升級,直到申某良在黑暗中捅刺郭勇剛,致後者失血性休克死亡。

檢方以申某良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辯護律師則為申某良作無罪辯護。辯護律師認為,申某良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11月13日,該案開庭審理。截至發稿時,案件尚未宣判。

人狗衝突、正當防衛與故意傷害之爭,使得這個案件掀起了一重又一重波瀾。

兩位父親

申家與郭家都久居長治潞城。

11月的潞城,體感溫度已經到了零下。到了晚上,夜色席卷留下一片漆黑與安靜。這樣的畫麵並不令人陌生,每一個山西小縣城都會上演。

確切地說,潞城已經不是一個縣。1994年4月,潞城撤縣設市,2018年9月,又變為長治市的一個區。

郭家在當地做全屋定製生意,申家則經營著一家塗料廠。兩家人比鄰而居。

申家的宅子顯露出歲月的痕跡,院外的白牆不再鮮亮,雨雪浸染出淡淡的灰痕,牆上大大小小、不同顏色的塗抹痕跡擠在一起,貼在深紅色大門上的兩張門神彩繪也已褪色。

緊鄰著申家大門,大約五六步的距離,是一座現代化的多層住宅:米白色的牆麵渾然一體,二層開闊的玻璃窗引人注目——這是郭家,在四周的老房子間更顯挺拔。

山西“狗咬人”命案的30分鍾:兩位父親六次報警

郭、申兩家的住宅,左側為郭家住宅,右側為申家住宅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楊煜 攝

站在路口,望向申家與郭家的新舊交界處,兩家人的生活似乎已經向你走來。

1月30日,約300天前的那個下午,申家兒子申某浩外出打水,被郭家拴在路邊的狗咬到,申某浩將狗摔死。隨後,申家與郭家電話協商未果。晚上7點多,郭勇剛的妻子趙某暉帶著親戚到申家砸門。

彼時,申某良與妻子申某芝、女兒申某倩三人正在廚房吃飯。申某倩對每經記者回憶,她聽到“巨大的砸玻璃聲、砸門聲,還有就是叫罵和恐嚇”。郭家破門而入,又拿鐵鍬砸廚房玻璃,飛濺而來的碎玻璃劃破了申某倩的臉。

雙方在院內發生爭吵。

郭家來的人越來越多。申某良把妻子和女兒護在身後。直到郭勇剛進入院內,局勢走入混亂。

在申某倩的第一視角裏,郭勇剛一邊喊著“弄死你們”一邊衝了上來。但據媒體報道,郭家人否認郭勇剛說過這句話。

北方的冬夜,又冷又黑。那天,申家院子裏隻有廚房亮著燈。

每經記者獲取的山西省長治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郭勇剛從家出來進入申某良家中,趙某暉緊跟郭勇剛,郭勇剛、趙某暉、韓某與申某良、申某芝、申某倩在院子客廳東麵窗台扭打,申某良拿起放在窗台上的刀胡亂揮刺,將郭勇剛等多人刺傷。

郭勇剛傷得最重,當晚經搶救無效死亡。



晚上7點50分左右的申家院落,右側亮燈處為廚房,左側為雙方扭打的東麵窗台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楊煜 11月19日

郭勇剛妻子趙某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她並未看清具體的打鬥過程。等她和女兒跑上前去扶人時,申某良又刺傷了她們。“我一下就嚇蒙了。”趙某暉說,“我就喊,你怎麽還拿刀?”

“最後那一下其實非常快,可能就兩三分鍾。”申某倩說。

那晚過後,郭家失去了一位丈夫和父親,申家的孩子們也再也沒有見過爸爸。

六次報警

申某倩從公安局做完筆錄出來,已經是大年初三的早上5點。

除了做筆錄的時候,她不願去刻意回憶當晚的經過。砸門的咚咚聲一次次傳來,申某倩能感覺到身體的“僵硬”,“第一反應是不知道該幹啥,腦子是空白的”。

當天下午,申某浩將狗摔死後,兩家人協商未果,申某芝曾電話報警。申某浩和妻子一起去了派出所。民警電話聯係趙某暉到派出所處理,但趙某暉未予配合。

民警曾讓申某浩妻子給家裏打電話,把門關好,避免矛盾升級。但申某倩反複強調,那時,她沒有想到郭家真的會打上門。

申、郭兩家已經做了快20年的鄰居。申某倩說,兩家此前並無矛盾,“我們其實不算很熟,隻是說做鄰居時間也太長了”。申某倩說,郭家那晚過來的大部分人,她都不認識,“這種層麵的話就談不上(關係)好與不好了”。

趙某暉對媒體表示,進入申家後,她“沒計劃打架”,“就是想砸幾塊玻璃泄泄憤”,並願意賠償損失。她稱,砸壞玻璃後自己就被鄰居拉出院子,其間她與申家沒有肢體接觸,妹夫和外甥也未與對方發生衝突。

郭家開始砸門後,申某倩隨即報了警。

申某倩展示的報警記錄顯示,她第一次報警是在晚上7點27分。隨著衝突愈演愈烈,7分鍾後,申某倩第二次報警。又過去兩分鍾,申某芝報警。晚上7點44分,申某倩第三次報警。4分鍾後,她第四次報警。

而後,黑暗中的揮刺結束了一切。當晚7點58分,申某倩打了120。

電話中和警察溝通的細節,申某倩已經記不太清,大概是“趕緊來,要打架了,在我們家”。晚上8點過後,警察和120先後到達現場。

事發當天是大年初二,正是萬家團圓的時刻。

距離兩家最近的是潞華派出所,當晚,申某浩和妻子就待在潞華派出所等待調解。

為求證案發當晚的諸多細節,記者多次致電趙某暉,並發送短信表明采訪意圖,但後者未給予任何答複。而郭家的大門,被另一隻狗守衛著,狗麵對生人放聲大叫,脖頸上係著一條牽引繩,記者未能靠近。

申某倩說,從事情發生到現在,盡管仍然會見到對方,但基本沒有接觸,一秒鍾後,她又修改了措辭:“不是‘基本’,是就沒有。”

周圍的鄰居對這起命案大都保持沉默。記者找到申、郭兩家所在社區的書記問及此事,對方隻是擺了擺手,說道:“你走吧,走吧。”接著,便匆匆離去。

“隻有一個被害人”

1月31日,申某良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長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刑事拘留。2月14日,經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檢察院批準,由長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執行逮捕。兩個月後,申某良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潞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4月份,北京至普律師事務所主任李聖接到了申家的電話。

李聖認為,本案的核心邏輯是:郭勇剛一方多次拒絕合法途徑,以暴力手段非法侵入申某良家住宅並糾集多人並與申某良一家三口發生衝突,申某良為保護自身及家人的人身、財產權利,被動實施防衛行為。

申某倩眼中的父親是一個標準的老實人,不愛說話,也沒有很大的欲望和想法。申某良的文化程度不高,起訴書顯示為小學學曆。申某倩說,若是讓父親幫自己做決策或者分析,他可能做不到,但在生活裏把子女照顧得很周到。

案件開庭前後,山海般的輿論呼嘯而來,申某倩說,她和家人的第一反應是恐懼。“我們本身都是很普通的人,從未預料到會遇到這樣的事情,隻是遇到了,也不得不麵對。”申某倩說,她深刻明白輿論不能幹預司法,也希望關注這件事的人能借此學到一些東西。

而郭家也同樣不得安寧。趙某暉對媒體稱,她認為申家在輿論造勢,原因之一是對方聘請了一位“網紅律師”。

摒去一切噪音,這起案件的核心仍是正當防衛之辯——這在司法實踐中一直是個難題。去年,張藝謀執導的電影《第二十條》正是探討的這一法律問題。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存在不法侵害”是前提條件,挑戰則在於對防衛限度的判斷。

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該條第三款又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案發當晚,郭勇剛是否在行凶?是否出現了嚴重危及申某良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周小羊律師坦言,法律難以就此提供一套可觸摸的、人人可判斷的明確標準,司法機關在具體案件中,需綜合考量案發時的具體情境、雙方力量對比、侵害人是否使用工具、衝突的緊急性與危險程度等多種因素。

周小羊圈出了幾個觀察重點:

其一,現場是否具備“嚴重、緊迫的危險”,盡管非法侵入住宅的事實明確,但侵害方是否持凶器或棍棒實施毆打,還是止於推搡等程度較輕的肢體衝突;雙方力量對比是否絕對懸殊;報警後等警方過來是否來得及等等。

筆錄時,申某良稱,郭勇剛手持紅色把手、尖尖頭的東西(注:疑似為剪刀)圍毆。但這一說法尚未出現更多佐證。周小羊強調,這一處很重要,手裏是否拿著剪刀給人造成的威懾力是不一樣的。

其二,被告持刀反擊,是目標明確地攻擊對方要害部位,還是在慌亂抵抗中偶然造成重傷,這需要結合傷情鑒定判斷。

從行為結果看,前述起訴書顯示,郭家當下共4人被刺傷;最終,經鑒定,郭勇剛係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多次捅刺致左股動脈離斷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李聖認為,這是防衛中偶然造成的致命傷,並非申某良“故意追求致命部位”。他同時提出一個疑問,郭勇剛與另一人韓某事實上都屬於重傷,郭勇剛不幸死亡,為何檢方認為申某良的防衛行為對韓某構成正當防衛,而對郭勇剛的行為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

周小羊認為,每一個人的受傷情況與防衛情況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來判斷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或達到防衛過度。

李聖表示,他曾正麵詢問控方,本案有幾個受害人,對方說,隻有郭勇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