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在辰溪縣人民醫院的經營“舉步維艱”之際,曾擔任該縣政協副主席、副縣長的商人滕樹良接手了這個“爛攤子”,把醫院“租”了下來,租期長達40年。
然而,20年後,經營醫院的滕樹良卻被指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牽涉至少400個家庭。
辰溪縣位於湖南省懷化市,曾係省級扶貧開發重點扶持縣。多名受訪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初,為了募集衛生事業發展資金,辰溪縣政府啟動了縣人民醫院的租賃改製,由此誕生了放眼全國也為數不多的案例——將公立醫院的經營權外包給企業。
不過,該醫院被出租後仍屬公立性質,無法抵押貸款,滕樹良等人也陷入了資金的周轉困境。後來,他們以辰溪縣人民醫院建設住院大樓、增加醫療設備等需要資金為由,對外“融資”:首先向醫院內部職工個人借款,然後又擴大到向社會個人借款,金額從幾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直至“爆雷”。2022年,辰溪縣政府決定收回縣人民醫院的經營權,滕樹良等若幹經營者紛紛涉案。
近日,滕樹良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二審宣判。滕樹良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另一主犯米曉慧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他們被指控在2005年至2022年間,非法集資近7億元。
公立醫院租賃改製
公開資料顯示,辰溪縣人民醫院始建於1956年,是辰溪縣最大的公立性綜合醫院。
但在本世紀初,該醫院的經營情況並不樂觀。2005年,媒體報道了辰溪縣人民醫院的醫療改革經驗。文章中稱,該醫院是全國首家租賃製醫院。
文章還提到“到2002年2月,辰溪縣人民醫院外欠債務負擔已達2000多萬元,而其所有資產800多萬元,嚴重資不抵債。”
據介紹,當時辰溪縣的一位縣領導表示,縣裏並不是不願意給予更多的投入,但辰溪的財政狀況實在非常困難。
2000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城鎮醫藥衛生體製改革的指導意見》,“鼓勵各類醫療機構合作、合並,共建醫療服務集團”。借此,辰溪縣采取了更為大膽的做法,滕樹良由此入局。
出租前的辰溪縣人民醫院。圖片來源/受訪者
滕樹良係辰溪縣本地人,1954年出生的他,在恢複高考後考入衡陽醫學院,又進入辰溪縣人民醫院工作擔任外科醫生。此後他轉入仕途,曆任辰溪縣政協副主席、副縣長,1993年下海經商,曾建立一所小型醫院。這份涵蓋從醫、從政、從商的多元經曆,讓他成為該項目的合適人選。
2002年3月13日,時年48歲的滕樹良,與商業夥伴米曉慧一同從辰溪縣相關部門手中,拿下了縣人民醫院為期40年的租賃權。
辰溪縣衛生健康局(原衛生局)與辰溪縣卓越置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03年成立,2019年變更為湖南博仁醫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滕樹良)簽訂了《辰溪縣人民醫院租賃經營合同書》,將縣人民醫院交由該公司經營管理。
合同中提到,租賃後的辰溪縣人民醫院仍屬公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其所有的資產權、地位、職能及隸屬關係不變。
合同規定,卓越置業承擔醫院1350萬元的債務;兩年內建好高標準的門診大樓;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添置的一切器械、設備、儀器、房屋產權,門診大樓內一切醫療設施全部歸醫院所有。
有了注資,辰溪縣人民醫院的發展開始步入正軌。據報道,改製當年,醫院的業務收入就翻了一番。2018年,該院躋身二級甲等醫院行列。
不過,同樣是在2018年,辰溪縣人民醫院與縣中醫醫院推行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租賃模式改革,被省委巡視組納入該縣“民生問題短板”的整改清單,要求保持公立醫療機構服務功能公立性。
提前收回醫院
在被要求整改後,辰溪縣衛生健康局曾於2021年度工作總結中公開回應,字裏行間表達無奈:“我縣積極整改,前後開展了幾輪清產核資、財務審計等相關工作,但由於兩家醫院資不抵債,終止租賃難度較大。目前,醫院運行艱難,職工工資待遇、福利難落實,醫護人員工作不安心,人才流失嚴重。”
作為一家事業單位,辰溪縣人民醫院被破例貼上了“資不抵債”的標簽。隨著調查的深入,該醫院的集資曆史也逐漸浮出水麵。
多名受訪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接手醫院後,滕樹良等人便開始籌措醫院運營所需資金。
從2005年開始,滕等人以辰溪縣人民醫院需建設住院大樓、補充醫療設備、引進高精端醫療技術人才等名義,對外“融資”。先從醫院內部職工個人借款起步,隨後逐步吸納社會人員參與,金額區間從幾萬元覆蓋至幾百萬元。這一過程中,辰溪縣人民醫院逐漸演變為一個特殊的集資主體。
據債權人林洋(化名)講述,2012年,他經同學和親戚介紹,將28萬元存款借給了醫院,借款期限為兩年,月息一分五厘,後減少為一分。直至2021年他要求醫院還款時,合計已借給醫院130多萬元。
和林洋一樣,多名要求醫院還款的債權人被告知“醫院資金緊張”,至今未拿回款項。
一名接近醫院的人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2018年,當地政府曾就收回醫院問題與滕樹良有過洽談,後者要價3個億,雙方未談攏。據受訪者介紹,正是在2018年左右,辰溪縣人民醫院逐漸“還不上錢”。
2022年3月12日,辰溪縣衛生健康局宣布提前收回醫院的經營權,並要求卓越置業公司承擔租賃期內產生的一切債務。該局引用了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5條規定:“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縣人民醫院收回後遺留問題較多,融資經營、民間債務、科室外包、人員管理等問題牽涉麵廣。”在該年的工作總結中,辰溪縣衛生健康局提到。
2022年11月18日,辰溪縣紀委監委將滕樹良移送至公安部門刑事拘留。次月,滕樹良被批捕。
2023年5月31日,辰溪縣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犯罪嫌疑單位湖南省博仁醫院管理有限公司(原卓越公司)、犯罪嫌疑人滕樹良、米曉慧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件進展的公告。
“縣人民醫院向民間集資的事,不是什麽秘密。”張洋向中國新聞周刊透露,一名縣領導在接待債權人代表時曾坦言:“我們知道前期確實有不少人給醫院借過錢,但沒想到有這麽龐大的債權人團隊。”還有縣領導提到,公立醫院不可能走破產和清算路線。
至案發時,債權人經初步統計有400多人,涵蓋醫院職工、普通社會人員,其中也有不少公職人員,資金規模達到2億多元人民幣。
中國新聞周刊獲悉,2023年11月,滕樹良提出了一份還款方案,承諾三至五年內全部還清。他還表示,懇請政府考慮與博仁公司或其本人續訂租賃經營合同或重新簽訂承包經營合同。
非吸金額近7億元,誰來還錢?
2023年10月,本案在辰溪縣人民法院開庭,包括滕樹良、米曉慧在內,共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訴,滕、米及醫院財務部門的兩名負責人還涉嫌職務侵占罪。
2024年10月,本案迎來一審判決。滕樹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沒收財產二十萬元;米曉慧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沒收財產十萬元;曾擔任醫院院長的滕某凱(滕樹良親屬)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犯虛開發票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八萬元。
其他五人被判處緩刑到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不等。後滕樹良提起上訴。
法院一審查明,米、滕等人在人民醫院的院務會上要求院務會成員向醫院內部職工及社會公眾宣傳,以人民醫院的名義吸收存款,承諾以1—3分月息為誘餌。
中國新聞周刊從多名債權人處獲悉,滕等人向他們開出的借據均有米、滕二人簽字,並蓋有醫院公章。
法院還查明,卓越置業財務賬戶在公司存續前期與辰溪縣人民醫院財務賬戶長時間段混同,直到2017年才分開。不過,法院認定卓越置業為一家空殼公司,因此不構成單位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滕樹良所涉刑事案件並未將辰溪縣人民醫院列為犯罪嫌疑單位。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個人行為不代表醫院意誌,醫院不構成犯罪。
中國新聞周刊獲悉,8月初,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刑事量刑維持一審原判,僅調整部分事實認定,增加了涉集資參與人的退賠數額。
經法院認定,滕樹良個人從醫院侵占資金3200多萬元,同時取得利息近1200萬元。米曉慧侵占醫院2700多萬元。這些資金,部分被二人用於其他商業投資,部分再出借醫院賺取利息。
法院查明,在近17年的時間裏,上述被告人向社會公眾1354名單位及個人吸收存款69601.19萬元。
判決書顯示,已登記的集資參與人有426名,申報、登記非吸金額2.1億元,申報、登記未退還本金1.99億元;申報、登記退還本金1500多萬元,向426名集資參與人已經支付利息1.23億元,扣除支付利息及退還的本金外,造成342位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9335.48萬元(一審僅認定7047.9萬元)。
法院還了解到,在集資事件中獲利的債權人有84位,獲利金額1773.8萬元。醫院累計向822名集資參與人支付超過本金以外的利息10144.39萬元。
上述9335.48萬元由誰償還?懷化中院同樣認為,還款主體是滕、米二人,而非醫院。本案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的財產在依法處理後,優先退賠給集資參與人,剩餘部分返還給辰溪縣人民醫院。
判決書中還明確提到,辰溪縣衛生局與滕樹良等人簽訂租賃合同的行為,實為變相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且存在利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經營牟利的情形,因此該租賃合同從簽訂時起即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