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律師近日在臉書分享了一樁讓人唏噓的案例:來自中國的“蘇姐”,花了15 年時間終於拿到美國綠卡,卻因 10 年內在美累計居住不足 200 天,被移民局直接注銷身份。
2010 年,蘇姐拿到綠卡後在西雅圖購房安家。但她人在上海有穩定工作,還要照顧年邁母親,於是形成了固定節奏:春夏在美陪讀,秋冬回國工作。

去年,母親摔斷腿,她回國整整照顧了 10 個月。出發前,她特地申請了回美證(Reentry Permit),並準備了女兒的美國學籍證明,自以為萬無一失。
然而,今年 4 月經舊金山入境時,移民官連環發問:
西雅圖房子已交由朋友代管三年
最近兩年工作合同均在上海
醫保、信用卡賬單寄送地址均在中國
連超市會員卡都處於休眠狀態
麵對她“有回美證、女兒在美上學”的解釋,移民官冷冷回應:回美證隻保證你能入境,不等於你把美國當家。一周後,她收到拒信——理由是“長期離境、缺乏實質生活關聯”,綠卡正式終止。
律師指出,這並非孤立事件。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華人綠卡持有人在入境時被質疑是否真正把生活重心放在美國,有人甚至在機場直接被收走綠卡。例如,有灣區會計師在疫情三年間滯留中國,雖然保留了加州駕照,但因為銀行賬戶長期沒有消費記錄,被認定沒有維持生活中心。也有在德州工作的工程師,長期派駐中國分公司,每年回美不足兩個月,即便持有回美證,仍被移民官認定工作與家庭重心在境外而放棄身份。甚至有紐約的退休華人,雖然多年在美幫忙帶孫子,卻因為沒有任何社區參與記錄,在申請入籍時遭到拒絕。
她解釋,美國移民局衡量“是否常住”的標準,並不在於你是否擁有房產或家人是否住在美國,而是看你本人在美國生活的真實痕跡。
駕照是否有效、是否經常參加孩子學校的活動、是否使用美國本土的銀行賬戶和信用卡、是否在社區裏有活躍的社交往來,這些都被視為判斷依據。如果隻是被動地待在美國,而沒有積極參與當地生活,

例如不去辦圖書館卡、不參加社區活動、不參與誌願服務,也容易被認為缺乏融入跡象。而單一的證明材料往往不夠有說服力,移民局更傾向於看到一整套相互印證的生活軌跡,比如你是否親自繳納水電費、是否有鄰居作證你長期居住、外賣和購物寄送地址是否在美國等。
她建議,尤其是女性移民者,平日應該在日常生活中積累這些真實的居留證據,比如用美國手機號綁定購物平台和社交賬號,將部分理財資金轉入美國賬戶並保持活躍消費,加入當地的媽媽群或興趣小組,定期向美國慈善機構捐款或誌願服務,積極與子女學校保持聯係。如果因為家庭或工作原因需要長期離境,也應該在離開期間想辦法保留與美國的持續互動,例如委托親友幫忙維護物業、定期支付賬單,或每年多次短期回美,避免被認定為完全脫離當地生活。
邱彰強調,綠卡不僅僅是一張身份卡,更是你在美國生活狀態的體現。在移民局眼中,真正能保住身份的,不是你擁有多少資產,而是你是否在這裏生活、融入並與社會保持緊密聯係。把生活的重心踏踏實實地放在美國,才不會在某一天,像蘇姐一樣,眼睜睜看著多年的努力付諸東流。
大家評評理,這熬了15年的綠卡就這麽沒了,冤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