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甲午戰爭結束後,清政府以戰敗國的身份付給戰勝國日本2.3億兩白銀作為戰爭賠償,日本借此大力發展了重工業、軍火工業和教育事業。
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按照有關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日本理應對中國人民進行賠償。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國卻沒有得到日本應有和及時的戰爭賠償。此後,由於時事變換,最終中國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這段曆史背後有著複雜的成因。
美國違背諾言,從中作梗
在處理日本問題上,美國認為其在對日戰爭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操縱和包攬了日本賠償等事宜。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雖然表麵上躋身四強,但在賠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國發布的《波茨坦公告》明確了日本賠償的原則,即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須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用來賠償。

資料圖: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發表《波茨坦公告》。
戰後初期,美國曾推行“先期拆遷”計劃,即將提日本工業設備實物的30%作為直接受日本侵略國家的賠償物資,其中中國可得15%。但隨著美蘇對立加劇和中國解放戰爭的推進,美國為扶持日本作為反蘇反共基地,不斷縮減賠償範圍。
中國戰時損失,據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的估計,按當時價格計算,不下620億美元,而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才約值2250萬美元,隻占萬分之三。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設備首推吳港“11—5—5”海軍兵工廠的1.5萬千瓦發電設備一套;其次是同廠的200噸碼頭式起重機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後,立即派了幾位專家前往拆遷。
就在這兩套設備拆卸時,美國政府於1949年5月13日向盟總頒發臨時指令,取消了“先期拆遷”計劃的執行,停止了日本對各盟國的賠償。至此,戰後對日索賠的事宜實際上已被美國腰斬。
國民黨為己私利,出賣民族大義
1949年下半年,中國的局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人民解放戰爭節節勝利,國民黨政權土崩瓦解。12月底,國民黨當局全部撤到了台灣。
台灣當局為獲取美國支持及維持所謂“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在對日賠償問題上態度大變,甚至表示可酌情核減或全部放棄賠償。
國民黨對日索賠態度的轉變,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還在於蔣介石堅持反共而對日本反共政府采取的所謂寬大、不進行報複的政策,以實現它以中國合法政府的身份參加對日和約的簽字。因為日本曾在此前威脅說,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簽訂雙邊條約。
1952年2月17日,台灣與日本和約談判正式開始。談判幾經周折,台灣當局多次妥協讓步,最終在戰爭賠償等實質問題上徹底放棄。1952年4月,台灣當局與日本簽訂所謂的“日華條約”,為一黨一派之私利出賣民族大義。

資料圖:1952年4月,“日華條約”在台北簽署。
中國政府從大局出發,放棄戰爭賠償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恢複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的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中國成為聯合國成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圖為當電子計票牌上出現表決結果時,代表們熱烈鼓掌,歡呼這一全世界人民和一切主持正義的國家的勝利。 新華社發
70年代初,由於國際戰略格局發生變化,美國外交政策實施了兩項重大轉變:一是美國承認中國並對建立外交關係進行談判;二是征收10%的進口稅,主要目的是打擊日本,同時停止美元和黃金的兌換。這兩項與日本關係極為密切的政策出台,狠狠打擊了精神上毫無準備的日本。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們不能不反躬自問,對華政策上緊跟美國是否做錯了。
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權垮台,田中角榮出任內閣總理大臣。田中就職後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中日邦交正常化時機漸趨成熟,戰爭賠償問題再次被提上日程。
1972年7月以後,中國為實現與日本邦交正常化進行積極的準備,周恩來總理就放棄戰爭賠償問題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複以前,台灣的蔣介石已經先於我們放棄了賠償要求,共產黨的肚量不能比蔣介石還小。第二,日本為了與我國恢複邦交,必須與台灣斷交。在賠償問題上采取寬容態度,有利於使日本靠近我們。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對華賠償,其負擔最終將落在廣大日本人民頭上,這樣,為了支付對中國的賠償,他們將長期被迫過著艱難的生活。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與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願望。

資料圖:1978年8月12日,《日中和平友好條約》簽字儀式在人民大會堂舉行。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發表了《日中共同聲明》,中日兩國簽訂了《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生效。中國政府從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願望和長遠利益出發,放棄了1200億美元國家間的賠償要求。

資料圖:1978年10月23日,《日中和平友好條約批準書》互換儀式在日本首相官邸舉行。
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但是,就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的賠償要求——1800億美元的國民賠償要求,中國政府在任何場合都沒有宣布予以放棄。
這種對受害賠償要求的保留,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符合國際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賠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