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郭某花18.8萬元娶個媳婦
結果妻子僅跟他共同生活了7天
就各種理由不回家
他甚至懷疑兒子不是自己親生的
為此 他與妻子數度對簿公堂
法院會怎麽判?
微信相親群認識 婚後同居僅7天
近日都市現場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了解到,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男子郭某起訴妻子杜某,要求其返還彩禮18.8萬元,不僅如此,他還把結婚時親戚給的2萬認親磕頭錢、2000元下車錢、5000元開箱錢都算計上了,要求女方一並返還。
郭某之所以做得如此“恩斷義絕”,他自曝是因為在婚姻裏委屈大了!郭某稱,2021年,他通過微信相親群認識了女子杜某。當時郭某在上海上班,杜某在山西老家經營一家超市,兩人通過微信在異地談起了戀愛。
結果,在婚禮倒計時3天,杜某突然甩出“王炸”要求:
“婚後工資全交,花在哪了別問!問就是不信任!”
2022年10月6日,郭某和杜某舉辦了婚禮,郭某的父母給了杜某18.8萬元的彩禮,但是杜某留了個心眼,她卻沒有按照當地習俗,在自家辦婚禮。
婚後,兩人僅僅一起生活居住了7天,之後,杜某就以各種理由不回郭某家。
婚後半個月,杜某發來“王炸”微信:說自己懷孕了。但是不允許郭某陪著產檢,也不允許在郭某隨便來找她。
拖到2022年11月,在郭某的反複催促下,杜某才不情願地和郭某領了結婚證。
2023年6月,杜某生下了一個孩子。在孩子滿月的第二天,杜某就回娘家了,之後就各種找茬要離婚。同年9月,杜某到法院起訴離婚,要求郭某每個月給孩子支付2000元的撫養費,但!拒絕親子鑒定!
郭某不能忍,他也到法院起訴,不光要討回18.8W彩禮,連訂婚結婚紅包3.9W+、生娃醫藥費6000都算得明明白白!
郭某向法院提交了多組證據,其中包括:杜某不止一次和一男子在超市過夜;和男子1314.52的曖昧轉賬記錄;杜某住院期間,該男子還陪同洗澡等,以此證明杜某出軌。
一、二審法院判決:彩禮退回6成,也就是11.28萬!郭某不服,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女方寧賠3萬都不做親子鑒定?原因很炸裂
對於郭某的起訴,杜某提交了書麵意見,火力全開。她說,郭某是“閑得無事,攪得她精神崩潰,是利用法律對司法資源的浪費。”杜某說,兒子郭小某,明確無誤是和郭某生的,她作為母親“比誰都清楚”。之所以一直不同意作親子鑒定,是因為孩子年幼體弱不便折騰,並且更重要的原因是,怕郭某拿結果當“永久糾纏券”,毀了孩子成長!所以寧願背上不忠的輿情、支付精神撫慰金30000元,也不願得出與郭某存在親子關係的結論。
杜某說,她不願再參與無休止的訴訟了,希望法院能夠駁回郭某的再審申請。
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五條的規定:“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且共同生活,離婚時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且彩禮數額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彩禮實際使用及嫁妝情況,綜合考慮彩禮數額、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雙方過錯等事實,結合當地習俗,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比例。”
法院認為,郭某和杜某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且推定杜某存在過錯及陪嫁等情形,酌情認定杜某返還彩禮款60%並無不當。
而訂婚時的紅包、磕頭錢、下車錢,是男方家對女方的贈與,對郭某的訴求不予支持;孩子滿月的禮金,考慮杜某的過錯,本著照顧無過錯方原則,認定杜某應返還該禮金10000元。法院推定杜某在婚姻中有過錯,認定她賠償郭某精神損失費30000元。
同時,法院認為郭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依法予以了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