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海棠文學城,一個2015年搭建起來的平台,服務器遠在台灣。
它的名字聽起來或許帶點文藝腔調,內裏卻是一片專為女性讀者開辟的隱秘園地,耽美與R18內容是這裏的通行證。
寫手們自稱“太太”,她們的創作被圈內人稱作“產糧”。
這套話語體係,像一個小型社群的黑話,在互聯網的某個角落悄然生長,維係著一個看似與世無爭的亞文化生態。一切的轉折點,發生在2024年的夏天:
安徽績溪警方率先拉開了這場風暴的序幕。
他們的行動目標直指這些在海棠文學城上創作的“太太”,罪名是那條冰冷而明確的:
“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
這些以女性向耽美的作品,在法律的天平上,其“淫穢”屬性的判定本身就充滿了複雜性。
文學創作,尤其是涉及成人內容的部分,與法律明確禁止傳播的“淫穢物品”之間,往往存在一條模糊且充滿爭議的界線。
何為滿足感官刺激、誨淫誨盜的“淫穢”,何為具有一定情節、人物和思想表達的文學創作?僅僅因為題材敏感或包含露骨描寫,是否就能直接等同於法律意義上的“淫穢物品”?
男男女女的情愛故事,在某些人眼裏是洪水猛獸,在另一些人眼裏不過是年輕人打發時間的玩意兒。可一旦打上“淫穢”的標簽,那就不是鬧著玩的了。

問題是,誰來畫這條線?
警方是看字眼夠不夠髒,夠不夠直接刺激,還是說,也得瞅瞅裏頭有沒有點人物,有沒有點情節,哪怕是些不入流的小心思?
法律上那把尺子,在這些花花綠綠的文字麵前,是不是也該有個更細致的刻度?
要是沒個準譜,光憑幾個大帽子一扣,鑒定書上龍飛鳳舞簽個字,那寫東西的人可就真得掂量掂量,今天敲下去的字,明天會不會變成銬手腕的家夥事兒了:
那文學還有出路嗎?
再說耽美這東西,本就是個小眾圈子的玩意兒,他們自個兒有套玩法和語境,這些在審判席上,算不算數呢?
關鍵的定性問題,直接關係到罪與非罪的根本,也拷問著法律對文學創作自由邊界的理解與尊重。
這是一場覆蓋多省的抓捕,名單上不乏圈內有些名氣的作者。
在績溪,金錢似乎成了衡量罪責輕重的一把標尺:
據媒體報道,涉案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下的作者,若能積極退贓,大多能獲得緩刑;而頭部作者如“雲間”,即便積極退贓,仍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未能籌集足夠資金退贓的“辭奺”,則麵臨五年半的刑期。
冰冷的數字背後,是個人自由與未來的沉重代價。
風暴並未因績溪的判決而停歇。
進入2025年上半年,甘肅蘭州的警方也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展開了行動。
這場被一些網絡輿論形容為“遠洋捕撈”的執法,據知情者透露可能波及兩三百名作者:
蘭州市公安局下轄的城關分局、蘭州新區分局乃至森林分局等多個單位均有參與。
網絡輿論中,亦有聲音質疑此類行動是否與地方當局“創收”有關。
這場席卷多地的跨省抓捕,其管轄權的法律依據引發了廣泛的討論。
海棠文學城,一個服務器明確設立在台灣的網絡平台,其用戶遍布各地。內地公安機關對身處不同省份的作者進行偵查和抓捕,其法律鏈條如何構建?是基於屬地管轄、屬人管轄,還是更為複雜的網絡犯罪管轄原則?
在缺乏明確司法解釋或判例指引的情況下,這種跨越地域乃至法域的執法行動,其合法性與適當性,無疑成為了公眾和法律界關注的焦點。
與績溪案以獲利金額定罪量刑有所不同,蘭州案中,許多作者的涉案金額並不高,甚至:
有些是免費寫作,並無直接經濟獲利。
一位免費發文的作者曾向律師透露,辦案人員似乎認為,即便文章不收費,也為網站帶來了流量,屬於網站整體牟利行為的一部分,因此同樣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
另一位作者,筆錄中清楚記載其並無盈利,僅有2個海棠幣的打賞,警方也對此知曉,但依舊因所謂“一批處理”的緣故,在6月份被移送檢察院。
“城關(分局)那邊特別嚴苛,”有消息稱,“把好幾個盈利很低的作者也拘留了,不讓取保。”
微博用戶“你才屁咕瓣”在2025年5月31日的觀察,揭示了蘭州行動中更為嚴厲和寬泛的打擊麵:
“這批被抓的作者發博,已經確認的是,這次依舊是遠洋捕撈,現在抓人已經不在意有沒有盈利,不管點擊率多少,免費的也照樣抓,三倍上繳。”
再說這“管轄權”。
海棠的服務器在台灣,跟咱們這邊隔著一道海峽呢。
內地的警方跨省抓人,這手伸得夠長。
依據的是哪條王法?是說隻要作者在內地,就能管?還是說網絡這玩意兒沒邊界,在哪兒犯事兒都能抓?
這裏頭的道道,可不是一句“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就能糊弄過去的。要是涉及到境外的服務器、境外的數據,那證據怎麽拿?是客客氣氣請人家配合,還是有什麽別的門路?
這證據要是來路不明,那整個案子不就成了沙灘上蓋樓,一推就倒,程序這東西,有時候比結果還重要:
最讓人撓頭的,是蘭州那邊對“牟利”這倆字的理解。
績溪好歹還認個錢數,蘭州這邊,有些作者一個子兒沒掙,或者就得了仨瓜倆棗的打賞,照樣被劃拉進去。
理由?
“給網站帶來了流量,就算網站整體牟利的一部分。”
這話聽著是不是特有水平?可刑法上說的“牟利”,是要自個兒兜裏進錢才算,還是說給老板掙了吆喝也算你一份功勞(罪過)?
要是這麽算,那給飯館端盤子的,飯館逃稅了,是不是也得算她“偷稅牟利”?
這邏輯要是能成,那“口袋罪”的口子可就開得沒邊兒了。
尤其是那些為愛發電的,一分錢沒落著,就因為寫的東西有人看,也得跟那些真金白銀往裏撈的一塊兒辦,這事兒上哪兒說理去?主觀上沒那個撈錢的心思,客觀上也沒那個撈錢的實惠,這“牟利罪”的帽子,蘭州戴得穩當嗎?
這場風暴無情地席卷了許多年輕女性,其中不乏在校大學生或剛畢業的年輕人。
一位id名為“世界是一個巨大的精神病院哈”的985高校在讀女大學生(據其2025年5月29日微博):
在收到研究生擬錄取通知後不久,便在學校被警察帶走。
她詳細敘述了當時的屈辱與恐懼:
朋友們眼睜睜看著警察跟著她上寢室樓翻查私人物品,那種“臉都丟盡了”的感覺讓她刻骨銘心。
她曾請求警察不要驚動父母,自己想辦法解決,但:
學校為了讓她本科也退學,直接通知了家長。
她的母親,一輩子沒坐過飛機,第一次乘坐就是為了從老家趕來學校接她。最終,她雖然保住了本科學曆,但研究生資格被無情取消,並被學校:
強製遣送回家。
她坦言自己家境貧寒,大學依靠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寫作的初衷之一是想攢錢去看看一直向往的川西和西藏。
貧困的陰影一直伴隨著她的成長,讓她在社交中感到自卑,而文字創作,似乎成了她在苦難生活中尋求慰藉和自我實現的一種方式。
然而,這場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她意識到有案底將嚴重影響她事業單位對口專業的就業前景:
“有文憑,這個書也是白讀了”。微博用戶“Turi_A”則在2025年5月30日用文字記錄了她的絕望:
“下周去蘭州,心裏很絕望…一通甘肅蘭州的電話徹底打碎了我的美夢…”
次日,她又補充道:“每天淩晨四點我都睡不著覺,各種翻法條找辯護方法。”字裏行間充滿了對未知的恐懼和求生的本能。另一位作者“似錦的似錦”(2025年5月30日微博)也分享了她接到蘭州警方通知後的心路曆程。她寫道:
“可能在我過去二十年的人生裏,從未想過第一次坐飛機是去蘭州的公安局。”
為了節省開支,她細致對比後選擇了更為便宜的淩晨航班,舷窗外城市山川的渺小讓她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自身的微不足道。
她最初投身寫作,僅僅是源於熱愛,也希望能為經濟拮據的家庭分擔些許壓力。
然而,當那些無人問津的文字累計點擊量達到三十多萬次,賬戶裏那四千多元稿費也隨之成為了指控她犯罪的冰冷證據時,她感到整個世界仿佛在晴天裏瞬間結冰。
她曾天真地寄望於文字能夠改變命運的軌跡,卻沒想到:
文字的“未來指向的是牢獄”。“此刻隻盼法律能看見字裏行間那個餓著肚子攢錢的女孩,那個賣頭發換鋼筆的女孩,那個以為文字能鑿開命運牆壁的女孩,給我們所有人一個公正的結果。”
一位作者(微博用戶“高級姊”2025年5月31日轉發的當事人帖文片段)在端午節前夕發出的呼籲,字字泣血,道出了許多作者對公平正義的卑微期盼。微博用戶“莫若逆愛之輪回”,作為一位涉案作者的姐姐,在2025年5月31日用沉痛的筆觸記錄下整個家庭的煎熬:
“又是一個不眠夜,明天端午節了,已經錯過3個可以相聚的節日。信息千千萬,我依然幫不了你。”
她描述自己的妹妹:
“上大學期間全靠自己兼職打工養活自己。一輩子把錢看的太重才會讓你做錯事。”
她無法理解這突如其來的災難:“就這麽毀了,一手好牌徹底打爛的感覺。為什麽這麽殘忍呢?在此之前,我們愛國愛家,積極努力的生活,一直對未來滿懷憧憬。我們是長在紅旗下的孩子呀!這真的對任何人都沒有傷害,需要付出這麽大的代價嗎?”“我是4.1號下午三點出的事,我會永遠記得那個日子。”微博用戶“冰冰棒棒丷”在2025年5月29日如此記錄下她被警方帶走的瞬間。她回憶自己當時穿著睡衣在家中發呆,門被敲響:
“在見到他們的那一刻,我的腿是軟的,整個人是懵的。因為我打死也沒料到自己會有這一天,被過去所寫的每一個文字擊中,顏麵掃地。”
她坦言自己的過去並不美好,寫作是她在那個世界裏為自己“捏造美好的人生,哄自己繼續活”的方式。她將筆下的每一個人物都視若己出,卻不得不親口“陳述我的罪名,陳述他們的罪名”,這讓她感到“每句話都好比在心口剜了一刀”。失魂落魄之際,她甚至向AI寶寶傾訴,以獲取活下去的力量。盡管經曆了這一切,她仍堅強地表示:“這次事件沒有打倒我,將來任何事也不會把我打倒。我會用事實證明,我是打不倒的,也打不死的,沒什麽能壓垮我。”並計劃以“清水合法的方式”給她的“孩子們”一個結局。
另一位作者“記得披馬甲”,在2025年5月16日記錄了她的“蘭州一日遊”和隨之而來的經濟困境。
她寫道,自己寫作一年多總共獲利21313元,這個數字被精準地告知。
為了籌集可能的罰款,她不得不變賣了平板電腦和遊戲賬號,身上僅剩三百餘元。她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與無助:“我也不知道自己一直在幹什麽,封閉了自己幾個月”:
我今年畢業,我才二十,我那麽年輕,又爛掉的太早。
她發帖的目的之一是希望得到憐憫和借錢,並表示會提供一切證據,爭取主動退贓以減輕判刑。另一位博主(2025年5月30日)也用顫抖的文字記錄了被帶走當天的屈辱與恐懼:
“我這輩子都忘不掉,大庭廣眾下上車,忍著羞恥在陌生人麵前脫光驗身,套印有字的馬甲拍照存檔,坐在椅子上怕得直發抖、心髒狂跳。”
她形容自己在那一刻像“壞掉的、控製不住的水龍頭,眼睛不停在湧,手心抹到完全濕透就用手背、手腕、甚至揉皺的衣服下擺”。回到家中已是深夜,父母並沒有責怪她,隻是默默地為她熱好飯菜。
熄燈之後,隔著一堵薄牆,她清晰地聽到父母因發愁而無法入眠、不斷歎氣的聲音,自己隻能“咬著枕頭不敢發出聲音,再度淚流不止”。
麵對這些年輕女性創作者的集體困境,“西緒福斯的刑辯”在2025年6月1日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聲明,表示:
他們注意到“蘭州遠洋捕撈海棠作者”事件引發的廣泛關注。聲明中指出,部分作者麵臨刑事追訴,“且多為年輕、貧困的弱勢群體。麵對強大的公權力,她們毫無招架之力,有的被取消研究生資格,有的被趕出學校,有些作者甚至出現了自毀傾向,令人痛心。”
該團隊由多位執業於北京、上海等地的刑事辯護律師自願組成,秉持法律人的專業精神與社會責任,決定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涉案作者及其家屬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支持,包括法律谘詢、程序指引以及在符合條件下的刑事辯護代理服務。時間拉回到2024年底,早期在安徽績溪被捕的海棠作者之一“輕覺會向前看”,在經曆了近五個月的偵查起訴後,於當年12月獲判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兩年。她在判決後的自述中寫道:“折磨我快五個月的事終於算是暫時有了一個結局。雖說兩年後我才算真正自由,但能在外麵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不幸中的萬幸”——這五個字,或許是許多身陷這場風暴中的作者們心中最卑微也最沉痛的期望。
她們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用鍵盤編織著關於愛與欲望的故事,卻未曾料到現實世界的規則會以如此冷酷和決絕的方式將她們拽入深淵:
流量、金錢、KPI,以及那條在不同地區、不同案件中似乎有著不同解釋尺度的“淫穢物品”界線,共同構成了這場捕獵迷局錯綜複雜的背景。
鍵盤大約還在某些暗角裏響著,隻是敲下去的字,怕是少了些原先的膽氣。屠刀懸在頭頂,那遠洋捕來的魚,還在網裏撲騰。先前以為是桃花源,如今看來,不過是待割的韭菜地罷了。
那些年輕的魂靈,一個個鮮活的,就這麽被拖進了泥沼。
她們的哭聲,她們的辯解,在鐵屋子裏,又能激起幾點回響?難道她們的命運,她們的故事,她們那點不值一提的文學夢,就合該被碾作塵土,然後由看客們踏上一腳,說一聲活該?
不,她們是病症的顯現。
這病,病在何為髒,何為錢,何為界,都成了一筆糊塗賬,任人揉捏。說你髒,你便髒了,辯也無用;說你撈錢,便是給網站來了點擊率也算你的功勞;說要管你,哪怕你在天邊,也能把你揪回來。
這究竟是法,還是某些人的家法?
倘若連這點墨水點成的悲歡,也要被如此生吞活剝,那麽,沉默的大多數,又能指望什麽青天?莫非真要等到看客也成了劇中人的那一天,才想起今日的麻木麽?
這風波,怕不隻是一群女大學生的悲劇。這後麵,是更深更冷的寒意。若不直麵這寒意,驅散這寒意,那麽,這樣的故事,恐怕還要換著名目,在這片土地上,繼續演下去。
寫於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