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強姦案:二審維持判3年 法庭:處女膜不能作依據
海報新聞
2025-04-16 13:10:59
在中國引發熱議的“訂婚強姦案”二審宣判,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以強姦罪判處南方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法院認為,上訴人席某某違背被害人意誌,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構成強姦罪。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
據了解,席某某的母親見到兒子時大哭,此前席某某已經被羈押712天,期間兩人隻見過兩次麵。
據了解,“訂婚強姦案”發生在2023年5月,27歲被告經婚介所介紹,認識24歲的女方,雙方交往3個月後訂婚,當時男方給予10萬元禮金,並立字據結婚一年後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
兩人訂婚後的隔天,該男子與女友發生性關係,男方指出,他們因未如女家要求在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及再補10萬元人民幣禮金,遭女方在訂婚第4日指控強姦。被告母親甄女士則表示,“女兒明確反對婚前性行為。”
2023年12月25日“訂婚強姦案”宣判,被告男子遭判囚3年,被告當場表示不服上訴。案件的審判長則指,受害人遭強姦當晚報警,雙手有瘀傷,現場CCTV片段,受害人遭逃離房間求救,但遭被告席某某拖回房,強調案件基於事實判決。
審判長也提出店話錄音證實,席男與被害人母親通話時確實表達性侵行為,在偵錯階段也供述了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的具體細節。
綜合現場臥室證據、電梯監控視頻及女方手腕、雙臂有淤青等證據,足以認定席男強姦被害人的事實。
男方主張女方“處女膜未破裂” 審判長:不能作為依據
值得關注的是,男方提供的《刑事上訴狀》顯示,醫院診療手冊“女方外陰:處女膜完整,未見新鮮破口”;鑒定書:“送檢物均未檢出人精斑及STR分型”。男方堅稱與女方吳某某未發生實質性性關係。
對此,審判長表示,“強姦案件中處女膜狀況,屬個人隱私,不應公開披露”。發生性行為是否導致處女膜破裂,與性行為本身的程度和個體差異有關。處女膜狀況不能證明是否發生性行為,國內外醫學界對此已形成共識。處女膜狀況不能作為認定或否定強姦罪行的依據,相關司法文件和案例對此也已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