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意大幅提高農民基礎養老金的托辭,最常見的有三種:1、“農民沒交社保”;2、“國家沒錢;3、“農民有地”。前兩種我都專門反駁過,第三種也有必要單獨寫一篇,供大家使用:再有人拿“農民有地”說事,你就可以把這篇呼他臉上去。
完整的說法是:農民有地,城裏人沒地,所以農民不需要那麽高的養老金。所以我的反駁將分成兩個部分:1、農民真的有地嗎?2、“農民有地”能成為不大幅提高農民基礎養老金的理由嗎?除此之外,我還想聊一下農民與土地的關係:到底是“農民有地”,還是“地有農民”?
1、農民真的有地嗎?
這個事情至少要從土改之前說起。土改之前,中國農民確實是有地的,大部分土地掌握在普通農民手上,也就是中農,或者說自耕農,並不是曆史教科書或者各種宣傳材料所說的,極少數地主富農占有絕大多數土地。這一點,基本上已是曆史學界共識,此處不展開,可以參見我之前寫的《農民的命運早在“鬥地主”就被決定了》。
對於土改,都說是“農民分到了土地”,實現了千百年來“耕者有其田”的夢想,這個過程是否合法合理暫且不說,從結果看,可以說農民確實分到了土地。但是,不要忘了,在隨後的合作社改造中,所有農民都失去了分到的土地,所以“農民有地”隻有短短的幾年,用這幾年來覆蓋後麵的幾十年,這是以偏概全,是很荒唐的。
而且農民失去的不僅是土地,還失去了更多東西,包括遷徙自由和交易自由的等基本權利。
1953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下達了《關於勸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首次以政府的名義阻止農民進城,農民失去遷徙自由,城鄉二元體製逐漸成型,“盲流”一詞即源於該文件。
同樣是53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了《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命令》,“在全國範圍內有計劃、有步驟地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簡稱統購)和計劃供應(簡稱統銷)……生產糧食的農民應按國家規定的收購糧種、收購價格和計劃收購的分配數量將餘糧售給國家……所有私營糧商一律不許私自經營糧食。”後來的“剪刀差”便是基於此,如果能自由交易自然談不上“剪刀差”。
農民失去了土地,失去基本的自由權利,然後上交了連基本生活保障都無法滿足的所有剩餘,這種情況下,你說“農民有地”,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然後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終於取消了人民公社,再然後,是包產到戶,再後麵,農民可以外出務工,易言之,這幾十年中國農民一直在與“地有農民”做鬥爭。到現在,農民終於可以掙脫土地的束縛,在城市落戶,這沒多長時間。這個過程當中,每一步都非常艱難,都要付出慘烈的代價。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研究室主任崔曉黎是這麽說的。
農村的改革是從承包到戶開始的,發明權是農民的。這一措施對人民公社體製造成了第二次重創。第一次,農民是付出了幾千萬人的生命代價,逼退了政社合一大一統的體製。這一次,是以近二十年普遍深度的貧窮為代價,甘冒殺頭坐牢的危險,與政府博弈,才逼退了政府讓步。
崔曉黎,公眾號:農村改革史話崔曉黎:人民公社體製的支柱是什麽?
這段曆史說來話長,我盡量簡略,要真感興趣,有大量的資料書籍可以看,也有無數人的當事人可以問,總之不要說什麽“農民有地”,非常輕率輕浮,屬於不過腦子開口就來。
所以,回顧過去幾十年的曆史,到底是“農民有地”,還是“地有農民”?這並不需要有顛覆性的思維,隻需要看一下事實,有正常人的頭腦,很容易做出判斷的。
2、所謂的“農民有地”能值多少錢?
肯定有人會說,我說的不是你有土地所有權,是說農民可以承包土地,有土地的使用權。行,那我們就來討論一下使用權有多大價值?
首先,沒有所有權,不能買賣,土地的價值大部分都沒了。這個道理不複雜吧,你的房子不能買賣,隻能自己住,它的價值會衰減多少?
有人可能還會說,使用權也可以轉讓,大城市房租也不便宜啊。這又需要提醒一個常識,房子最重要的考量因素是位置,所謂“位置為王”。你在北上廣市中心,房租當然貴,大幾千一個月。你在城郊,上班要三小時,房租是不是就便宜很多?你要回你老家縣城,房租是不是更便宜?幾百就夠了。要是你農村的老屋呢?這個時候恐怕考慮不是價格,而是有沒有人租。
絕大多數農民的土地,就是如此,根本沒人租,就算租,一年有個兩三百三五百一畝就不錯了。這樣算下來,所謂的“農民有地”攤下來一個月也就十幾塊幾十塊錢,但是現在農村老人一個月隻有不到兩百,大城市退休工資幾千,差距這麽大,是“農民有地”可以彌補的嗎?
我知道,還會有人說,你可以種地啊。但是,不要忘了,我們討論是農村老人,你讓六七十歲的老人,年老體衰,疾病纏身,去幹農活養活自己?城裏人可以退休,農民就活該幹到死?這樣好了,城裏人也不要發退休工資了,發個掃把行不行?別覺得我這是諷刺,實際上,很多農村老人情願要城裏的一把掃帚,也不願意種農村的一畝三分地,這還不夠說明問題嗎?你在城裏沒見過環衛工人嗎?
昨天看到一個讀者留言說:“在公園裏看到對比鮮明的一幕,城裏老人聚在一起引吭高歌,農村老人拿著一把笤帚一個撮箕在打掃,都是中國人,怎麽能隻是因為出身的不同造成如此大的差距呢?”
我知道,還會有人說,你看那些城中村的農民,那些城郊征用了土地的農民,年年分紅,當包租公爽到飛起,土地值錢得很。我就問你了,這樣的農民在中國農民中能占多大比例,千分之一有嗎?這樣以偏概全,有意思嗎?我要把城裏的所有人都等同於拆遷戶,說你們家家都有千萬現金和幾套房,你是啥感覺?
我知道,還會有人說農村人有宅基地。這裏我要說的是,實際上,在中國近幾十年城市化的進程中,城裏人的房產增值的收益,遠遠超過所謂農村人的那點宅基地的價值,而這是絕大多數城裏人都受益了的(不管是分房還是買房買得早)。而農民的孩子,在這個過程中又是做貢獻的,他們是買房/租房的主體——如若不然,你以為你能有相應的收益?
最後我再問一個問題:讓農民放棄他的土地,放棄他的宅基地,在城裏隻要有個住的,不要產權,一室就行,每個月發一兩千塊,你問問有多少人願意換?或者倒過來,讓你放棄城裏的東西去一個普通農村,給你田地和宅基地,你願意嗎?我們別嘴硬,用腳投票,這是最誠實的。
所以,用“農民有地”來說事,既罔顧曆史,也無視現實,且毫無同理心,以此為借口,反對提高農民基礎養老金,是完全不成立的。
3、中國農民與土地的關係
土地對於農民意味著什麽?是“農民有地”,還是“地有農民”?農民是土地的主人還是囚徒?土地對農民而言,是好處還是負擔?直到今天,“農民有地”仍然是拒絕給農民提高養老金的一個托辭,所以,回顧近八十年的曆史,套用那句話:土地啊土地,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未來是讓“農民有地”,還是繼續保持“地有農民”?這是一塊試金石。
知道我為什麽如此厭憎溫鐵軍、賀雪峰之流了吧?就我視野所及,大部分所謂“三農學者”,都是如此,以“愛農民”之名,行“坑農民”之實。他們的一個核心觀點就是土地是農民的基本保障,不能讓農民失去土地。表麵是在為農民好,仔細一琢磨,他們並不是讓“農民有地”,而是讓“地有農民”。很簡單,如果讓“農民有地”,就應該讓農民真正擁有它,有產權,能買賣,這才叫“有地”;而不讓農民擁有土地的所有權買賣權,本質上,不過是希望把農民繼續綁在土地上。
他們稱這是“保護型城鄉二元體製”,是“中國的獨特製度優勢”:“借助農村和農業的保障與保底,中國不僅有了一個現代化進程中的穩定器,而且有了一個防止福利陷阱的蓄水池……使國家可以在未富先老的情況下麵,仍然可以將資源集中於科技進步,集中於衝破國際既得利益集團對中國的圍堵,最終實現中國現代化的戰略突圍。”
我之前在《農村不是“蓄水池”和“緩衝器”》中說:
“到今天,還有人會說,經濟下行民工返鄉,維持了社會穩定,有人想過他們失業回家日子怎麽過嗎?還有人想把農民捆在土地上保障中國‘糧食安全’,那你為什麽不去種?以及我們這幾天討論的,一億多6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老無所依,還要下地勞作,不知‘退休’為何物。所謂‘農村是蓄水池和緩衝器’,無非是不管他們過得有多慘,哪怕是悲慘離世,你們都看不見,不會礙你們的眼罷了——得何等的衣冠禽獸,才會說出這等喪盡天良的話!”
我特別不理解的是:他們擔憂農民失去土地就失去基本保障,為什麽從來不提提高農民基礎養老金呢?農民失去土地如果能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不就沒事了?相反,一說提高農民一兩百元/月的養老金,他們馬上就會跳出來說財政壓力太大,小心福利陷阱。他們會說:農民最需要的不是錢,錢不是萬能的,農民對物質消費的欲望極低,沒有受到城市消費主義的“洗禮”,等等——沒錯,這就是前段時間那篇《提高養老金就能解決農民養老嗎》的內容。可悲的是,作者還是一個出身農村的博士。我為什麽一提到他們就如此憤怒?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們荼毒農民的孩子,包括溫鐵軍在B站大受歡迎,他的粉絲中也不乏農民子弟——讓人可氣又可歎。
記住,他們真正擔心的,不是“農民失去土地”,是擔心失去“農民有地”這個可以對農民失業養老撒手不管的借口,這就是他們口中“中國的獨特製度優勢”
。還有所謂“保護型城鄉二元體製”,跟美國種族隔離時的“分離但平等”有何區別?天底下沒有新鮮事。
他們從來沒有把農民當作一個獨立的個體看待,在他們眼裏,農民是愚昧的,短視的,需要他們睿智的頭腦幫忙決策,一旦讓農民真正擁有土地,農民就會把土地賣了去喝酒賭博。農村當然有這樣的人,但這是主流嗎?城裏敗家子還少嗎?你怎麽不呼籲把他們的房產交易權收回去?還有一些受他們影響的人,進城見了點世麵,學了兩個名詞,腳上的泥都沒洗幹淨,就覺得自己可以瞧不起老家的農民了,倒回去指指點點,要給他們當爹做主。
那些打著為農民好的旗號,要代替農民做主的人,這幾十年來,哪一個不是在坑農民?不誇張地說,無一例外。我就不明白,這些人在農民麵前,哪來的優越感?要知道,中國所謂的“改革開放”,如前麵崔曉黎說,是農民“甘冒殺頭坐牢的危險,與政府博弈,才逼退了政府讓步”的好不好?今天你們牛逼哄哄,在牌桌上當作王牌的中國產業鏈,不也是農民工這幾十年辛苦打拚下來的嗎?你們哪來的自信瞧不起農民啊。我就奇怪了,這年頭怎麽什麽貓貓狗狗但敢於去給農民指導人生?
我瞧不起鄭秉文,但我會尊重劉世錦;我瞧不起溫鐵軍賀雪峰,但我會尊重崔曉黎,再摘錄一段他的話。
我們至今在本質上,思路仍然沒有脫離人民公社理念的核心要義,即:官本位掌控全國農村的經濟社會運行。以這樣的平台來托舉中國農村市場,恐怕很難形成真正完全意義上全國統一的城鄉大市場。農村巨大的生產和市場潛力將被嚴重壓製。中國幾千年形成的農村多維度集成組合的巨大市場優勢資源,將無法得到充分發揮,這不是在揚長避短,而是在揚短避長。由此可以推斷,中國農村正再次麵臨一次重大的體製、製度改革,實質上是一次重大的革命。
崔曉黎,公眾號:農村改革史話崔曉黎:人民公社為什麽維持不下去?
在《“集體經濟組織”路在何方?》一文中,崔曉黎認為,改革方向應該是:讓農民的土地使用權可自營,可轉讓,可出租,可出售,一切行為均按物權法,民法典執行,麵向社會統一契約製度;農村集體成員權的封閉身份,逐漸取消、消化,其身份與城鎮市居民同;政府鼓勵所有農民和新進入農民的居民,自願組合各種類型的經濟組織,自我管理、自負盈虧、自由重組、獨立創新……等等。
我完全同意上麵的思路,這才是真正的讓“農民有地”。我完全相信,你隻要不捆著農民,讓農民自己做主,擁有平等的國民待遇,農民會把自己搞得好好的,不勞你操心。這不是盲目自信,而是幾十年來一再證明的事實。
我們今天爭取提高農民基礎養老金,便是要為農民徹底擺脫土地的束縛,成為土地的主人打下一個基礎。那種以“農民有地”之名行“地有農民”之實的話術,玩了幾十年了,差不多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