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一男子在某直播平台認識一女主播,並自稱與對方建立戀愛關係,兩年裏向對方支付彩禮9.1萬元,後被對方“拉黑”。事後,男子起訴女主播要求其返還通過直播平台打賞的9.1萬元彩禮……法庭上,女主播辯稱不認識男子,兩人不存在婚約,何來彩禮一說?
4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一審法院駁回男子的訴求,因男子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與女子建立婚約關係,其打賞行為屬自願贈與行為。一審宣判後,男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創意配圖 據圖蟲創意
男子起訴女主播
要求返還9.1萬打賞款,稱是彩禮
苟某是寧夏人。根據判決書中苟某的陳述,2022年5月裏的一天,他通過某直播平台刷到女子馬某在直播,直播內容是尋求有緣人結婚,參與直播的還有馬某家人。苟某一直單身,和馬某又是老鄉,在直播間跟馬某進行語音連麥。
苟某稱,當時馬某及其家人向他承諾,馬某是能夠一起組建家庭的人,隻要自己在馬某每場直播中支付彩禮共計10萬元就與其結婚。之後兩人互加了微信並以結婚為目的聊天,還約定1個月後見麵。苟某稱,2022年6月,雙方見麵,馬某告訴他先保持戀愛關係至2024年結婚。
苟某稱,自己從2022年至2024年,通過微信向馬某支付彩禮款共計9.1萬元,後發現馬某與多名男子保持不正當交往關係。二人因此發生爭吵,之後,他被馬某“拉黑”。
事後,苟某向寧夏彭陽縣人民法院起訴馬某,要求其返還作為彩禮錢的直播打賞款9.1萬元。
一審法院認定,2022年至2024年間,苟某長期通過微信、銀行向某直播平台持續進行打賞。一審法院認為,彩禮是按照風俗習慣,由婚約一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而向對方或者對方親友贈送的財物,其目的是與對方成就婚姻、共同生活。苟某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與馬某建立婚約關係,也不能證明其向馬某給付婚約財產。苟某的打賞行為係其對節目的喜愛或支持,屬自願贈與行為。苟某主張馬某以與其談戀愛為由騙其打賞,但未提交證據予以證明,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最終,一審法院駁回了苟某的訴求。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其打賞行為屬自願贈與行為
一審判決後,苟某向寧夏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判決書顯示,馬某在二審中辯稱其根本不認識苟某,不存在婚約,“何來的彩禮一說?”馬某認為,苟某提供的賬單能夠看出是給某平台支付的,根本無法證明其主張的費用是用於自己的直播進行打賞而支出的費用,亦無法證明苟某是以此種方式變相向自己支付彩禮,以及無法證明雙方是在處男女朋友。
二審中,苟某向法院提交了某直播平台的聊天記錄一份,欲證明馬某哄騙其通過直播間支付彩禮的事實。不過,馬某對該份證據內容的真實性和關聯性均不予認可,不屬於新證據,也不符合證人出庭作證的法律規定。二審法院審核後認為,苟某提交的證據不符合證人出庭作證的法律規定,也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達不到其證明目的,對證明效力不予確認。
二審法院認為,苟某主張馬某通過某直播平台與其建立戀愛關係,並以不正當手段誘惑其支付彩禮9.1萬元,屬於附條件贈與,最終條件未成就,即結婚目的沒有實現,馬某應當返還苟某的打賞金額。但苟某未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與馬某建立婚約關係,也不能證明其向馬某給付婚約財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一審法院認定苟某的打賞行為屬自願贈與行為並無不當,二審法院予以維持。
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